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钟为谁而鸣》是美国作家海明威于1940年创作的长篇小说。
欧内斯特·米勒·海明威出生于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郊区的奥克帕克,晚年在爱达荷州凯切姆的家中自杀身亡。“新闻体”小说创始人,美国“迷惘的一代”作家中的代表人物,以“文坛硬汉”之名著称,对美国文学及20世纪文学的发展有极其深远的影响,被誉为美利坚民族的精神丰碑。
凭借《老人与海》获得1953年普利策奖及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在美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
小说中的男主人公罗伯特·乔顿是一位美国青年,他来到西班牙,在一所大学里面担任讲师。西班牙内战期间,他加入政府军,成为一名爆破手。
罗伯特奉命联系地方游击队,去炸毁一处桥梁。而他需要在三天之内完成这项任务,也就是说这部48万字,400多页的小说讲的是三天之内发生的事情。
游击队中有一位名叫玛利娅的姑娘,她的父母在内战中受到迫害,不幸身亡。她自己也被敌人剪掉头发,百般羞辱,敌人还轮番糟蹋了她,使她的身心遭到极大的伤害。之后玛利娅被政府军解救,她在游击队中帮忙做饭。
罗伯特与玛利娅一见钟情,书中是这样描写他们第一次见面的:
一个姑娘弯腰从洞口里出来,端着一个大铁盘,罗伯特·乔顿看着她的脸转了一个角度,同时看到她的样子有点儿奇怪。她笑着说道:“你好,同志。”罗伯特·乔顿说道:“你好。”他小心翼翼地既不盯着她看,也不转脸看别处。她把铁盘放在他的眼前,他注意到了她漂亮的褐色双手。
这时她正眼看着他,微笑着。她褐色的脸庞,牙齿洁白皮肤和眼睛都是同样的金黄褐色。她有着高高的颧骨、快乐的眼睛、平直而丰满的嘴唇。她的头发是金褐色的,像是被太阳炙烤过的麦田的颜色,但是所有头发都被剪短了,只比河狸身上的毛稍长一点。
她笑着看着罗伯特·乔顿的脸,抬起她褐色的手,在头上捋了一遍,刚抚平的头发随着手的离开又翘了起来。她有一张美丽的脸庞。罗伯特·乔顿心想。要是他们没有把她的头发剪短,她会是个美人。
两人很快坠入爱河,罗伯特承诺战争结束之后,要带玛利娅回美国,并且要与她结婚。玛利娅非常感动,她感激罗伯特不介意自己不堪的过往,愿意从此追随他到天涯海角。
巴勃罗是游击队队长,他在内战之前是为斗牛士服务的马贩子,后来内战爆发,他带领一支人数不多的游击队进入山中。经过一年的战争,他的战斗意识逐渐薄弱,意志逐渐消沉。
当罗伯特来到游击队的时候,巴勃罗反对他的炸桥计划。他害怕这样做会招来敌人的清剿,危及自身的安全。为了破坏罗伯特的炸桥计划,他在夜里偷走了罗伯特的引爆器,并扔到了峡谷的溪水里。此后他发现自己走投无路,于是又回到了游击队,罗伯特问他这是怎么回事儿,他的回答是:
“我扔掉你的设备后,感觉自己太孤单了。”
虽然损失了引爆器,但是罗伯特仍然没有放弃炸桥计划,他改变了方案,决定用手榴弹做引爆器,仍然可以将大桥炸掉。
比拉尔也是游击队中的一员,她是巴勃罗的妻子。她一直保持着旺盛的斗志,因此当她听说罗伯特的炸桥计划之后,对他表示了坚定的支持。
小说通过比拉尔的回忆介绍了一段西班牙斗牛士杀死公牛的场面:
她看见他站在那里,就在此刻,面对着那头五岁大的公牛,,面对着那两根曾经将马们高高挑起的尖角。它粗壮有力的脖子将马匹越挑越高,马上的长矛手则将手中的长矛扎进那脖子。它越挑越高,直到马匹轰然跌倒,直到长矛手跌在木围栏上。公牛蹬着腿冲上前去,粗壮的脖子挥舞着尖角向那奄奄一息的马匹索命。她看到他,菲尼托,这个没什么了不起的斗牛士,此刻站在这公牛面前,侧身对着它。她眼中的他此刻是如此清晰,只见他把厚重的法兰绒套在棍子上。公牛腾空跃起,插在颈部的短标枪“咔嗒”作响。法兰绒悬展在它奔跑的路径上,那抹红扫过公牛的头和肩,扫过那湿淋淋、亮闪闪的牛肩隆,一直掠过牛背,染上了厚重的鲜血,沉甸甸地垂着。
到了第三天,罗伯特和其他游击队员来到大桥边,他们与守卫大桥的敌军作战,历尽艰险,并且损失了几名队员。最后成功将大桥炸毁。“大桥中间的部分不见了。”
完成任务之后,游击队立即撤退。但是敌人很快追了上来,并且用凶猛的火力向游击队开枪射击。
撤退中罗伯特受了重伤,他告诉其他游击队员继续撤退,不要管他,并嘱咐别人照顾好玛利娅。他独自留下来对抗敌人,最后英勇牺牲。
为什么千万别读《丧钟为谁而鸣》。
全书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对话,并且按照作者的冰山理论,对话一般只展示人物八分之一的想法和感受,另外八分之七靠读者自行脑补,这就让读者感觉很累,经常有如坠五里云雾的感觉。
如前面所说,整篇小说的故事发生在三天之中,而小说有四百多页,很多细节细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可读性不强。
整篇小说,几乎没有可以摘抄的经典语句和段落。书中骂人的话比较多,不得不说脏话是本书的一大亮点之一,讲脏话的地方一般比较幽默,并且展现出了作者的硬汉风格。
读完这本书给人的感觉就像看了一部汇集了暴力、性和脏话的美国电影,其中充斥着强烈的个人英雄主义,美国人帮助西班牙人的优越感跃然纸上。整部小说唯一的故事情节,也就是炸桥这一情节难以自圆其说。因为敌军飞机大炮坦克重兵保卫的大桥,被几个游击队员就给炸了。读完感觉有如看了神剧,感觉智商被侮辱。
海明威在创作这部小说时,确实去过西班牙,但他不是一个爆破手,而是一个战地记者,他对战争做了细致的调研,然后写出了这部小说,看来美国人干预别国内政的传统早已有之。
总体来说,这部小说在一定程度上记录了西班牙内战,描述了西班牙著名的斗牛表演和奔牛节的场面。笔者认为这部小说可读性不强,但这一点也许因人而异,所以,你会去读这部《丧钟为谁而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