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条做人规矩

曾国藩给自己立下了十二条做人的规矩:

(1)敬。整齐严肃,无时不慎。无事时心在腔子里,应事时专一不杂。清明在躬,如日之升。

(2)静坐。每日不拘何时,静坐四刻,体验来复之仁心。正位凝命,如鼎之镇。

(3)早起。黎明即起,醒后勿沾恋。

(4)读书不二。一书未完,不看他书。东翻西阅,徒徇外为人。

(5)读史。丙申年购《廿三史》,大人曰:“尔借钱买书,吾不惜极力为尔弥缝,尔能圈点一遍,则不负我矣。”嗣后每日圈点十叶,间断不孝。

(6)谨言。刻刻留心,第一工夫。

(7)养气。气藏丹田,无不可对人言之事。

(8)保身。十月二十二日奉大人手谕曰:“节劳,节欲,节饮食。”时时当作养病。

(9)日知所亡。每日读书记录心得语,有求深意是徇人。

(10)月无忘所能。每月作诗文数首,以验积理之多寡,养气之盛否。不可一味耽着,最易溺心丧志。

(11)作字。饭后作字半小时。凡笔墨应酬,当作自己功课。凡事不留待明日,愈积愈难清。

(12)夜不出门。旷功疲神,切戒切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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