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电话,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老师的一句话让我又对普通话思来想去。
我的高中老师有个民事案件曾和我聊过多次,因为远水解不了近渴,没能为老师帮上忙,但是老师常常打电话和我聊案件进展情况。刚刚打电话告诉我,案子已经判决了,到了执行阶段。同时说他们请的律师很好,普通话说得好,人也精干。
一句普通话说得好,又触动了我。
我想大部分当事人对律师的评价不一定能从专业角度评判其辩的好不好,相反律师的表达能力和普通话的好坏往往是当事人评价律师好坏最重要的两个方面。
因为律师的发言从其内容上说,专业性很强,一般的当事人没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不一定能辨别清律师说得是否准确到位。从语言的表达方面看,如果有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和乡音十足普通话磕磕绊绊的相比,当事人肯定会认为会说普通话的会更好。如果您有很好的内容,再用标准的普通话说出来,那是多么美妙的事啊!让普通话为自己加分,而不要减分,这是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普通话对九零后、零零后来说不是问题,但是对于小时候在农村上学、长大后又长期在县城居住生活的六零后、七零后来说,普通话是硬伤,我就是其中之一。
记得刚做律师时有个案子在铁路法院开庭,省城开庭,法官是省城的,自然要说普通话,辩论过程中有一个词自己知道说错了了,我怕别人听不懂,又重复了一遍,就是在重复的时候又没说对,导致一个词反复几次,磕绊的自己也不知道该咋说,那个尴尬的局面很丢人,我恨不得马上有个地缝钻进去。之后好长时间都不愿意见到那个当事人。
后来因为仍然生活在县城,谁也不说普通话,我还是没有把普通话当一回事认真去学。
后来到了省城生活,普通话再次提到议事日程。我下决心开始学普通话,打听了几个培训机构,都是为上学的孩子们培训的。估计不是考大学要报播音主持专业,成年人谁也不会为了平时沟通专门去学普通话。
我也没有去培训机构学习,在网上选择了一个网名叫“寒冰”的老师,加入她的普话公益群。从a、o、e学起,每天对着电脑念,学了一年多,基本上看着书朗读,问题不是很大,学习是有了一定成效。
初学时天天读,天天听,和家人说话也叽里哇啦的说着别扭的普通话。
后来觉得普话改善了很多就不再钻研,学习重点转移别处,不再刻意练习普话,家里人在一起也不有意说普话,回归到方言交流,学得费劲忘得快,不知不觉普话又退步了。尤其是在与人交流时对方突然问,“您老家是哪里的?”,我就知道又是普话“出卖”了自己。
今天听到老师对他的律师普话的褒奖,又刺激了我,的确,普话如同自己的脸,脸要见人,得天天洗,天天保养,普话一张嘴就要说,也要天天练,天天讲。
啰嗦这么多,其实就是一句话:不要让普话给你减分,继续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