文/唐僧先生
今天上街的时候我碰见了一个老同学。喊了他两声,见他没有转身,我就悄悄走过去拍他的肩膀:“嘿,傻X,好久不见……”
对方破口大骂:“你才傻X,你个大傻X。”
显然他已经认不出来心宽体胖的我了,我讪讪地摸了摸鼻子,将那句还没有说完的“你还好吗”给咽了回去。
也许嬉笑谩骂的年代早已经远去,剩下的只是戒心和远离吧。做一个记忆里远去的人就是这样,遇见一个曾经熟悉的人,要么不认识要么假装不认识。
我当然不会随随便便上街就碰上一个多年不见的老同学。
这是来源于我四年前的一个决定,那时候我还不是一个戴着眼镜的胖子,我是一个戴着眼镜的瘦子,弯下腰能碰见脚尖的那种。和朋友窑子一起开的咖啡书屋收入还算不错,外加上平日里我经常动笔投稿也能拿到一些稿费,于是,刚解决完温饱问题的我,有了闲心和力气到处乱走。
当天晚上,我回了一趟老家,在我整理家里的书柜的时候,从一个布满灰尘的盒子底下找到了一本以前读书时候的同学录。上面写满了各种毕业祝福,还有每个同学的联系方式和住址。
这本同学录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被我放在了盒子的最底下。估计是当时我觉得大部分同学的字都写的比我好看的缘故,所以心怀鬼胎。
也许是我忘记得太久了吧,脑海里很多名字都对不上脸庞了。纠结半天,翻来翻去半天,我还是找到了当年的毕业照片。
这张照片不再崭新,那层覆膜里也进了空气,虽然如此,但不影响我看清每个同学的模样。
右边第四个是我,留着被学校严抓的屌丝长头发,旁边是傻X,表情一脸严肃。
然后,然后第一排还有一个女孩,是全班的梦中情人。
于是,我突然决定,我去看看他们吧,去看看他们还记不记得我,去看看他们过得还好吗?
于是,花了四年时间。
我寻找了一个又一个城市,全班56个人,我去了12个城市,有10个不在原址,有20个结婚生子,还有8个已经完全没有了音讯……
每当知道一个同学再也联系不上时,我就会将同学录撕去一张,了无音讯就该是这样,最好只言片语都不要留下,免得以后不小心看见徒增伤心。
傻X和那个女孩,是我最后去寻找的对象,他们不在同一个城市。
不过他们不在一个城市也好,那么就算失望,这不好的感觉就不会赶上一块带给我了。
时间回到那个毕业的午后,阳光温暖,但很多人脸上都带着泪痕,他们紧紧拥抱,说着分别的话,在信纸上写上祝福的话。
我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仔细看着周遭的动静。见同学们开始交换照片,我也凑了过去。
我说,这是我的照片,留个纪念,伸出的手太久,终于有人拿了,但我看见我的照片又从别人手中掉落,再也没被捡起。
望着那张被踩了好几脚的照片,我终究没有去提醒对方捡起来。这时候,傻X回来了。这个外号是他自己给自己起的,因为他喜欢班里的一个女生,虽然为她做了很多幼稚的事情,让他说自己是一个傻X,但他乐意,他和我说喜欢一个人,总要为她做些傻乎乎的事情。
待在这么多同学的离别里,我不知道怎么有些失落,在这里我过得并不开心,傻X是我唯一的朋友,我很孤僻,连学校操场也不曾去过几次。更多时间是趴在教室自己的座位上看着外面的风景。
我记得晚上自习的时候,窗外一大片居住地都不会开灯,那么安静,有这么多房子还不显得热闹,这真算得上是一件孤单的事情。
傻X问我:“你说我们十年后会是什么样?”
我说:“还能是什么样,满地的骷髅乱滚。”
傻X:“去你的,这么伤感的时候,你应应景好不好。”
我:“我又不会触景伤情,这里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
傻X急切地问道:“你说我去跟她表白怎么样?”
我:“表白?你说话跳跃性别这么大好不好,我都不愿意接你话,和你聊天,你的下句话总会涉及她。”
她是我们班的梦中情人,语文课代表,不过我不喜欢她,因为像我这种野生的文艺青年,对这种官方的物种代表最是不感冒。
不过她和傻X和我的关系非常好,我为数不多的出行就是同他们一起。
所以,每回傻X都很苦逼地看着我:“求求你了,电灯泡,你去别处发光发热吧,给我一个和她独处的机会。”
她叫郑晓燕,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一把拉住我:“这个时候最需要你这样的热心群众为我保驾护航,傻X趁你不在跟我告白怎么办?他脸皮薄,有人在才不敢造次。”
我就只能斜眼看着傻X说:“人家把我当救苦救难的菩萨,你个妖孽就不要下手了。”
于是,我们俩拉着一脸苦逼的傻X继续虚度人生去了。
毕竟时间只有浪费以后才会觉得宝贵。我想等哪一天我们明白,像这样的日子再也不会有了,我们才会问问自己时间都去哪了。
高二的时候,我们三人晚自习会溜出去逛,出校门往左几百米有一座大桥,我们总是站在桥边上,汽车使劲地经过,声音会一下子就变远了。
郑晓燕喜欢看着灯光映照的湖面。傻X喜欢一脸痴呆地看着郑晓燕。而我比较喜欢那一排排过去的路灯,这样,在没有星星的晚上,我还能知道有东西亮着。
晚风从我们脸上吹过,我说:“傻X,在这个夜深人静的时候,你不做些什么吗?”
郑晓燕摇摇头:“他太胆小,能做什么?”
傻逼X在旁边憋红了脸,便一把抓住栏杆探出半个身子,吓得我以为他要跳湖明志,没想到他却大喊:“郑晓燕,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声音一声比一声大,那时候司机都比较淳朴,听见这狼号一样的声音都纷纷鸣笛示意,场面颇为壮观。
我拍拍他的肩膀:“这种关键时候能不掉链子,你也算有出息了。”
郑晓燕背对着我们,也不知道她是不是在脸红。
后来回去的时候,我才知道,郑晓燕刚交了一个男朋友。
而傻X怀着一脸希冀,写好的情书被他重新放在了宿舍的枕头底下。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变少了,应该说郑晓燕和她男朋友在一起的时间变多了。
很长一段时间,傻X变得和我一样,不敢再去操场,也不敢再去大桥,这个学校就那么点大,他真怕不小心遇见他们在卿卿我我,那样的刺激对他来说太大。
这天,晚自习我们都没有去上,他找我去草地倾诉这段感情,哭得眼泪鼻涕横流,一脸狼狈。
我说:“以后肯定会遇见更好的。”
傻X:“这是我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
我说:“谁没有第一次呢,第一次就是用来毁的。”
傻X语无伦次:“可……可我喜欢她。”
我:“她已经有男朋友了。”
傻X像个孩子般大哭:“我还是喜欢她。”
我:“……”
傻X:“我就是喜欢她。”
我没再说话,傻X不断重复着这几个句子,看来大脑已经混乱到沟通不了了。
而这件事过后,傻X仿佛又变回以前那个他。
时间过得不快,我们的学业也不知道有没有成,但终于高考结束,一切尘埃落定,要毕业了。
傻X一回来就问我,说他去跟郑晓燕表白怎么样?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但还是对他说别留遗憾吧,反正都毕业了。
也许是受我鼓舞的缘故,傻X拿出一张很旧的信纸。
那是他一年前写下的,他和我说,他要在所有人面前念给她听。
傻X站在台上示意大家安静,说喜欢语文课代表已经很久了,在今天毕业这个离别的日子里,想给她念一首诗。
正准备张口,郑晓燕被她男朋友叫出去了。
没多久,她就哭着回来了,如果没猜错,这是碰上了毕业就分手的戏码。
傻X不知道还要不要念下去,郑晓燕已经收拾好东西离开了。
傻X突然像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那张信纸被他扔在地上,他也走了,我叫了他好几声他都没有听见。
所有人陆陆续续地都离开了,只剩下我一个人还在。
满地的狼藉,没有卫生委员再安排打扫,没有班主任再威胁我们扣分,没有我们一脸懒散的起床来教室早读,没有晚自习那么多人还那么安静。
他们都走了,我捡起那张傻X写的情书,纸张有很多褶皱,像我的心情一样。
我也离开了,将那本希望同学们真心祝愿却随便敷衍的同学录和这情书放在了书架的最底下。
当我再次将它们翻出来的时候,我真有种岁月无常的感慨,我也不再是当年的模样,不再是那个孤僻的少年。
我决定去看看他们,全班56个人,我去了12个城市,有10个不在原址,有20个结婚生子,还有8个已经完全没有了音讯……
我去了傻X的城市,并在一条街道上遇见了他,当时他牵着一个我不认识的妇人,应该是他现在的妻子。
我偷偷地走过去拍他的肩膀:“嘿,傻X,好久不见……”
没想到他破口大骂:“你才傻X,你个大傻X。”
我讪讪地摸了摸鼻子,离开了。
最后我去了郑晓燕的城市,我没有找到她的人,她已经不在那个地址了,问了左邻右舍才知道,在很久以前她们一家就搬走了。
我静静地站在她以前的房子外面,突然想到了一些事情,便从口袋掏出傻X写给她的情书,情书已经老旧得不成样子。
我照着上面写的大声念了起来:“我梦见一个黄昏,我走路蹒跚,你满脸皱纹。旁边的老藤椅,有我抱你的余温。我梦见一个黄昏,有你大声的笑,有我这个陪伴的人。满头的白发,是我们走过的人生。你喜欢吗?你喜欢吗?你喜欢的话就陪我一起走下去吧。”
这时,对面的窗户猛地被打开,一个大妈探出脑袋对我骂了一句:“神经病。”
这时,一阵风吹过,我摊开双手,默默地看着这封老情书被时间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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