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说,中国人只有在闲暇时才是真正的自己,并且发挥得最好,因为只有在生活上他们才会显示出自己最佳的性格:亲切、和蔼、活泼、愉快,那么富有情趣,又是那么会玩儿。工作中又是什么样子呢?
曾经某家族企业里一个很年轻的总经理向我“诉苦”——我这样每天都要端着,都不敢做最真实的自己,真是太累了。问他为什么不做真实的自己。首先全家族所有人都盯着你,然后公司员工也都盯着你,好像总觉得你没什么本事,只是命好而已,在这样的环境下不能出任何乱子,也不能过多引起别人的关注,更不能标新立异。实际上,在工作中,很多很多人都是“端着”的,而且职务越高,端得越正,好像人们都是在讨别人喜欢一样,生怕一不小心就失去了别人的“喜欢”,甚至遭到他人的厌恶,所以,大家都小心翼翼的工作,行事的第一标准是看上级脸色、看上级的好恶。这种现象又以大企业最突出。
在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里,主人公就特别会展示自己的不同,换牙的时候,他掉了颗门牙,一般人会觉得很难看,尽量闭着嘴,不笑,而他却练习从那个缺位里吐口水的本领,引来小伙伴们一致的羡慕……我知道有位学者晚年有只眼睛失明了,于是他刻了个印章——一目了然。
事实上,那些高效的领导者会有意地表现自己的“与众不同”,以此与大众保持距离感。他们在吸引追随者向自己靠拢时,也依然会强调自己的独特性。有的领导者有时会通过穿衣风格或外在形象来展现自己的与众不同。更多情况下,他们会进一步通过展现想象力、忠诚度、专业性,甚至举杯方式这样的细节来强调特点。所谓“不同”可以是任何一点,重要提如何表现这些不同。遗憾的是,大多数人都不太敢于展现自己的独特性,甚至有领导者会因为自己的“不同”而深深自卑(自责),还有些时候,人们可能要花很长时间才能真正找到自己的独特之处。
有些领导明确知道如何将自己的与众不同转化为优势。英国化学工业ICI前CEO约翰-哈维-琼斯爵士就是佼佼者。ICI曾是英国最大的制造企业。哈维-琼斯在几年前开始写自传,英国报纸利用他的素描为自传宣传。画像上的他留着胡子、长发,系着扎眼的领带。人们能从那幅黑白画作中轻易地认出画中人是谁。虽然正是因为扎眼的领带和长发而没能让他当上ICI的最高领导,但他聪明地知道如何利用与众不同来展现自己的冒险精神、企业家精神,以及特立独行,告诉人们他就是独一无二的哈维-琼斯。
还有些人虽然没有完全认识到自己的独特之处,但依然很好地利用了它们。比如Facebook的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他总是以超快的语速讲话,用快节奏传达情势的紧急。当然,大多数领导者并非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的不同之处。他们在做事的过程中慢慢认识并学会利用自身的独特性。比如,罗氏制药的弗兰兹-休谟如今才意识到是他的情绪激发了大家的热忱。
有感召力的领导者运用独特性带来的距离感激励他人作出更好的表现。这并不是说他们玩弄权术,他们只是本能地意识到:如果领导者现出出些许冷淡,员工反而会加倍努力。毕竟,领导力比的不是受欢迎程度。
当然,特立独行也会带来风险。一些领导者为了刻意强调距离感,过分夸大自己同他人的差别,过分夸大自己同他人的差别。事实上,一些领导者因此推动拥趸,这对他们而言是致命的。一旦距离感扩大,领导者的感知力将不复存在,他们因此会失去支下属认知与关怀的能力。20世纪90年代初期,罗伯特-霍顿任英国石油CEO。在任期内,他喜欢炫耀自己过人的智慧,给人留下傲慢和自我膨胀的印象。这种过分的差异化导致喜霍顿在任职3年后惨遭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