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第入仕,裴頠与时人的品评。
名士也需有人懂,名人也要有人教:《一起来读世说新语》,写写你眼中名人的高下优劣。
《世说新语·赏誉》
裴仆射,时人谓为言谈之林薮。
【译文】
左仆射裴頠,当时的人认为他是清谈的府库。
裴頠,字逸民,西晋大臣、哲学家,河东闻喜,今属山西人。
他是司空裴秀之子,他曾任散骑常侍、国子祭酒兼右军将军、尚书左仆射之职。
裴頠反对王弼、何晏的“贵无论”,提出“崇有论。”
认为万有的整体是最根本的“道”,万有不是由“无”产生的,而是“自生”的,“自生而必体有”。
他还认为万物生化有其规律。
从“崇有论”出发,他重视现实存在的事物,不满轻视事功的放达风气,力图论证封建等级制的合理性。
裴頠的思想在当时有很大影响,被认为是崇有派领袖。著有《崇有论》,《晋书》把它完全载入裴頠的传中。
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对于官职的荐举,很大程度上以名士的品评为标准。
裴頠对当时人多所品评,举荐他们担任了一定官职。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能够这样做是很可贵的。
同时,他与当时的名士都有广泛的交往,对今人研究魏晋学术思想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02 九品中正制。
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到了东汉末年,已为门阀士族所操纵和利用,他们左右了当时的乡闾舆论,使察举滋生了种种腐败的现象,与要求参与政治的中小地主及其知识分子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在如何选官的问题上斗争激烈。
曹操死后,曹丕在采纳陈群的创议后,于是九品中正制成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
但当时察举尚未完全废除。九品中正制就是在这种背景形势下产生的。
02 品第人物,是中正官的主要职责。
中正官负责品评和他同籍的士人,包括本州和散居其他各郡的士人。
品评主要有三个内容:
1、家世:即家庭出身和背景。
指父祖辈的资历仕宦情况和爵位高低等。
这些材料被称为簿世或簿阀,是中正官必须详细掌握的。
2、行状:即个人品行才能的总评,相当于品德评语。
魏晋时的总评一般都很简括,如“天材英博、亮拔不群”、“德优能少”等。
3、定品:即确定品级。
定品原则上依据的是行状,家世只作参考。
但晋以后完全以家世来定品级。
出身寒门者行状评语再高也只能定在下品;出身豪门者行状不佳亦能位列上品。
于是就行成了当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03 选拔依据。
中正评议结果上交司徒府复核批准,然后送吏部作为选官的根据。
中正评定的品第又称“乡品”,和被评者的仕途密切相关。
任官者其官品必须与其乡品相适应,乡品高者做官的起点,又称“起家官”,往往为“清官”,升迁也较快,受人尊重,乡品卑者做官的起点往往为“浊官”,升迁也慢,受人轻视。
中正评议人物照例3年调整一次,但中正对所评议人物也可随时予以升品或降品。
一个人的乡品升降后,官品及居官之清浊也往往随之变动。
为了提高中正的权威,政府还禁止被评者诉讼枉曲。但中正如定品违法,政府要追查其责任。
04 品第入仕。
专家们关于九品中正制品第与入仕途径的关系的争议
唐长孺认为,九品中正制只是保证清浊分流,并不等于选举制度的全部,各项选举必须依据中正的品第,但出身授职还得通过各条入仕道路。
罗新本认为,九品中正制只是一种考察士人和官员的制度,中正对已仕未仕之人均予以品评,品状是吏部授官的主要依据,但他并不直接官人,任命之权归吏部。并且士人经品评后仍需由各种仕途方能为官。
陈琳国认为,两晋时期的选官方式,可以概括为三个层次:一是吏部铨选和公府辟召,二是州刺史辟召和举秀才,三是郡太守辟召和察举等。
陈长琦认为,九品官人法,是魏晋时代官员选拔、任用制度的唯一的形式。因为九品官人法给每个官员职位都规定了任职者的人才品级资格,即官品,那么任何人如果没有资品,就没有入仕的资格。但魏晋时代士人之品级的获得,即资品的获得却非只中正评价一种,而是多渠道、多途径的,九品中正制只是其中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