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圈被咪蒙跟和菜头的两篇文章刷屏了。
他们一方认为:要和有趣的人在一起,生活才会有意思,一方觉得:跟有意思的人在一起,生活就成一部灾难片。
作为一个无趣的人,我曾经希望自己遇见一个有趣的人,和他待在一起天天年年,后来才发现,遇见有趣的人的前提是:要让自己有趣起来。
然而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如何成为一个有趣的人”,因此在百度上一搜索就会找到这样的答案——
只是这些技能贴十有八九帮不上忙,因为如果甲本来就是一个无趣的人,那么改变本性就是一件困难的事。
以本人为例,作为一个不爱逛街的妹子,我可以陪女伴逛街,但我陪女伴逛街的时候我会觉得“逛街”这件事很烦人,我会不由自主地发呆走神,做出一些让她觉得很不爽的事情,我在用行动告诉她:我不想陪你逛街啊!但我烦的不是你,是逛街这件事本身哈,可谁让你要我和你逛街呢?我只好折腾你了,抱歉抱歉……
在心理学上面,那些压抑住的东西会以另一种形式出现(好像有术语是吗?求解),这不,在上述例子中,它正以行动的方式释放出来,伤害自己和他人呢。
同理,如果你本来就是一个无趣的人,当你试图改变无趣的天性时,你被抑制住的天性很可能会以另外一种形式出现,比如你做了一些别人觉得你有趣的事情之后,你会做梦,你会心累,你会生病,你会感觉疲惫不堪,或者出现别的“症状”。
好的,成为不了一个有趣的人,确实带着淡淡的忧伤,但这事儿其实无伤大雅:无趣就无趣,又不会死。
你看,我就是一个时常觉得自己很无趣的人,无趣到待在一个小房间里看书写文章就能度过一整天,无趣到写了一篇这样的文章,无趣到差点要忘记自己是一个无趣的人了……而我依旧活得好好的,因为我喜欢这样的自己。
同时我知道,无趣的我会遇见一些觉得我有趣的人。
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各位看官中一定有人非常讨厌他),人与人之间的吸引(尤其是男女之间)是源自于人类的性本能,当A在荷尔蒙的驱使下爱上B的时候,在A眼里,B做什么都是正确的,都是好的,都是让A欣喜的;根据哲学家叔本华的说法,人们会在别人的观点里挑出和他一样的观点;根据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观点,作为社会性动物的人类,我们需要归属感和安全感,与周围的人保持一致会让个体拥有上述的感觉,个体也更倾向于寻找与自己三观相吻合的群体,而后发出一种“找到组织了!”的惊呼。
换言之,一个人之所以是逗比,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的“逗”被别人注意到了,并且引起了那人的共鸣。
回到上述例子,我作为一个不爱逛街而且很无趣的人,你可以找我吃饭找我看电影找我去公园散步啊!总有人喜欢和我吃饭看电影去散步的,那些人里面不一定都是不喜欢逛街的人,但他们都是愿意和我一起做这些事的人。他们之中有的人比我还无聊,有的被我认为是一个有趣的人。
而相对于跟我觉得有趣的人待在一起,我更喜欢与欣赏我,并且我同时也欣赏TA的人共处。因为和他们在一起,我可以成为我自己。
在马斯洛的自我实现理论里,有一段这样的话:“一位作曲家必须作曲,一位画家必须作画,一位诗人必须写诗,否则他始终无法安静。一个人能够成为什么,他就必须成为什么,他必须忠实于自己的本性。”,很多人提及自我实现的时候认为一个人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就能成为什么样的人,而真实情况是因果关系的倒转:一个人成为了那样的人,是因为他本性如此。
当我成为不了别人希望我成为的那个人时,我或许会因此错过一些我想与之建立亲密关系的人,甚至让对方觉得我很讨厌,但我自在啊!
你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你也无法跟一个和你不在相同频道上的人幸福地生活。况且,纵使你有千般不好,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人觉得你曼妙无比的。
备注:上述理论内容是我理解概括后的产物,更详细的理论内容可见:《性学三论》、《叔本华论说文集》、《乌合之众》、《社会性动物》、《动机与人格》、《身体知道答案》等,应该还有别的书,记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