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是各种心理特性的总和,也是各种心理特性的一个相对稳定的组织结构,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地点,它都影响着一个人的思想情感和行为,使他既有区别于他人独特的心理品质。
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把人格结构分为三个层次:本我、自我、超我。
本我位以人结构的最低层次,是人的原始的无意识本能,包括人的各种生理需要。它遵循快乐的原则,寻求直接的满足,而不顾社会现实是否有实现的可能。
超我位于人格结构的最高层次,由社会规范、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内化而来,是个体社会化的结果。它遵循道德的原则,是道德化了的自我,起着抑制本我冲动,对自我进行监控以及追求完善境界的作用。
自我位于人格结构的中间层次,产物是本我的冲动。以实现本我的环境条件之间。它在本我和超我之间起着调节的作用,一方面要尽量满足本我的要求,另一方面又要受制于超我的约束,它遵循的是现实性的原则。
人格结构中的三个层次相互交织,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各负其责,分别代表着人格的某一方面:本我反映人的生物本能,按快乐的原则行事,是“原始的人”;自我寻求在环境条件下引起的条件下,让本能冲动能够得到满足,是人格的执行者,按现实的原则行事,是"现实的人";超我追求完美,代表了人的社会性,按道德的原则行事,是“道德的人"。当三者处于协调状态时,人格表现出一种健康的状态;当三者发生冲突且无法解决的时候,就会导致心理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