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就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紧紧围绕总抓手,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工作高效组织、有序开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谱写了新时代良法善治新篇章。
一、覆盖全面,形式广泛,法律规范体系日臻完备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要的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2018年3月1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到2020年5月28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再到2023年3月13日,高票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这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备进程中的标志性成果。如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设立3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已就152部法律草案等征求意见,收到“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1.5万多条。与时代同步,与人民同心,立法工作向高质量发展不断迈进,法律规范体系日臻完备。
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法治实施体系高效运行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从国家公职人员宪法宣誓到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行执法三项制度,再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施行破解生效判决“执行难”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这都是保障法治实施的重大成效。如今“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取消和下放了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等,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越来越强。
三、贯通协同、常态长效,法治监督体系不断织密
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不关进笼子,公权力就会被滥用。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从建立健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制度、发布立法修法情况到政府部门深化政务公开和全过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再到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听证工作、坚持开门办案等,这都是法治监督体系不断完善的重要表现。立法公开、执法公开、司法公开全面推进,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人才支撑、科技嵌入,法治保障体系更加有力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离不开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也离不开科技信息化的推动和保障。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政治建警、法官员额制改革到组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再到推行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建设、“线上”立案、“云端”办案、“智慧”公诉等,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一批信念坚定、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一个移动化、信息化赋能的法治体系正在稳步构建。
五、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党内法规体系加快完善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从2012年12月审议通过的《中央八项规定》到2016年7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再到2022年10月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如今(截至2022年6月)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718部。一部部党内法规,成为“中国之治”的一个独特治理密码,成为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一张金色名片。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强大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