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2016-4-15
愿我十八岁所爱,是我八十岁所伴。
十九岁那年,也曾幻想像别人一样谈一场恋爱,有人逗有人哄,有人陪有人请吃饭,风花雪月。然而心里却一直有个心心念念的人,那个人不想喜欢却忘不掉,想见而又见不到。就这样一直背着爱情的壳浑浑噩噩的过着。
在建筑系是个女的就被奉为无数男生的手中宝,而我这还有三分姿色的高冷女,在那个信息网络发达的时代,情书小纸条依旧多的看不过来。每天课桌图书馆的早餐和零食,过节日的鲜花和礼物,甚至不知道到底从哪里来的。开始会很不习惯,要想物归原主,老娘谁也不欠谁,后来才知道那样做太麻烦太累了,外系的那些羡慕嫉妒的人还会说你作。我就顺水推舟,照收不误,成了我们混合宿舍的福利。
随着时间的渐渐推移,大多习以为常,我从来都是置之不理,就这样淘汰了一些做事没有耐心,看不到收获就退出的人。又淘汰了一些形状歪瓜裂枣、身高不达标影响下一代的人。
然而有一个人,始终坚持不懈,大约持续了一年多,我终于了解了他的存在,身高接近一米八,不穿高跟鞋可以做小鸟依人状,虽然我从没想过在一个男人面前小鸟依人是什么样,期待总是有的,五官端正,目测顺眼。我才答应和他一起日常相处,要求是保持三米距离。
每天早上他会买好早餐在宿舍楼下打电话,我哈欠连连的关了手机,懒散的穿衣,洗漱,化妆,下去以后他依旧嬉皮笑脸的在迎接。
“女王大人,早啊”,
“呃,你的确好早”。
“为您服务,是小人荣幸”,
“呵呵”。我拔腿就跑。
下课后,他会去餐厅盯位,“我买了你最喜欢吃的煲仔饭”,
“谢谢,可我今天不想吃”。
无数个晚自习放学,他想走近那三米之内,我在前一直走,他就在后一直追。
“我喜欢你”,
“我知道”。
“我也爱你”,
“可是我不喜欢你”。
“没关系,我等你”,
“神经病”。
“我就愿意做你的神经病”。
我在前面跑,大口的喘气,笑出声来。有时候也觉得,既然不喜欢为何还默许他的付出,也许是在内心不想失去一个关心自己的人吧,就像亲人的感觉。
有天晚自习下课,他陪我逛公园,跟阿姨们跳舞以后,便坐在长亭上休息,他在我旁边。闭目养神,很放松,便没有刻意要求那三米距离。突然觉得一团黑向我压过来,大事不妙,我双唇紧闭,睁开眼睛把他的头顺手推开。
同时也明白了电视里那些未下药的被强奸有些是虚假的,当有人攻击你的时候你是可以感觉到的,然后就用本能的求生欲望去反击他。没有你做不到只有你不想。
“王八蛋”,
“可是,谈恋爱的人都是这样的”,
“你丫给我滚”。
他很失落,是因为自己长久的付出没有得到任何结果。我很失望,是因为我再也不能把他像个亲人一样留在身边了。爱情和别的东西不一样,不能以同样的爱去换同样的爱。你喜欢我,是你的权利,我不喜欢你,也是我的权利。我不能要求你不要喜欢我,你也不能要求我必须喜欢你。
我曾一度懊恼,自己的初吻没有留给喜欢的人。就像内心的一个坎儿,跨越不了。而当你遇到你喜欢的人,又突然有一天,你发现你喜欢的人的初吻同样不是给了你,你会是什么感觉。
即使我再怎么发泄不满,我的初吻还是被给了。我甚至不知道它是什么感觉,什么味道。所以我始终坚信,我的初恋和初吻,一直在为一个人留着。
你的初吻,是否给了你喜欢的人呢。
初吻,不一定是给了你的初恋,你的初恋,不一定是你喜欢的人,你喜欢的人,不一定是和你携手到老的人。
那么,当你遇到可以和你携手到老的人的时候,告诉他/她,“我从来都没有像爱你一样爱过别人”。你会觉得,和枕边人在一起,渐渐为生活而磨合,才是初恋的感觉,而上班前的晨吻,才是初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