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女子拦住高铁车门不让发车的短视频在网上流传,据说是女子的老公因某些原因被拦下无法上车,该女子为等老公上车于是扒门拦车。
随后被曝出,该女子为合肥某小学的教务处副主任,学校已将其停职,接着还有人爆料,该女子一家人在所住小区也经常拦住电梯等人,很没有社会公德。
这样一件事情发生之后,我们每个人都在充当道德的审判官,甚至于行刑者,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块石头准备将其处死,是谁给我们的这种权利?就好比江歌案中的刘鑫,她就算再该死,但那应该是法律范畴的问题,而不是像某些中东国家,大家每个人都可以拿手中的石块去处死大家认为该死的人,尤其是女人。
合肥女子所表现出的是一种全能自恋,这种东西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有,只是有人表现的更突出,有人表现的比较隐蔽。
出了问题,我们可以不去帮助她,但我们也没有权利去处死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