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那一年,我恋爱了。
一段爱也许可以决定或改变一生的爱的方式。高三那一年,我以自己的方式莫名其妙的爱上他。
每个夜自习我都是走在最后一个。喜欢在忙碌紧张一天之后静静的走在冷清的街头,看自己长长的影子,听自己的足音在暗夜里敲打着风的韵。
那个春天似乎来得更早些,厚厚的衣衫还没有脱卸,嫩柳枝的芬芳已然弥漫了整个夜色。一个人慢慢踱在午夜的街头,远远的听到低沉的吉他在弹奏一曲我不熟悉的调子,轻轻的淡淡的,如诉如吟。在那样的午夜街头,竟那般的迷离。。。循着声音走去,昏黄的路灯下,细长的影子----他就这样走进了我的午夜,在无数个独行的午夜,第一次知道还有一个和我一样独行的他。看不见他的脸,长又凌乱的头发低垂着,我感觉他的脸有些苍白。一条发白的牛仔裤,一把斜挎在肩的吉他,一曲低回的小调,在午夜的路灯下寂寞着。那个晚上我失眠了,那个晚上没有月光,路灯的晕雾一样的包裹着他的长又凌乱的头发,飘在我的梦里,模糊又清晰。
然后,我爱上了他。
每个午夜的街头,都会有一个长长的影子树一样的立在另一个影子的背后。时间在流动,音符在流动。然后,一棵树移动了,另一棵树也移动了。
树的梦里总会有一群小鸟叽喳不停的吟唱,吟唱春天的小调。
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个下午,我焦急的等待太阳落山,等待星辰漫天,等待那个属于我的午夜。我要走到他的面前,把通知书给他看,告诉他我的名字,告诉他这无数个夜晚的美丽,告诉他我是怎样的爱他。
还是那样昏黄的路灯,那样宁静的夜晚,没有月亮----我痴痴的等待。只有时间在流动,却没有音符在飘荡。那个晚上我把路灯等灭了。那个晚上一棵树立在风中,所有的叶都飘落了。
我再也没有看到他。那长又凌乱的头发,发白的牛仔裤,斜挎的吉他,路灯的晕----这就是我初恋的全部。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不知道他眉眼。我们从未说打过招呼,他甚或没有抬头看过我。从春到夏,我们在相约在每个午夜的街头,吉他的弦和着夜的芳香朦胧着我们的爱情。
也许就是那段初恋决定了我一生爱的方式。
我再度恋爱是在婚姻之后了,确切的说是在婚姻结束之后。一次旅行爱上一个穿格格纯棉衬衫男人,一个叫我野丫头的男人。痴迷于他的恬淡,他的儒雅,他的宽容。爱他的格衬衫,爱他眼角细纹,爱他低沉的声音。那个海边的盛夏,静默在夕阳中,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只看着夕阳投入海的怀抱。那个盛夏的海边与初恋一样画般的定格在记忆的最深处,时时的疼痛。
日子就在美好的记忆里前行。
好像我依然在爱----这个季节我在等待一道光线,一道耀眼的光线照亮我的午夜。习惯在用电脑的时候,先打开博客,看那个小人是不是闪烁的。看"最近访客"里他光顾的时间,想像他的午夜。。。在无月的晚上,等待他的叹息,他的呼唤。愿意为他写一首小诗,借风之手捎去,撩开他的窗纱,守望他的疲惫。愿意拨通他的电话,聆听他磁性的沙哑的呼唤。愿意在没有灯光的雨夜,用清清亮亮的眸寻找黑色的却动人心魂的梦幻。愿意在醉酒的痴狂里,编织所有不可能发生的故事,写在他纯白的衬衫之上。。。
这个春天,我爱着。
爱着,却从未说过: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