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奥威尔 | 我为什么要写作

        在我很小的时候,大概五六岁时,我就知道自己长大后会是作家。大概在十七岁到二十四岁之间,我试着摆脱这种想法,不过我能意识到那样做是在违反自己的本性,自己迟早还是会坐下来写书。

        我在家中三个孩子里排行老二,但是与哥哥和弟弟都相差五岁,而且我在八岁前很少见到父亲。因为这种种原因,我多少有些孤单,很快便养成了难相处的个性,因此在上学时始终不受欢迎。我也有了孤单孩子的那种习惯,开始编造故事,并且和假想的人物对话。我想,从一开始,我的文学抱负就融合了孤单和自卑感。我知道自己有文字天赋,有能力直面令人不快的事实;我觉得这些能力创造了一个只属于自己的世界,我能在其中逃避日常生活中的失败。但是,我在童年和少年时期所写的严肃作品——有严肃意图的作品——加起来还不到六页。我在四五岁时写了第一首诗歌,母亲按我口述将其记了下来。我已经想不起那首诗的内容,只记得那是一首关于老虎的诗,那只老虎长着“椅子般的牙齿”——相当不错的措辞,不过我觉得这首诗算是剽窃威廉·布莱克的《老虎》(Tiger)。在我十一岁时,第一次世界大战正好爆发,我当时写了一首爱国诗,发表在了当地报纸上。两年后,在赫伯特·基奇纳①去世时,我又在当地报纸上发表了一首诗。随着年岁渐长,我也不时写一些乔治时代风格的劣质诗歌,而且常常都是未完成的“自然诗”。我也尝试写过一篇短篇小说,结果却糟糕透顶。这些便是那些年我写在纸上的所有准严肃作品。

①译者注:赫伯特·基奇纳(Herbert Kitchener,1850-1916),英国陆军元帅,参与过多场殖民战争,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早期扮演了重要角色,1916年溺水身亡。

        但是,在这几年时间里,我确实在某种意义上参与了文学活动。首先是那种命题文章,我写得很快也很轻松,却无法从中感受到多少乐趣。学习之余,我还写了一些应景的韵文和半滑稽的诗歌。我写这类东西的速度现在看来快得惊人;十四岁时,我只花一个星期,就模仿阿里斯托芬写了一整部押韵的戏剧。我还协助编辑了几份校园杂志,既有印刷版,也有手抄版。这些杂志是你能想象到的最差劲的滑稽之作,与现在最廉价的报纸杂志相比,我在它们身上花费的精力要少很多。但与此同时,在至少十五年的时间里,我还进行着迥然不同的文学练习,那就是持续编写着关于自己的“故事”,就像是在脑海中写日记。我相信这是一种儿童和青少年都有的习惯。我在很小时,就常常想象自己是罗宾汉之类的人物,设想自己是精彩的探险故事中的主人公;不过,我的“故事”很快便不再是简单的自恋,而是越来越多地简单描绘我所做和所见的事情。偶尔会有那么几分钟,我会在脑海中构想这样的句子:“他推开门走进房间。一束昏黄的阳光,透过细棉布窗帘,斜射在桌子上,桌上一盒半开的火柴放在墨水壶旁边。他右手插在口袋里走到了窗前。下面的街上,一只玳瑁猫正在追逐一片枯叶。”这种习惯持续到我二十五岁左右,贯穿了我还未从事文学活动的岁月。虽然我必须寻找适当的词语,也确实努力寻找过,但我写这些描述性的文字,似乎并非本意,而是受到了外力的驱使。我想,这些“故事”应该反映我在不同年龄段所崇拜的不同作家的风格,不过我记得它们总是有着过度的细节描写。

        大约在十六岁时,我突然发现了词语本身的乐趣,也就是它们的发音和联想。下面这两句摘自《失乐园》(Paradise Lost):

所以他忍受着艰难困苦

前行:忍受着艰难困苦。

        现在看来,这两句并非特别精彩,但在当时却让我的脊背一阵战栗,而且原文将“he”拼写成“hee”,更让人感到愉悦。至于描写事物的必要性,我当时也已全部明白。因此,如果说我当时打算写书的话,我已经明白自己想要写哪种书。我想写那种有着悲伤结局的大部头自然主义小说,其中要充满细致的描写和生动的比喻,而且通篇都是辞藻华丽的段落,用词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追求音韵的效果。我的首部小说《缅甸岁月》(Burmese Days)正属此类。这本书写于我三十岁那年,但是构思却要早得多。

        之所以介绍这些背景信息,是因为我觉得如果对作家的早年经历一无所知,读者就不可能理解作家的动机。作家的写作主题由他所处的年代决定——至少在我们这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是这样——但作家在开始写作之前,就已经有了一种永远无法完全摆脱的情感态度。无疑,作家有责任磨炼性情,避免陷入某种不成熟的状态或某种反常的情绪;但如若完全摆脱早期所受的影响,就会扼杀自己的写作冲动。撇开谋生的需要不说,我认为作家的写作动机,至少说写作散文的动机有四大方面。每个作家都多少有着这四个写作动机;作家所处的环境不同,这四个动机的比重也有所不同。这四个动机是:

        一、纯粹的自我主义。渴望显得聪明,渴望被人谈论,渴望死后被人铭记,渴望报复那些在你童年时冷落过你的成年人,等。说这不是写作动机就是虚伪。这是个很强的写作动机。作家在这点上和科学家、艺术家、政治家、律师、军人、成功商人——简而言之,所有上层人士——一样。绝大多数人并不十分自私,他们在三十来岁过后便几乎完全抛弃了个人意识,开始主要为别人而活,或者只是被压抑在苦差之下。不过,也有少数人天资聪慧且固执己见,下定决心要为自己活到最后,作家就属于这类人。应该这样说,严肃作家整体而言比新闻工作者更自负,更以自我为中心,尽管他们不那么在意金钱。

        二、审美热情。对外部世界的美的感知力,或者对词语和正确词语组合之美的感知力;由音律带来的冲击、优美文章的铿锵有力,或优秀故事的节奏清晰所带来的愉悦;分享有价值且不容错过的经历的冲动。审美动机在许多作家身上微乎其微,但即使是写小册子或教科书的作家,也有各自偏爱的词语或短语,这种偏爱并没有功利性的目的。他们或许还对印刷排版、页边距等有强烈的感觉。只要是层次高于铁路指南的书,都会受到审美因素的影响。

        三、述史冲动。渴望看见事物的真实面目,渴望发现并为后人记录真相。

        四、政治目的。这里的“政治”是最为广义的政治。渴望推动世界向某个方向发展,渴望改变别人对理想社会的看法。同样,所有书都会受到政治立场的影响。艺术应当与政治无关的说法,本身就是一种政治观点。

        我们可以发现,这些动机必定会相互冲突,而且定会因时因人而异。从本性来看——把“本性”理解为人刚成年时的状态——在我身上前三种写作动机多于最后一种。若是生活在和平年代,我或许会写辞藻华丽或纯描述性的书,或许会对自己的政治信仰懵然无知。而实际上,我被迫在某种意义上成了写作宣传小册子的人。首先,我在一份不适合自己的工作(驻缅甸的印度皇家警察)上浪费了五年,后来又经历了贫困和失败。这深化了我天生对权力的憎恨,也让我初次充分意识到工人阶级的存在,而且在缅甸的工作也让我对帝国主义的本质有所了解,但这些经历还不足以让我有明确的政治取向。后来,希特勒上台,西班牙内战爆发。到了1935年底,我仍然没有明确的抉择。记得我在当时写过一首小诗,表达了我的两难:

两百年之前的我

或许是幸福的牧师

宣扬着永恒的命运

看着我的胡桃树成长;

哎!我生在邪恶的时代

错过了那惬意的港湾,

因为我嘴上长出胡子来

而牧师们全都把胡子刮光。

后来的日子还不错,

我们都那么容易满足;

我们将混乱的思绪哄入梦乡,

让它们睡在树的怀抱里。

无知的我们敢于拥有

那些我们现在掩饰的欢乐;

苹果枝上的金翅鸟

能让我的敌人颤抖。

然而姑娘的肚子、杏子、

浓荫下小溪中的拟鲤、

马匹、黎明时飞翔的野鸭,

全都是美梦一场。

无法再做梦的我们,

伤害或掩饰着那些欢乐;

马匹都由铬钢制成,

小胖男人骑着它们驰骋。

我是从不翻身的蠕虫,

是没有妻妾的阉人;

我在牧师和政委之间,

像尤金·阿拉姆①那样前行。

①译者注:尤金·阿拉姆(Eugene Aram,1704-1759),英国语文学家,因涉嫌多起当地谋杀案,于1759年被抓捕归案并接受审判,最终被判处死刑,其头骨仍保存在金斯林镇的博物馆中。

政委在为我算命,

收音机正放着广播,

可是牧师许诺我一辆奥斯丁七型车,

因为马彩经纪人从不赖账。

我梦到自己住在大理石宅邸中,

醒来后发现果真如此;

我不是为这样的时代而生,

史密斯呢?琼斯呢?你呢?


        发生在1936年至1937年间的西班牙战争和其他事件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此后我便清楚了自己的立场。我在1936年后写下的严肃作品,每一行都在直接或间接地反对极权主义,支持我心目中的民主社会主义。我觉得,在如今这种时期,那种认为我们在写作时可以避开这些话题的想法纯属谬论。所有人都在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写这些话题。这只是一个支持哪一方和采用何种方法的问题。我们越清楚自己的政治立场,就越有可能在参与政治的同时坚持自己审美和思想上的正直。


        我在过去十年来最想做的就是让政治写作成为艺术。我写作的出发点,永远都是一种党派意识,一种不公正感。坐下来写书时,我并不会对自己说“我要创作一部艺术作品”。我之所以写书,是因为我想揭穿谎言,想让人们关注某些事实,而且我最初是想要表达自己的观点。不过,如果写作不是一种审美体验的话,我也是无法写书的,甚至无法为杂志写长篇报道。如果有心细读我的作品,你就会发现,即便在纯粹的宣传中,也包含着许多在全职政治家眼里不切题的内容。我不能,也不想完全抛弃自己在童年时形成的世界观。只要我还活在世上,我就会对散文体深有感触,就会热爱地球上的万物,就会在坚实的物体和无用的信息中自得其乐。我无须压抑自己的这一面。时代迫使我们参与到公共的非个体活动中,而我需要做的,是将自己内心深处的好恶与这些活动调和到一起。

        这并非易事,其中涉及结构问题、语言问题,还有全新形式的真实性问题。我来举例说明其中的困难。我那本关于西班牙战争的《致敬加泰罗尼亚》,自然是一本直白的政治性作品,但我在写这本书时,大体上保持着超然的态度和对形式的关注。在这本书中,我努力讲述全部事实,同时不违背自己的文学本能。但是,这本书里有很长的一章,全是我从报纸上引用的文字,用来为那些被指暗中勾结佛朗哥的托派人士辩护。很明显,这种在一两年后就会无法吸引普通读者的章节,肯定会毁掉整本书。有位我敬重的批评家曾就这章内容批评过我。“为什么要用这种东西?”他说,“本来是部优秀作品,却被你弄成了新闻报道。”他说得没错,但是我别无选择。我恰好知道有无辜的人遭到了虚假指控,但这在英国很少有人知道。如果我不曾愤慨,那么我就永远都写不出这本书。

        这个问题总是变换着形式反复出现。语言问题更为微妙,讨论起来也颇费时间。我只能说,最近几年来我尝试让自己的文字多些精确,少些描绘。我发现,当你已经将一种写作风格演绎到至善至美,那么这种风格就已经不再适合你。我在写《动物庄园》(Animal Farm)时,首次有意识地尝试将政治目的与艺术目的结合。现在我已经有七年没有写过小说了,但还是希望很快能再写一本。它注定会失败,所有作品都会失败,但是我十分清楚自己想要写一本什么样的小说。

        回头看看上面的内容,我好像是在说我写作的动机完全是因为热心公众事务。我不想在最后给读者留下那样的印象。所有作家都自负、自私而且懒惰;他们写作的根本动机还是个谜。写书是场可怕的斗争,让人筋疲力尽,就像一场漫长而痛苦的大病。若不是受到某个既无法抗拒,又无法理解的魔鬼驱使,没有人会做这样的事。我们知道,这种魔鬼无异于婴儿那种为引起注意而哭闹的本能。而且,如果不持续地努力抹去自己的个性,作家就写不出值得阅读的东西。好文章就像窗户玻璃。我不能确定地说我的哪些写作动机最强烈,但是我知道哪些值得追寻。回顾自己的全部作品时,我发现在缺乏政治意图的时候,我写下的都是些没有生命力的书,都是些辞藻华丽的段落、毫无意义的句子、矫揉造作的形容词和连篇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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