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咩咩,出生于湖南一个偏僻的小山村。
上学的时候,家里离学校远,每天要走1个小时的山路,所以天不亮就要起床。冬天的时候,山里看不清路,都是打着火把赶路的。
摸黑走山路原本就有些让人害怕,同村的小伙伴都会结伴走。这种天然带有恐怖色彩的氛围,突然就衍生了讲鬼故事的习惯。
在树木围绕的崎岖山路里,一群小伙伴举着一个火把,簇拥着,嘻笑着。胆大的男同学突然在前方停下脚步,回头,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用轻柔阴冷的声音说道:你们知道旁边树林里这些高低起伏的小山谷是什么吗?
女同学天真地摇摇头:不知道。
男同学阴冷地笑笑,突然冲到女同学面前,大声地说:是坟墓啊!
胆小的女同学吓得拥在一团,不由地加快了脚步,男同学还在肆意地渲染:你们不知道吗,以前打仗的时候,人死了,就随便埋在地下了,没有墓没有碑。更重要的是,没有这个火把,他们就会出来了。
说完,男同学就把火抢过来,举着火把往前跑去。其他伙伴一个接一个的都跑着去追,一边追一边叫,大家都怕自己被落在最后,被黑暗围绕。
在这追赶的过程中,天渐渐亮了,学校越来越近了,恐惧也被光明驱赶了。
为什么在介绍这道题中,我会写这样一件事呢。因为男同学的鬼故事,让我发现讲故事是一件有趣的事。而会讲故事,是一种能力。
这个讲鬼故事的男同学虽然被同学打骂着,却受到同学的追捧。到了下一次,同学们会催促着他讲故事,而他在不断更新自己故事库的过程中,吸收了更多知识与能力。
高中的时候郭敬明红得发紫,青春期的疼痛文学,45度角仰望天空,他笔下的人物永远带着淡淡的明媚的忧伤。他笔下的青春是叛逆的、张扬的,也是忧伤的、不羁的。我曾经一度执迷于模仿他的文风,学着硬拗那种“疼痛感”,觉得好特别,好个性,好酷。
因此,我青春期也写完了一本又一本的手稿小说,现在去看,厚厚的一摞,都是时间啊,却都是我翻两页就看不下去的内容。
后来喜欢上三毛,撒哈拉沙漠就是我的向往。但是,三毛的文风就没有那么好模仿了。有一段时间,我的QQ签名一直写的是: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
我的高中老师推荐我看《小说月报》,区别于前两者,《小说月报》作者的文字更趋于现实,更贴近于生活。原来鸡零狗碎也可以写得这么动人,这么有趣。
我的高中老师看过我写的“疼痛小说”之后说,你写的东西华而不实,文笔虽优美,却没有实质的内容。写小说是一门长久的功夫,要学会去琢磨,去观察,人、事、甚至是一件物品,去描写它。这种能力,需要训练。
我知道他讲的很有道理,但我没有去做。如果当年我就这样去刻意练习了,也许我现在的文字会完全不一样吧。
有人说,生活就是,生出来,活下去。
我也知道,无论理想是什么,活着,就要解决生存问题,解决柴米油盐,解决一切鸡零狗碎。
而理想之于我,是微光,是在黑暗前行中,引领我往前的那一束微弱的光。
有光在,我的心就不会黑暗。
但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站在聚光灯下,拥抱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