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基本功练习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教师练习基本功的积极性,促进教师基本素质的提升,特制定教师基本功管理办法。
教师基本功包括:粉笔字、硬笔字、简笔画。
教务处组织教师基本功大赛,选出优秀的教师,聘为“教师基本功成长发展指导师”,每位指导师承包几位教师基本功的练习。为了方便指导,教师成长小组的成立以办公室为单位,每位指导师负责一个或临近两个办公室。
每周五下班前,教务处对基本功练习的内容进行通告,相关信息发学校微信群、QQ群。每周一至周三,各位老师对基本功内容进行练习,并邀请指导师进行指导。周三下班前,指导师对本小组成员的钢笔字、粉笔字进行打分评比,评分实行A、B、C三个等级,同时将小组成员钢笔字、简笔画收齐后交教务处。
周四,教务处组织专人对简笔画进行评比打分,评分也实行A、B、C三个等级。至此,钢笔字、粉笔字、简笔画考评已全部进行完毕。
周五,教务处对基本功练习及成绩进行公示。积分计入教务处平时考核。
每月末,教务处对基本功优秀作品进行整理装订、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