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稿子改到什么地步才算是成功呢?
我想这个问题恐怕没有人能够说的清楚,再文采斐然的写作者,也无法全盘把控自己的文字,更何况要一遍遍精益求精的改动文字,有时候或许只是修改简单的主谓,或者轻轻的将一组文字重新排列组合。可有的时候,为了追寻心中的那个想法,可以几易其稿,将最初的文稿改的面目全非,或者删除,或者重新开始一个新的思路,直至无限接近满意的那一刻。可以说这是无止尽的在自我折磨,写作就是这样,如果想要写出好东西,那么就要沉下去,沉到谷底去,静静的感受,静静的去写。
可惜我一直沉不下来,只能一直写些很轻浮的东西。这之中原因和目前的生存状态有关系,也和个人性格有极大的关系。
我在写第一部小说的时候便发现了这个问题,沉不住且浮躁,及其容易将一份突如其来的灵感当作创作动机,然后奋不顾身的扑上去,写了个满意的开头然后将热情毁灭在后续的细碎填补中。可那时候我太年轻,我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想法,我把灵感当作是上天的恩赐,我认为这故事是为我而生的,而不是这应该是我要创造的故事。
我们往下看,“为我而生”和“我要创造”,这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即使我想表达的不过是同一句话:写出一些好的故事。
“为我而生”,主语咋看是故事,其实最终的动作和目的落脚在“我”身上,而不是故事。
“我要创造”,主语是“我,”但最终的动作和目的的落脚点在“故事”身上,既强调了我的主观能动性,又表明了目的和方向。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才明白了,“灵感”在某种程度不是什么好东西。(这句话画重点)
当作者一味强调自己是靠灵感写作的时候,这个写作者一定是一个好面子的人,因为当表明自己是注重灵感的作者,则更能让自己显得体面,体面这种东西尤其是在文艺作品方面。很多厉害的作者都曾宣称自己某部知名的作品创作来源于一个梦,一个场景,然后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就洋洋洒洒的写出了这部巨著。
我们看,当一个普通的读者听到作者这句话的时候是什么心理呢?一定充满了敬仰和敬佩,原来这个作者这么厉害,靠着一个灵感就能写出艺术性这么高的作品。可实际上呢,这位知名作者的巨著会是他辛辛苦苦,几易其稿,在写过相当多的版本之后方才满意的产物。那些号称自己一遍写完不曾修改的人都是骗子,不过是为了博取一个好听的名声罢了。
全靠灵感写作是行不通的,但是也不能完全依赖套路。前者过于随机,但是在某些时候是可以产出伟大的作品,奈何这概率太过渺茫。后者则过于呆板,遵循着套路完全可以写出故事,可也仅限于故事了。
比如说现在流行的一种小说写作模式是这样的:让主人公不断遭遇挫折,并不断去解决挫折,取得最终的成功。
或者是:让主人公不停的陷入麻烦,并不断逃出麻烦,最终解决掉麻烦。
以上两种套路就是通俗小说大行其道的关键所在,因为他勾起了读者的好奇欲,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会不自觉的思考主人公将要面临的命运,并为之担忧。
这种写作模式没有什么不好,有读者喜欢,作者写起来也轻松,可我私下以为,倘若一味按照这种模式写作,终究是入不了文学殿堂的。
如何写出好东西我现在还无法回答。
但现在至少明白了,靠着灵感不是写作的正路,套路最终也会被习以为常。
至于写出好东西,这个等哪天真正写出来再说吧!
2017.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