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易觉
十二岁那年,我上六年级,她坐在我的前桌。
那时候还是想玩的年龄,对爱情是一提起就脸红的年龄,她却向我展开了攻势。
她第一次说喜欢我,是在下课铃声刚想起的时候,当时我还没反应过来,后来只是觉得耳勺烫烫的,尴尬地看看她然后看向别处。
人们说,男孩在十八岁的时候是最好的年纪,那时候他们学习好会有人喜欢,打篮球会有人喜欢,弹吉他会有人喜欢,可一到三十岁只要他们没钱就不会有人喜欢他们了。
幸运地讲,那时候我是因为成绩好吧,因为确实没有什么可以吸引我的了。
在那个还不谙世事的年华,懵懂的岁月像顽皮的精灵躺在我们身前安睡,却守护着我们年少的心。
后来她不追我了,我也安心起来了。
再后来我们升了初中,彼此的联系由课间的偶尔见面就是网络上的聊天。
像深秋时忽然下了一场雨,拾叶的男孩忽然地怀念夏日的聒噪一样,那明媚的天空,那眼角的恍惚好像从来没有失去,突然地消散,竟然那么舍不得。
初三的星期天补课时候,我在政教处教室后面拦住她,跟她不合时宜地搭话,楼梯拐角,我说喜欢她,能不能交往。
她脸颊一红,染红了那年秋天每日的朝霞。我承认那是我看到过最好看的侧脸……
当时的没拒绝,现在也说不出是好是坏,只是她路过我班的时候,班里的同学起哄道“在一起,在一起……”
那时候我也挺得意,像得到了全世界。
人们说情致深处总会不自禁,像是形容女孩子的说法,可一个当一个细腻的男孩子喜欢人起来也会这样,那时我总会想和她一起上课下课,我们一起长大,上一样的大学,在一座城市,我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她也能实现自己的理想。
可能总是幻想越美好,现实可能越残酷,我只记得,我做过最傻的事情,是带着自己抄写的歌词本想要唱歌给她听,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隐约记得那个冬天都弥漫着散不去的大雾,我经常望着那一层层雾望着出神,好像稍稍定睛就能看见她还能一如既往地对我笑,像六年级的夏天,抬起头就能看见她转身的微笑。不过有时候也能感觉到雾中彻骨的深寒,它让我看不见前方的道路,让我感到恐惧无比。
也许生命中总有一个女孩,教会你成长,更教你如何理智地去爱一个人。
然后后来她就人间蒸发一样离开了你的世界。
可能现在她也有了挚爱的人,时光这东西真好,就是可以把一切冲刷干净,那时候我也不知道往后的与你道别的时光竟然那么长,长到我可以喜欢另一个人就像当初喜欢你一样。
不过,今朝单身今朝醉,那个谁,不管你现在身在何处,现在过得怎么样,现在在干嘛,现在喜欢着谁,或是在苦恼着一些琐事,我还是希望你能七夕快乐,一定要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