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打小就认识贝多芬,这要归功于我们小时候的教科书,书中有一课就叫《贝多芬的故事》。但当时我们大多是被动式学习,加之文章能提供的信息有限,于是我的记忆里留下的,只有他是位伟大的音乐家,特点是他耳朵听不见。可如果你问我他伟大在哪里,甚至于他是哪国人,我答不上来。
重拾起对这位伟人的兴趣,是从阅读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多夫》开始的,主人公的原型就是贝多芬,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我特别想去探究它的真实性,所以就有了以下内容。
1、贝多芬是哪里人?活到了多少岁?有没有儿女?
严格来说是德国人,不严格来说是罗马人。因为他出生时,欧洲的政权不稳定,当时德国还没有独立,仍处于神圣罗马帝国的范畴。生于1770年,1827年逝世,享年57岁。有过两段感情,都无疾而终。终生未婚, 没有后代。
2、他耳朵是不是听不见,听不见是怎么创作的?
他耳朵聋了,但没有完全聋。这不是一句戏谑,事实就是如此。他26岁才开始出现听力问题,32岁开始急剧恶化,直到49岁时完全丧失听力。在此之前他还是能勉强听到声音的,并非完全听不见。失聪后,他的作品就变得很少。粗略统计,完全失去听觉到去世,他所创作的作品只有6部。而能称之为大作的,只有3部。也就是说,贝多芬绝大部分典是在他丧失听力之前作的。所以不是我们以往印象里的,天生的耳聋作曲家。当然,听障人士作曲这也是极困难的事。但我们应该实事求是,而不该把名人神化。
3、贝多芬伟大在哪里?
网上有好事者,搞了一个“十大作曲家排名”。莫扎特都只能排第四,贝多芬却排在了第二。那他为什么能排第二,他伟大在哪里?
莫扎特和贝多芬都属于神童,前者5岁创作了自己的小步舞曲,后者8岁带着自己的作品登台表演。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天生的神童,后者是严教下逼出来的优等生。
我不懂音乐,无法分出他们的音乐谁更胜一筹。只能从历史唯物主义去分析:莫扎特的成就是在艺术上的,他的作品极大地丰富了古典音乐。而贝多芬的成就是在人类历史上的,他把音乐从贵族手夺回,还给了人民。当然,这不全是他的功劳,而是“文艺复兴”的功劳。所以归根结底,贝多芬之所以在人们心中拥有更崇高的地位。除了他自身的努力外,根本原因还是时势造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