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月份的梅雨季应该是广州最好的时节。 这个时候,木棉花应该是大朵大朵的绽开了。就像北京的玉兰。有时候树下走过,会有整朵掉下来砸在头上,然后跌到地上,发出怦的声音,宛如心动。与玉兰和着春日的阳光与尘土不同,木棉花朵上日日沾着雨水,涤洗过的花瓣红的都透亮起来。
从来对这座城市就很有亲切感,从我还没有去过那里的时候开始。第一次一个人远足去南方的城市,便是广州。大四寒假过后,学院里推荐几个学生去那边的一家企业实习。几个孩子全都是土生土长的北方人,没见过什么世面,只记得刚下车,一个男生就尖叫道,“哇,满大街都是椰子树诶!”于是我们开始兴致勃勃的找椰子,半天未果,于是得出结论,可能还没有到成熟的季节。后来才知道,那满大街的是棕榈树,自然找不到椰子。
还有第一次在上下九逛街,街边店员小哥会说,“靓女进来看一下哦。” 我错愕而激动地对同伴说,“他竟然叫我靓女诶~”那是12年前,在北京美女或帅哥这样的词汇还不像现在这样用的满大街比比皆是,那时候在我们的心里,美女就真的是高挑短裙长发披肩的撩人女子,而对于那些胆敢在街上冲着学生妹叫美女的人,北方人民骨子里根深蒂固的朴素道德观告诫我们唯一该做的就是义正言辞地扭头回一句“臭流氓”。现在这些想法和认识在祖国大地即使北到漠河听起来也是可笑,但足以说明北方人的观念及开放程度与南方的差距。
后来又去了深圳。虽然会感到深圳的人更有礼貌,讲普通话的人也更多,但不知为什么会比广州更容易让人想念北方。那时总是愤愤地认为,所谓的深南大道还不如中关村南大街宽敞。记得有一次,晚上8点从深圳赶去广州,车上的广播突然放起了CRI的music radio,泪水瞬间模糊了眼前的夜幕。
在广州的日子里却很少有这样的感觉。实习以及后来的读研之前的调剂择校。记得那时候有好几个学校通知我可以去面试。广外,华南师范以及暨南大学。那时候我简直觉得我可能就要留在这座城市了。于是在那个慌慌张张的毕业季,我却觉得我心安理得的度过了一个悠长假期。
所谓的夜游珠江的记忆不是很深。但是经常会有一些散碎的画面停留在我的记忆里,让我对这种城市心生无数的暖意。比如在街角看到自行车后座上载满了大捆大捆的玫瑰。我一直觉得我最爱的花是玫瑰始于那个定格而挥之不去的画面。我躺在长椅上,仰着阳光眯着眼睛,看穿婚纱的女人捧着幸福的紫色的气球。
那些日子不觉得寂寞。养了一条肥胖的小鱼,叫黄色潜水艇。因为那时候我爱beatles爱的厉害。养了一小盆植物,叫文殊十二卷。其实它叫十二卷,但是我一定要给它加个文殊,觉得念起来真是好听的不行。爱上吃肠粉。常常喜欢在街边看人做。从一层一层的抽屉里,撒浆,蒸好,卷,切,等等,这么一连贯的动作,特别地让我着迷。我曾经说自己不是恋物癖,却经常会对某个连贯的操作过程非常着迷。我一直想不到更好地词汇去形容。就像我喜欢《第三十六个故事》片头朵儿做咖啡的过程。还有手动给汽车加油的过程。后来在北京的各式茶餐厅我也总爱点肠粉,但是却总觉得味道差那么一些,找不到在广州吃路边肠粉的感觉,我想,这差一点的感觉可能就在于我再也看不到做肠粉的那个过程吧。
那时候住在一个校园里。推开宿舍的窗子就是水库与青山。等待而无所事事的日子里,我常常跑到后面的山上去看书。那里没有什么路。山上铺满了香蕉树的叶子。这个时候柚子树是要开花了,白色星星点点,沾染着湿润的雨水和泥土,却有着清新凛冽的香气。
不过我最后还是没有留在那座城市。但是我始终把那里当作除了家乡和北京以外,最熟悉的城市。虽然,离开那里的十年里并没有再去。我想,之所以爱上广州,是因为那不长的几日,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落寂失意却自由独享的悠长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