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午带娃出去吃拉面,点了一大碗汤面,我给她夹出来一小碗。吃了一会儿,我怕她碗里的面条太干不好吃,便舀了大碗里一小勺汤放进去。这下好了,不小心捅马蜂窝了。芊芊随即哭闹着尖叫起来,说是不要汤。哭闹声那叫一个大,简直震耳欲聋。问题是吵聋了我不要紧,可旁边还有不少食客在吃面条呢,把别人吵坏了可就不好了。
我压低声音叫芊芊不要再吵了,告诉她公共场合不可以这样,会吵到别人的。芊芊稍微有点收敛但还是大声哭闹着左右不肯,我有点火了,刚想脱口而出“你怎么动不动就大喊大叫的”,但几乎同一时间心里有个声音在怼我:“你平时发脾气的时候不也是这么大喊大叫的么?”我立刻乖乖闭嘴。芊芊为什么会这样,这难道不应该问我自己吗?我不喜欢她大喊大叫的,难道她就喜欢我大喊大叫吗?还是滚去好好修炼自己再说她吧。
2.今天天气还好,于是兑现对芊芊许下的小愿望,带芊芊去城市沙滩玩。芊芊在里面玩沙子和荡秋千什么的,玩得不亦乐乎。在她荡秋千的时候,我听到了一段游客和保安的争执。(城市沙滩以前没有栏杆围着海,现在有,还设置了门票制度,以前不要票。)
游客:这么小片海还用栏杆拦起来,违背自然规律,不科学。我去过不少国家,人家的海就没见过用栏杆拦着的。
保安:不拦起来会死人的,以前不是没出过事。
游客:死了人那是TA应当死。
保安:如果死了人不找我们,我们也可以不管,既然出了事要我们负责,那我们就要管理起来。
游客和保安还争执了几句,大意都是如此,说到后来都有点不愉快。说实话,让我说谁对谁错,我也说不准,觉得好像都有道理。回家后跟我弟提起这事,我弟说了这么个现象:现在就是走路不小心摔了一跤摔出来毛病都要找路政要赔偿。又比如骑个共享单车出事了,哪怕车子没毛病问题出在自己违规上都要找共享单车公司要赔偿。这和自己下海游泳出事了找海滩管理部要赔偿一个道理。
问题是法律一般支持这些无理要求的人,因为TA作为弱者,就要获得赔偿,哪怕责任全在TA自己。对于这一点,我觉得有点不能理解,为什么明明是自己的原因导致出了事,却要别人为TA的错误行为买单。这不公平,更不合理,还会有助于不良风气——我弱我有理——的盛行。希望以后会好一点吧。
3.回来的公交车上,遇到位好心的大姐。公交车前排只剩一个座位,芊芊却非要一个人坐一个座位,不要我抱着坐,我便站在她旁边看着她以防万一。旁边一位大姐便起身让我坐,好让我坐着看护芊芊。我本要推让,但大姐边说她反正不久就要下车了边往后面车门那走去。我唯有由衷地说谢谢。
由于下班时间段,路上车子有点多,公交车开得并不快。一位坐前排的老爷爷看车子中间位置的一个座位空了出来,便站起来慢慢地向那个空位走去。眼看着还有几步路就要到了,车子却在这个时候突然来了个急刹车,老爷爷一时站立不稳,连连后退。在这紧急关头,旁边一位男士果断出手,一把抓住了老爷爷的胳膊,稳住了他。老爷爷定了定神,对帮助他的男士表示感谢后再慢慢坐到了座位上。大家悬着的心这才放了下来,感叹着老爷爷要是摔倒了可不得了,多亏了那位男士的出手相助。虽然都不是什么大事,但一样让人感到世间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