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塌一栋,明天塌一栋,一栋一栋何时休?
5月27日安徽铜陵郊区大通镇一小区的住宅楼发生坍塌,坍塌的是一栋5层楼的楼房,楼龄大概是20年,因楼房坍塌,4死1伤。目前已知的是这个龙苑小区是商品房小区,在2017年到2022年间,这个小区里的住宅楼被分批次的列入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我在之前的很多文章里都讲过,过去的楼房都该拆,我提出过先拆1960年之前的,再拆1980年之前的,以此类推,每十或二十年就拆掉过去一个时代的旧房子。我这个观点被很多人否定过,否定的理由是没有那么多的钱,搞不起大规模的拆迁。
我想问,如果不搞拆迁的话,难道我们要眼睁睁的看着楼蹋人亡吗?
很多人对建筑不明白,不理解20年的楼房为什么会塌,也搞不明白为啥20年的小区就成了老旧小区?
在过去,我们建设的很大一批房子是砖混结构的,砖混结构是用少量的钢筋混凝土加上大量的砖墙来承重,这样的楼房一般不能超过6层,超过6层就会出现巨大的问题。
大部分砖混结构的房子是在90年代到2010年之间修盖的,铜陵的这栋老房子楼龄是20年,当地中层在前几年就给这个小区列为老旧小区。所以,我判断坍塌的楼房大概率就是砖混结构的楼房,很有可能是2005年之前盖的房子,2006年建设部才发布了国家标准的《住宅建筑规范》,《住宅建筑规范》规定了设计住宅时的使用年限不低于50年,住宅过了50年,质量就不好说了,就凭《规范》里的这一点,住宅楼达到50年都应该拆掉。
理论上,住宅设计时的使用年限是不低于50年,但是,房子在设计的时候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灾害,比如地震、比如洪水,光是百年一遇的大洪水都出现了很多次。
2024年广东北江
2020年四川雅安
2016年河南安阳
2005年广西梧州
除了地震、洪水我们常听到的自然灾害外,还有很多不常听到也不容易被察觉的自然灾害,比如北方的土地冻融、风化,南方的岩土膨胀、水泡、地基下沉等。自然灾害对建筑物的影响是一直持续存在,如果设计了50年的使用年限,那自然灾害只会缩短使用年限,砖混结构的建筑使用年限在40年或45年就算是极限了,再往后的年月里,全凭造化了。
一个月前,4月27日,哈尔滨道里区康安小区一栋住宅楼开裂、倾斜,这个小区建成于1998年,也是90年代的房子,也是2022年出现的隐患,大概率也是砖混结构的楼房,据称是因为对该楼的地下室进行检查时,发现地下室墙体开裂、墙体变形,才发现了隐患。
该楼里的居民从2022年的7月就已经搬走了,到今年发生楼梯开裂的时候,已经过了快2年了,这2年里没有居民使用过该楼房,该楼房一直被空置着,就算把楼房空置了,没有人为使用的损坏,潜在的地基软化、地基沉降也在无时无刻的发生着,如果算上自然灾害侵袭和居民长期使用,砖混结构楼房的使用年限要在40年到45年的基础上再减去5到10年。
根据第三方检测公司的鉴定结果来看,1998年建成的这个房子,在设计时就存在缺陷,而设计的时间大致在1995年左右,要知道,我们1988年才“土改”,才修订了《土地管理法》,1998年才“房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标准化和规范化都是后来才一点一点实践出来的,“高质量”这个词都是前几年才提出来的。有人想过为啥要提出“高质量”吗?
如果不拆迁,算不算是故意把人放到潜在风险之中?这是在赌,赌房子今天还没出事,赌过去一天是一天。
2022年4月,长沙自建房,54人,砖混结构房子加盖到8层。
2021年11月,南昌企业宿舍,4人,房子建成于1995年,砖混结构,预制板楼。
2021年6月,郴州自建房,5人,单跨砖混结构。
2020年8月,临汾自建房,饭店,29人,砖混结构,顶部预制板。
砖混结构和预制板是同一个年代的产物,我下面放一张南方周末报2008年5月29日的文章截图
这么多前车之鉴足以引起我们的重视,不能发生了事故就找责任人,把责任一拍,就万事大吉。我们的“举一反三”去哪了?
最后说一下,现在的高层或6层以上的洋房是钢混结构,是安全的,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