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较细水长流日久生情,我更喜欢一见钟情,喜欢那也许是前世相识今生再见的宛如重逢一样的熟悉和动心。人海茫茫红尘万丈芸芸众生,没有早一点没有晚一刻,就这样看见了彼此。一刹那,有多长,听见了你我澎湃的心跳,看见了玫瑰花开,遇见了生生世世的爱。
隐隐约约,疏疏朗朗,细细脉脉,与我,更愿意是刹那既永恒,清清亮亮,密密匝匝,轰轰烈烈。这个,与我是这么样平平凡凡的世间,与爱,喜欢一开始的遇见,就是这样的浓墨重彩,泼泼辣辣,隽永刻骨缠绵。
没有看见你的日子里,我是那白雪一样的上好宣纸,遇你,是命运之笔,滴落我身的浓墨一滴。天荒地老的一瞥,天崩地裂的一遇,任以后的人生是怎么样的凡俗怎么样得晕淡了这重重的一笔,都够了。这样浓烈的底色,足以让我们一起走过这平平淡淡的一生。
为了这一次相遇,我在佛前虔诚的祈求了五百年。为了这一次相遇,我在你的匆匆脚步里默默的注视了三生三世。
这一生,相遇就是永远。这一生,一同成长,栉风沐雨,不是悱恻缠绵的藤缠树,是两棵高大的梧桐,枝繁叶茂,相生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