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路上,等我,不要急于去天堂——《一个人的朝圣》

      这部小说很有吸引力,很有魅力,有读下去的欲望。跟随书的情节进展,设想如果是自己,该怎么做?所以就读了下去。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2012年入围“布克奖”。

      书名起的有创意,还以为是有宗教信仰的人士,为了某种信仰,一个人长途跋涉,徒步去遥远的地方,而且是一步一磕头的那种。书读完了,能想起来的故事情节还有多少?能写出来触动内心的文字又有多少?其实微不足道,有些东西和体会,人各不一,表达出来的结果鳞次栉比。虽然自己文笔拙劣,还是写出自己真实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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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提及的主要人物5个,其他都是情节需要的陪衬。哈罗德,一个65岁,退休半年的老人;年龄和他相仿的妻子莫琳;他死去的儿子戴维;他的好友,终身未嫁的奎妮;以及70出头的矮胖圆的鳏夫邻居。主要围绕这几个人物,展开描写的。

      云淡风轻的一天,和往常一样,哈罗德过着不紧不慢的生活。下午莫琳收到一份粉红色的信封,是来自贝克郡写给哈罗德的。老夫妇都没有这个地方的亲人朋友,一时不知所措。打开才知道,是哈罗德曾经的同事奎妮写的,她得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然而,下面署名的一句,他们没有看清楚:你不必回信了,奎妮。

        如果哈罗德夫妇,看清了最后一行字。哈罗德就不会开启这样一段旅程。

一,哈罗德心心念念,一个信念:奎妮不要死,等我,你要坚持住。等我来,你会好起来的,癌症是可以治愈。他从英国的最南部到北方,横贯整个英国,步行走了87天,走了627英里。他在整个旅行中,思考了一遍自己的整个人生,像放电影一样,画面一幅幅浮现眼前……

二,不懂爱的哈罗德,13岁时母亲离家出走,一去不回。16岁时父亲把他赶出家门。他在舞厅认识了莫琳,并结婚。由于哈罗德从小缺少爱的教育,成家以后也不会关爱家人。父子之间,夫妻之间的关系,形同路人。

三,儿子戴维,大学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20多岁得了忧郁症,对药物上瘾。最后吊死在自家的果园架上。白发人送黑发人,从此加剧了夫妻两人的关系。莫琳还是像戴维活着一样,每天打扫戴维的房间,和他说话,仿佛等着他的归来。

四,哈罗德夫妇,无性生活20多年,婚姻生活名存实亡,各自分房而睡。然而,这次旅程改变了他们内心的渴望,点燃了他们彼此久久压抑的内心,两人在不同的时空,回忆过去,回忆对方,还是感到满意彼此,无法继续下去。尽管没有了孩子,只剩下孤苦的两个老人,最后他们还是拥抱了彼此,拥有了彼此。

五,假如奎妮,最后能活下来,有时你可以猜测出来,一生没有任何改变的哈罗单,可能会永远离开家,就像他的母亲一样。莫琳的多少次推测也是这样,她痛苦地不能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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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这么认为,一般作家会描写一个离经叛道的,勇敢的追求幸福爱情的鲜活人物,但这次没有,不是我猜测的结局。也不是哈罗德认为的结局,顽固地认为,只要告诉奎妮,自己在路上,你等着……她就不会那么快去天堂。我一度认为:奇迹会发生,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奎妮没有等到他来,她安详地离开,有修女的精心照料,有老友长途跋涉地问候,最后她是幸福的。带着他们年轻时,曾经的浪漫和温馨,去了天堂。

        很是敬佩哈罗德,那种不屈不挠,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也很讨厌他这种固执己见,不听人劝的举动。如果不是步行,他坐车当天就可以赶到贝克郡,也许可以见到奎妮最后一面。他的一个人的壮举,为很多人追棒,他被记者和报纸采访,被誉为“一个人的朝圣”,有的粉丝感动,一起结伴而行,但没有坚持到最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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