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非首发,首发校庆特刊,文责自负

2008年,是一个让人难以忘怀的年份。
那一年,四川汶川发生中国成立以来破坏力最大的地震,伤亡人数超过了40万,电视上不停播放着抢救的生命奇迹,成为了灾难阴霾的一抹阳光。
那一年,国人期盼已久的北京奥运会浓墨登场,由国内群星出演的《北京欢迎你》响彻大街小巷,民族自豪感悠然而起。
那一年,我们坐在课堂,听着老师交代高考的注意事项,当听到老师说考试可以穿自己衣服的时候,心中窃喜终于可以脱掉穿了三年的高中校服,却没有想到脱下的是衣服,告别的却是高中那段回不去的青春岁月,和那段最“博学”又最纯粹的年华。
蓦然回首,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关于学习
提起高中,学习总是主旋律。从高一到高三,桌面总是堆着厚厚的教科书和学习资料,厚度之高可以让想要偷懒耍滑的同学,把书本作为屏障,偷偷在老师滔滔不绝的时候与周公相会。当然,这里面不包括我,当时贴上了“老师眼中好学生”、“同学眼中乖孩子”标签的我,课堂上总是笔记做得整整齐齐的,听课总是认认真真的,作业总是按时高质量提交,而且雨露均沾,绝不独宠一科。
这种自律源于过高的自尊心,小学的时候在家里做作业遇到不会的题目问我爸,总会被训斥上课没听讲;而问我哥,就会被嘲讽,是不是脑袋瓜不灵活,为不求人,渐渐就养成了课堂上就把问题搞清楚的习惯。得益于这个习惯,高中在别人恨不得和《三年模拟五年高考》、《黄冈考卷》同归于尽的时候,我还能勉强和它们相爱相杀。
高中,带着我们学习的是一群才华横溢又各具特色的老师:会弹很好听吉他的数学老师;拥有一手画圆绝活的地理老师;从初中就开始结缘,带着我拿过奥赛三等奖的生物老师;课堂上总是富有激情的化学老师;有一头飘逸长发的英语老师;在写作上总是给予我指导,把我的文章投到外面报刊的语文老师……一别十多年,回想起他们在讲台上的点滴,依然能莞尔一笑。
关于写作
在我房间的一个柜子里,堆放了满满的奖状,书柜上摆放着一摞在一次次清洁扫荡中幸存下来的刊登有我文章的书刊,它们偏居一偶,带着曾经的意气风发,幻化为高中最为绚烂的剪影。
写作,可能是学生时代带给我带来最多鲜花和掌声的一个技能。
提起写作,就不得不提中学时期的“文学社”。加入文学社源于初二的一次随堂练习,文章题目早就已经模糊不清,内容却印象深刻——主要围绕我怀疑同桌拿了我的一本书,文章洋洋洒洒千八百字,心绪百转千回各种纠结。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得到了当时语文老师的青睐,竟然被拿到课堂上朗读,当时尴尬与惊喜并存,尴尬的是我的怀疑对象就坐在我旁边,那种不足为外人道的小心思就这样被公诸于众,实在有点难为情;惊喜的是一直以来写作平平无奇的我的文章竟然也能作为范文。也是在那段时间,文学社开始招新,或许是那篇文章让老师觉得我有“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天赋,推荐了我入社。进入文学社开始,我有了自己的第一个摘抄本,喜欢上了记录和分享心情。
上了高中,也是机缘巧合,文学社主负责的老师竟然成了我们的语文老师,在他的推荐下,我的文章开始被刊登在了《语文报》《青少年日记》《美文》等等的报刊杂志上,写作也从我自己的爱好,变成别人眼中我的特长。
关于运动
在我们高中的年代,体育并不是高考的项目(体育生除外),体育课经常都是热身后就发点体育器材给大家玩,没有严苛的训练,也没有升学的压力,很受喜爱。但是体育老师往往是最容易“有事”的老师,体育课常常面临着被其他的主科瓜分的风险,让人扼腕叹息。
在学习之余,体育运动最受重视的时刻莫过于一年一度的运动会。作为一个体育成绩永远在及格线挣扎徘徊,体力只有负五的文弱女子而言,运动会的价值只有写写运动新闻报道,尽管如此,能从忙碌的学习中,忙里偷闲几天,还是让人十分期待。
在所有的项目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长跑,具体是多少千米已经不太记得了,只记得是每年运动会的压轴项目,一比就要跑上一个多钟。比赛的跑道上总是围着里三层外三层,同个班级的同学在一路上斟茶递水,做好后勤,让代表班级出战的英雄能及时补充水分,有的同学甚至在一旁陪跑,直到跑不动了,也会有新的同学加入到陪跑的行列中来。在一声声的鼓劲和加油中,运动员冲过终点线,被同班同学簇拥起来,有的捏腿、有的递水、有的扶着慢走……这样的场景,每次看到都觉得特别感动。以至于到了大学,在一个类似“斗兽场”的体育馆,远远围观学院选手比赛的运动会,就不免让人更怀念曾经的热血和热闹。
关于住宿
我上高一的时候,学校的高中部和初中部还在一起,因为上学只需骑车十几分钟,走读必然是我的选择,在我以为会像初中一样走读三年的时候,一个噩耗传来——高中部要独立出去,并且只能住校。
刚开始住校的日子是十分不适应的,吃饭排队、打热水排队、洗澡排队。有时候实在是懒癌发作,有的同学就直接用冷水洗澡,鬼苦狼嚎的歌声伴随着哗啦啦的水流声成为了冬日校园里别样的记忆。让人觉得祸不单行的是,在住校后不久,宿舍开始实行军事化管理,于是我们又开始接受军事化内务的洗礼。每天清洗地板两三次、衣服毛巾整齐挂好、被子要叠成豆腐块……至今仍觉得“不堪回首”,不过看着圆滚滚的被子被自己叠出棱角,当时还是很有成就感的,以至于后面上大学军训的时候因为出色的内务被嘉奖,更是出乎意料。
集体生活有苦,但也有很多的乐趣。当时的英语听力都是通过收音机调频进行,下了晚自习后,不少同学都会把收音机带到宿舍,在那个手机还没有很多智能功能的年代,宿舍里没有电视可看,听收音机就是很好的休闲。刚开始的时候,晚上闲来无事,我就会在宿舍的床上听听英语听力磁带。当时有个电台节目很受同宿舍女生的欢迎,叫“木凡的天空”,被成功安利后,伴随我入眠的就从英语磁带变成木凡的一句“晚安”。后来,大学有机会到电视台实习,见到了现实生活中的木凡,心情已是大不相同了。
高中的时候,马云还没有成为国民爸爸,买东西主要靠逛街,当时在女同学间特别流行邮购,几个比较时尚的女生带上了邮购的小册子,上面满满都是精致的小饰品、小物件,大家就三五成群的围在一起挑选、拼单,每次到货日子都能高兴上几天,那时候的快乐就是那样的纯粹简单。
后记
前一段时间重温了陶杰的《杀鹌鹑的少女》, “当你老了,回顾一生,就会发觉:什么时候出国读书,什么时候决定做第一份职业,何时选定了对象恋爱,什么时候结婚,其实都是命运的巨变。只是当时站在三岔路口,眼见风云千樯,你做出选择的那一日,在日记上,相当沉闷和平凡,当时还以为是生命中普通的一天。”读到这一句,虽然还没垂垂老去,回顾过去十几年的经历,还是感慨万千。
巨变在我们不知不觉中悄然而至,把握当下,不负青春,不负韶华,或许就是面对未来最好的姿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