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拗救
一.拗与救
所谓“拗”指近体诗中的字没有依格律要求,该平的地方用了仄,该仄的地方用了平。而“救”则是用一种约定俗成的方法去挽救,从而依然符合格律要求。
1,有拗才有救
2,并非所有的拗都可以救
3,并非所有的拗都必须救
二.分类
1,可救可不救(小拗)
2,必救(大拗)这里谈的拗救是必救这一种,即大拗必救。
凡在一句中一三五位置的字可以不论平仄,二四六位置的字必须论平仄。这是大体的原则,但并非绝对。所谓可救可不救指的是135位置的字拗可以不救,必救指的是246位置字拗必须救。
需要掌握的原则是,凡不涉及三仄尾、三平调、孤平的情况下135可不论,凡246位置拗但能救回的情况下可拗。
举例①
一夜北风紧,此句北字本应为平声,但这里却用了仄声“北”,但因其处于3的位置可以不论,故符格律。
举例②
“悲回品渍苦”此句品写应为平声,但这里却用了仄声品字,但因品渍苦为三仄尾,故品字虽处于3的位置,也不可不论,品字位置必须用平声字,或使用拗救。
举例③
“圃收叫有声”此句孤平,“圃”字处虽位于1的位置,本应不论,但因该字如用仄声则孤平,故此处虽处于1的位置也必须论。
举例④
“苍苍隔明月”此句中明字处本应该为仄声,且位于4的位置本应分明,但因其使用了“本句自救”即用“隔”字救回,故而符格律。即246位置字也可拗。
三.必救的种类
1,本句自救
2,对句救
本句自救分两种①孤平拗救②特殊句式。
①孤平拗救:即平平仄仄平句式,如第一字用了仄声,变成仄平仄仄平时,此句孤平时,可以用第三字仄声变成平声字救回,即变成仄平平仄平。
举例:
“帝陵烟雨收”,此句第一位置帝字拗,用第三字“烟”救回。
②特殊句式,即平平平仄仄句式,可以变成平平仄平仄,即第4字用了平声,用第三字平声变仄声救回。
举倒:
“千山又明月”此句因4字明字拗,用三字“又”救回,变成平平仄平仄。
②对句救,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句式。可以变成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即出句4字拗,对句3字救。
举倒:
客去秋水满,春来诗酒空。该句出句第4字水字大拗,但对句第三字“诗”救回。还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也是典型的对句拗救。
以上为必救的三种拗救形式,掌握并不困难。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拗救”要有正确的认识。
1,不要为拗救而拗救,诗意永远是第一位的前提,不可因拗救而损诗意。
2,熟练掌握并正确使用拗救有利于拓宽格律的视野,比正格灵活很多,是一种便利不是羁绊。
——高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