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制权和股权架构设计》笔记

《公司控制权和股权架构设计》课程笔记


1、控制权的分类:

绝对控制权,百分之百

相对控制权,二分之一以上

重大事件一票否决权,三分之一以上

重大事件:股东变更,增资扩股,修改章程,公司倒闭清算,公司重组兼并


2、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方式:

章程控制

协议控制:投票委托权、一致行动人计划、对赌协议、有限合伙协议、股权质押协议


3、代持

代持协议虽然具备法律效力,但只针对当事人有效,并不受法律保护。极端的案例是如代持人死亡,则代持协议无效,无法保护被代持人的权益。

用企业做担保有限责任会变为无限责任,因此做担保要慎重。


4、股东的形式

股东的两种形式:自然人股东(个人占股),法人股东(组织占股)

主体公司一定要干净,自然人股东越少越好,最多一个,最好没有自然人股东。规避大股东被小股东绑架的风险,同时隔离对自然人股东的法律风险。


5、有限合伙企业

最好把直接持股改为间接持股,有限合伙企业是企业发展过程中是一定要用的,最主要的作用是用来装股东的。做股权激励,员工股权的归属也放在其中,被称为持股平台。

绿地集团主体公司控制500亿资产,层层合伙企业设置,做股权融资或股权众筹,不是用股权直接融资,而是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LP。

每个有限合伙企业人数应大于等于2人,小于等于50人,人数超过50人有非法集资的风险。没有章程,没有法人。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GP拥有决策权,承担无限责任,建议GP由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以避免对自然人个人的无限责任。LP只有分红权,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不用交25%的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但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都不用交企业所得税,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承担无限责任的,所以不用交企业所得税。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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