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五日,是我到南京的第一天。
我住在百子街的八十一号,也是全国连锁的布丁酒店。是我花了一个晚上,拖着重重的行李晃过了不知道几条胡同,才找到的那幢桔色房子。
走进房间,是桔色的昏暗灯光,无心欣赏这番暧昧,便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手脚的酸痛一时盖住了我无边的思绪,不愿再扯那团乱毛线,只想要伴着这大好月色赶紧入眠。
一点零八分的凌晨,我又一次在梦中醒来。隔壁似乎是对小夫妻,带着刚出生的娃娃吧,咿咿呀呀地闹个不停。辗转反侧,终是无眠。
大喇喇地汲着拖鞋,慢慢地挪到箱子前边。箱子里是为数不多的衣服和我工作了三年用过的教案,花名册,写过的笔,收到的贺卡。噢,我是想丢了这些东西的吧,从地图上的那只大公鸡的最西边跑到这最南边来,我只想把过去三年埋葬,而我想南京会是个好地方。
我盯着一箱子曾经视若珍宝的东西,突然失去了抬手的勇气。只是躺在床上,一遍又一遍地看着泰囧,不是说看喜剧人会让人想笑吗?可我一点儿都笑不出来,我只是像重庆森林里的阿武一样,不停地吃东西,知道天亮。
只是,我和他也不一样呀。他还有躺在床上睡的不省人事的女人可以守护。
而我,什么都没有。
天亮了,我也醒了。
简单的梳妆,和前台睡眼惺忪的姑娘打了个招呼,走出酒店,开始寻找适合埋葬的地方。
五月初的南京已经有些闷热。路上是大片大片的梧桐树。我从马路牙子的这头走到那头,细细打量着每棵梧桐,却找不到我所寻找。南京城的梧桐都是上了年份的,更为粗壮魁梧,像个大汉似的。我不禁失笑,整了整帽子继续前行。
中午是鸭血粉丝和小汤包。和店里的阿姨闲聊着,知晓她有一个念高三的女儿。我与她分享我这三年的过往。从最初接手这个班到如今他们要高考。当然,其中也隐去了我不愿揭开的伤疤。末了,阿姨塞给我几个包子,说道:"你该是个好老师吧!"我不明所以。她只道:"你在提起那些孩子的时候,是笑着的呀!"
是吗,我可不是个好老师呢!
我穿着我最喜欢的裙子,在城里晃荡晃荡。四天过去了,我还是没有找到一个好地方。
是第四天的夜晚,我拿着手机把玩,突然接到一个电话,那天的人显得有些疲惫:"老马,回来吧。大家都想你了。"我吓得丢掉了手机,躺在床上发愣。
从我离开学校的那天起,我就丢掉了原来卡,注销了旧号码,关闭了所有的社交。的确,我变成了一只乌龟,只是把自己缩在壳里。
想了很久很久,脑子里不断闪过的是孩子们的笑脸。明明也比我小不了多少,怎么还让我那么操心我呢。三年了,从还是刚进高中的小屁孩到初露锋芒的成年人。而我也以为我在这三年里变得成熟、稳重。
主任的警告犹在耳畔:"小马啊,你是个老师了,当初一开始就让你做班主任也是领导们看重你。你说你怎么还像个毛头小子似呢!"
我走的那天,宣传窗上赫然写着:"××教师因与×××学生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记过一次。"
像一个响亮的巴掌拍在我的脸上,似乎被抽去了所有的力气,我记得那天烈日当空。我最后一次数那排梧桐树,十七课。我对着第十七棵发誓,我再也不要当老师了。
去他妈的学生,去他妈的学校。
我走了,狠狠地地擦干了泪水,假装自己很酷。
电话是班长打的,是个认真而优秀的男孩子。当我的打开邮箱和微信,看到一长串的留言时,心抽动的厉害。
那天晚上,伴着昏黄的灯光,我一一回复了我的孩子们。而在第二天的傍晚,我在百子街的尽头找到了一个垃圾站。在那里,我丢尽了我所有的东西。
伴着夕阳,我骄傲的与我的教学生涯告别。
在离开那幢桔色房子的那天,我敲开了隔壁的门,抱了抱那个在这五天夜里哭声从未缺席的女娃娃。
七点十五分,我更新了我的博客----一切都将不可能避免的归于庸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