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书默认要求上传一张图片,倘或换一日写这文章,我会毫不犹疑地关掉选图页面。而今天相册首页里,却是这张,莫名地符合我此刻的写字心情。说我爱麻吉麻,他的背纹,并非巧合地,是相当适合我大天蝎的一款。这是般若,女子怨念所钟化成的厉鬼,噬人血肉魂魄,直至一切虚无。
去年购得一件亚麻白曳地长睡裙,像一只麻袋也似,穿上在镜前打了一转,对胖子说,这条裙子,让我想起一个人。
胖子说,谁?
我说,罗切斯特的疯老婆。
胖子沉默了一会儿,说,你能比点儿好人吗。
童年时代读简爱——事实上那年也才五岁而已,会自然地代入简爱的立场,而认为罗切斯特的老婆是一个反派。毕竟,从她第一次出场开始,直至真实身份被揭开,她是凶残的伤人者,出没于暗处的大笑鬼影,笼罩在宅邸上空薛定谔式的恐惧——她是Thornfield永不愈合的疮口,无论表面如何华服盛装,那纱布掩盖的暗处,始终流着汩汩的脓血。从最一开始,简爱对她的抵触与惧怕,与人类情感无关,纯是生物本能中,因其未知所以可怖。而事到后期揭穿她的真实身份,只是为罗切斯特试图在读者心中逃脱重婚而设置的一个局而已。
但二十多年后的今日再回头看时——我对胖子说,假若是今日的我来评价这本小说的结局,在雷雨求婚后的一切时间序列,根本就不仅是狗尾续貂,而是狗尾巴草续貂。
胖子漫不经心地问,那依你,该怎么结尾呢?
我说,时间应当推在罗切斯特从伦敦订制的那袭婚纱送到Thornfield那天夜里,疯女人从屋里溜出来,偷进简爱房间,穿上婚纱,逃至屋顶,放火,罗切斯特上去营救,像原文一样大喊着伯莎!然后被她抱住,双双殒命。而这一幕,应当由简爱在楼下围观。
故事就此戛然而止。这才是我想要的那个黑暗式结局。
胖子再次愣住,说,你还真是对男人重婚怨念深重。
我白了他一眼,说,这跟爱情和婚姻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在天蝎座眼里,这是财产,权力,斗争,与报复。
在罗切斯特,不,一切抛弃原配而又不肯坦承是自己变了的人说来,故事都是从“那时候,ta不是现在这个样子的”开始的。我那时候以为我爱她。我像一切年轻人一样,被虚荣与情欲冲昏了头脑。我的家庭需要她的财产来支持,我的地位需要她的家世来彰显,我的精力需要她的配合来发泄。婚后我发现,这都是假象。她家是世传的疯子,而我的父兄早就知情,他俩只是需要给我留一份足以维生的财产和社会地位。我被和一个疯子一起绑在世俗婚姻的耻辱柱上,永世不得脱身。
夺么无辜,夺么高洁。一切都是别人强加给他的,他是被一步一步诱入毂的。妻子与岳丈的财产归了他,他不会提起。父兄至少还念着为他留个后也撑个门面,他也不会记挂。至于他拿到了两家合并的所有财产以后,浪迹欧洲大陆,处处留种,那也都是为了慰藉自己因为被迫收得了一大笔钱财稳固了阶级地位而受伤的心灵呢。
对于罗切斯特的这段故事,我从小一直深不以为然。你拿到了你想要的,金钱财产,阶级地位,花天酒地,一段事实不会影响你任何感情生活的婚姻,然后,你说,对不起,因为我还想要别的,所以,我觉得现在有的都不够好。但是,我假定给我的一切,都是应当给我的。拿走他的一切财产,事实上简爱对他的看法倒不会有什么改变,可是,显而易见,罗切斯特此人可是受不了的。他的自我,有一部分还是建立在他的上层绅士身份之上的。那袭伦敦订做的婚纱,就可以充分说明,他是摆脱不了他出身的那个阶级的。
而从梅森小姐来说,她又有什么错呢。疯,也不是她选的。嫁,也不是她选的。后来她疯病的愈演愈烈,难道没有一部分是因为丈夫的不闻不问,甚至是沉默冷淡带来的隐性虐待加害吗。自然,给定年代所限,罗切斯特并非华佗也请不到华佗去医治祖传精神分裂症,可是,一个好一点的生活环境,并非遥不可及。他或许出于法律与道德并未辣手加害,但,他也的确没有积极治疗并希望她早日不堪疯癫与病痛而撒手人寰。这是出于他的痛恶,他的后悔,他的自私——由他个人一手对自己造成,却无法归咎他人,只得发泄在已经无法清醒地承担责任的合法配偶身上。
某种程度上,简爱是这本小说里唯一人格正常的人,而她却要被迫接受孤儿的命运,重婚的罪恶,表哥求娶的尴尬,亲叔去世的悲哀。结局中一大笔横财惊喜飞来与疯女人原配意外死亡,可以明显看出,是本不该属于她的顺利。
那袭婚纱从伦敦运来的那天夜里,梅森小姐——对,不是罗切斯特夫人——从她的禁闭岛中偷溜出来,摸进家庭女教师的房门。白蒙蒙的长袍在月光下,向梅森小姐发出诡异的时空命运召唤之声。她想起年少无知天真烂漫之时曾与她披上嫁衣的那双命运之手,而后又将她推入死地,陷于深渊,从此处在一个不得挣脱也没有出路的暗无天日的牢笼。她又想起,假若没有这桩婚事,她甚至连父兄的桎梏都无法挣脱,终其一生,也都将会是人世间的一个拖累,一枚包袱。她是无法逃脱命运的安排的,一个必将悲剧,也必将惨烈的结局。
想到这里,她梦呓一般地轻笑起来,轻笑变成了大笑,大笑变成了哭笑。她看着床上从睡梦中懵懂坐起的无知少女,仿佛也看到了曾经的自己。梅森小姐轻手轻脚地从衣柜里拿下那领如同一个未经世事的幼稚灵魂一般轻盈的嫁衣,给自己穿戴整齐,举起烛火,对着惊恐万状的家庭女教师做了一个after you 的手势,见她吓得纹丝不动,摇了摇头,拍了拍她娇嫩的脸颊,举步上楼。她听到身后仍然鸦雀无声,知道那个少女此刻还在呆若木鸡。她经过主人房,恶作剧一般地狠狠拍击了三下房门,听得如雷的鼾声猛地一滞,如少女一般娇笑着狂奔而去。
手中本应垂泪黯然的烛火却渐渐通明起来,啊,不对,那是她用烛火将所到之处纷纷点亮,教予世人,世间万物,各有其主,归位众生,终于化作尘土。
她终于来到屋顶,俯瞰着这一方,假若她没有被疯魔禁闭,该当合法归于她的土地。烛火已不再必要,她已拿这栋宅邸燃起了冲天的祭火,上帝看得见也听得见她的祈祷——让这世界该存在的不该存在的一切都去毁灭吧。她听到背后急促的脚步声,与那个男人狂野的大喊“伯莎”!
她想不起来上一次他叫她的名字是什么时候了。或者,他们从未认清过彼此。事实上,她也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他以为她是他的罪恶,所以她也是他的责任。他需要把她好好安置,以全他在这世上对其他人所犯下的欺瞒与诈骗的罪行。可是他又何尝不是她的呢。她也骗了他,她也令他痛苦,她让他以为,他们是可以有人生的——然而这结局不是她选的,也不是他选的。
她大笑着转过身来面对着他,面对着他眼中的神情。或许有怜悯,或许有悲哀,或许有担当,或许有惧怕——但唯独没有爱恨。他不爱她也不恨她——她和他一样明白,彼此的爱恨,全都是对着自己。他们都恨自己没有能力对抗这人生和命运,在上帝面前,他们两个都有罪,因为软弱,懒惰,无知与虚伪。
他冲上前来,她伸出手去。他们在这最后一刻像婚礼上一样拥抱在一起,然后,那只命运的手再次伸出,轻轻在彼此身后一推。
下坠的过程中,她看到穿着晨衣的家庭女教师那张苍白却意外地镇定的小脸。她想,终于,好在,你不必担心这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