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每天早起不一定能遇见朝阳,所以没必要一定要去追赶。如果有机会,总能看到落日余晖的晚霞,总有一个方向,我们可以慢慢走。
又是早起的一天,今天是多云的天气,早上并没有叫醒人的暖阳,空气依旧湿冷,街道依旧人来人往。总有些干活的人,只穿一件短袖或者是薄外套,这让穿着长大衣的我有些尴尬,这样的一身走在街道上,还是有些显眼。
哪怕人们觉得不是很冷,我还是感觉到刺骨。冬天对我从来都不友善,因为小时候营养不良,体虚加上血气不足,一到冬天双脚就和冰块一样冷,甚至比一些女生有过之而无不及。
小时候的冬天,总喜欢一大早就搬个椅子,然后坐在太阳下,暖暖地,真舒服,所以,冬日的早晨,那初升的太阳就成了我最喜欢的事物。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已经顾不上去追赶太阳,哪怕它明明就在那里,也很少会抬头去仰望。冬天的初升的朝阳并不刺眼,散发着一股温暖的光。从工作开始,每天就和街上的行人一样,匆匆忙忙,来来往往。
现在最常见到的,就是傍晚落日的余晖,有时也会是一抹残阳。这一刻,就是每天最放松的时刻,下了班,踏出公司门口,不自觉地抬头仰望,最喜欢那一抹红红的夕阳,有时候运气好还能看到火烧云。
哪怕不追赶太阳,也要迎着落日的方向,那红彤彤的一片,就像点缀在天空的花朵一样,慢慢地,慢慢地,落入你的心中,又开出一朵不一样的花来。
晨遇朝阳,暮送落日,人生也可以变得很浪漫,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