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几起精神分裂者的家事纠纷,看到了家庭环境和主人公心境对事件和自身的影响。
一起离婚案件,原告是二级精神残疾,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和女方离婚。
“他的父母都是单位里的领导,他是家中独子,从小被受宠爱。二十多年前,他参加高考时忘带准考证,错过考取大学的机会,精神受到刺激。他第一段婚姻不知什么原因分手后,精神再度受到刺激。再后来,与我结婚,感情还不错。可孩子出生没多久,他开始出现偶尔自言自语的症状,我这才知道他有之前的病史。他的病不是家族遗传,除了偶尔的自言自语,他生活和工作尚且未受到影响。这时遇到单位被外企收购,为了儿子“不被资本家压榨”,他父母为他争取了残疾证,从此男方待在家里不出去上班,领着单位给的生活保障。
父母心疼他,从不让他洗衣服,更舍不得他做家务,就这样一直供着,供着,把一个原本好端端的人供成了废柴。不管我怎么劝说,他都不接受再去工作的挑战,也改变不了公婆越俎代庖的做法。
我恨他不争气,也恨公婆过度娇惯,才一步一步沦落到现在生活无法自理,连洗头发都要公婆帮忙的地步。因为忍受不了公婆对婚姻的过度干涉和他的日渐颓废,我选择婚内分居,一个人出去打工挣钱。
为了给孩子完整的家,我从没有想过离婚。可没想到婆婆却代他起诉了。我知道婆婆担心的是她百岁后财产会被我侵占。说实话,我一点也不留恋这个家,更不会像她那般把钱财看的比人重要,婆婆把我看低了。孩子现在已经成年,离婚对我其实是种解脱,因此我同意离婚。”
话糙理不糙,案例中男方的经历给我们做父母的一些启示和反思,比如能力,是随着我们动手动脑而得以保持和增强的。就像身体的肌肉,通过规律性和持续性的练习而不断强健,反之,则会不断退化。
吴京曾经因为遭遇事故双腿骨折差点截肢,被告知不能站起来走路,如果他意志力不够强大,就会选择听医生的话,可是他选择不服气,硬生生地站起来了,不仅能走,还走出了国门,走进世界人民心中,树立了一个心中有大爱的硬汉形象。
我们活着,除了享受权,肯定还有别的权利。比如经受磨难而成长的权利。做父母的,在孩子遇到挫折的时候,记得“小不忍则乱大谋”,多一些肯定和鼓励,支持他踏过去,不要因为太过心疼孩子反而阻碍了其发展健全人格的过程,那就舍本逐末、适得其反了。
想到另一个案例,一个精神分裂症女孩,父母离异后一直跟随母亲,结婚后也把母亲带在身边。婚后患过病,但自从母亲瘫痪后,她的病却“好了”。为什么?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她要承担照顾母亲的责任,责任之重不允许她犯病——否则“母亲无人照料”。“想要”和“害怕失去”的双重动力让她这么多年保持着清醒,对保持健康的身心有超乎常人的渴望和需要。注意力的焦点都在积极的地方,身体真的能接受到讯息并配合我们达成我们的目标。
愿我们都在生命的河流中越挫越勇,遇到更强有力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