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常常分不清什么是表现手法,今天课堂上讲到这个知识点时我强调了几遍:动静结合是一种表现手法。为了让学生记住,我让他们当堂复述了好几遍。后来,我开始提问,就是把这句话复述出来。结果一个男生说“动静结合是写作手法”,我当时开玩笑说“你气死我了。”他很快更正说“动静结合是表现手法。”
晚上刷牙时我突然想起这个场景,心里开始犯嘀咕,学生说的真的不对吗?感觉好像也有道理。想到这里,我心里咯噔一下,会不会错怪他了?
我赶紧拿出手机查了一下,搜索到的信息显示:动静结合是一种写作手法这个说话不能算错,但不够准确。更严谨的说法是:动静结合是一种表现手法,常被运用在写作中。
表现手法的范围更大,是作者用来表达情感、增强效果的艺术手段。动静结合、虚实结合、借景抒情等都属于这一类。写作手法范围小一些,通常指具体的文字技巧,如比喻、拟人、首尾呼应等。
动静结合确实常用在写作里,不过除了写作,诗歌、绘画里也常用它,所以,应该说是一种表现手法。这个求证的过程让我也学习了,虽然我不确定自己能不能给学生讲清楚这个区别,但起码我自己涨知识了。表现手法包括写作手法,是一个大的概念。
我也是一时念起,怕误导了学生,也怕冤枉了学生。因为好多东西我也不是很清楚,我不能总是凭着感觉去判断。所以,我需要不断地学习。
又想起今天提问学生时说的一句不该说的话,具体的问题我都不记得了,好像是问《野望》的时间,之前应该已经说过了,但是一个男生起来还是不会。于是我随口说了一句“这么简单都不会?”不过我赶紧收回了“老师收回这句话,不该这么说。”
其实,我几乎不说这句话的。我们以为的简单,在学生看来可能是个知识盲区。我们不能以自己十几年的老师身份去定义对于学生来说的难易程度,而且我那样说的话会让那个学生很尴尬,会伤害他的自尊心。所以,话一出口我就意识到问题,赶紧表示收回那句话。
不过已经说出去了,想想真是不应该那样说。今年我在课堂上提问变多了,是因为我想了解一下学生是否真的掌握了。所以,我提问的时候即便他们不会,我也会很快就让他们坐下的。提问的目的不是让谁难堪,更不是惩罚谁。只是我想知道学生的掌握程度,也能通过提问反观我自己的表述是否清晰。
有时候我觉得学生应该回答出来的问题,但是学生并不能说出来,尤其是连程度好的学生都不会时,我就在心里反思是不是我的问题没有表述清楚,或者这个问题我压根就没讲明白。我会再把问题陈述一遍,或者再把这个知识讲一遍。
目的就是让学生掌握,提问的目的是催进学生思考,也是了解学生的掌握情况,仅此而已。
今天比较值得骄傲的是,给学生讲了律诗的起承转合。这个如果放在以前,我肯定直接舍弃了,因为自己也不太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就会觉得太难了,不讲了,讲了学生也听不明白。可是今天我认真研究了一下,给学生讲了。我感觉好自豪,自己也搞明白了,学生也知道了。作为老师不能凭个人的主观喜好就决定哪些讲,哪些不讲。我们不能成为学生成长的天花板,凡是教材上要求讲的,都要讲。凡是课标上要求达到的目标,都要努力跳一跳。即便大多数学生掌握不了,但哪怕一两个学生掌握了,也是光荣啊。感觉自己对教学的理解,又成熟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