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月5号,正月十二,先生接到通知,复工时间又一次延迟到2月24日。
关于延期复工的通知
各部门/车间: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今天我司接到***区政府部门的延期复工通知。通知规定辖区内所有企业延期复工至2月23日24时,于2月24日正式复工复业;同时规定企业从业人员从外省市或者我市其它区县返回一律居家隔离14天。
公司一直很关心员工们的健康安全,员工们的安全就是公司的安全,所以请各部门主管通知需要从外省市或者我市其它区县返回的员工继续在家里自我隔离,远离人群!并于2月23日24时前返回,原则上不能早于2月23日。返回时务必带上该社区或该乡/村的在家隔离证明,只有戴着口罩且体温测试正常者方可进入公司。目前***区的疫情比较严重,只有在家隔离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市民实际上携带病原,处于潜伏期,误以为自己没有感染该病毒,并且在主观上没有故意传播传染病的,但不服从政府管制,则会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患者不配合隔离治疗,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其行为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请大家充分重视、配合防控要求!
先生和我上班的片区已有近20个确诊病例。下午又传来我的居住地共有4个确诊病例的消息。现在我的居住地每12小时发布一次动态,也会发布每一个确诊病例的行踪。
被确诊的第1个病例,从1月21号到确诊期间的行踪都有详细的发布,比如每一天哪段时间去了哪些地方,具体到几点钟去了轻轨坐了哪节车厢,我们家里人都对比着他的行踪排查自己是否有接触嫌疑。
先生刚看到那个新闻很害怕:“婉仪,他上班时间和你是同一个节点。”
“我那天放假了,并且我一般不坐那节车厢。”
“1月21号呢?那天你和妈几点去逛街?”
“我们十点多钟才出去的。”
“还好不是他上班的那个时间点。”
“那几天我在上班,并且我喜欢坐那节车厢。”先生回忆着。
“你不是那个时间点,别担心。”我说。
“可是1月21号我和母亲在逛街,那时候都不知道,也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我有些害怕。
“今天是2月5号,应该排除危险了。”先生安慰着。
近几天来,我和先生都会抽几个小时用在工作上,今天上午我花三个小时做了几个PPT,下午一点之后先生也忙碌着。可是过了四点钟,我和先生都有些心绪不宁,做什么事儿都提不起兴趣,哪怕是平时自己最喜欢做的事儿。先生说上班时间延迟到2月24号的消息一发布,很多人都不愿意,都想去上班。
先生更是担忧:“不上班工资会受影响,一家人要吃饭,每月还要还房贷。”
“你担心工资会变少,我还担心是否会有工作呢!顺其自然吧,这种事儿谁也不愿意。”该担心的人是我呢!
抽空看了下微信,原来大家都在讨论。幺舅退掉了2月16号的车票,家住湖北在广州打工的大姐说她们的上班时间要推迟两个月!
已经连续待在家十多天了,每天都关注着最新动态,每一次新增的病例都让我胆战心惊。昨天晚上看新闻,得知还有极少部分无症状患者。通常情况下,新型冠状肺炎初期都有咳嗽发热等症状,无症状患者表现为:接触过病毒,没有任何症状,自己不会感染或者潜伏一段时间才会出现症状,但是和他接触的人会感染。想到这些我都很害怕,每天总有一段提不起任何性质做任何事的时候。
这次灾难,却也让我们看懂了人心,看到我们国*家的凝聚力。当疫情发生后,我们不是去责难,而是全力以赴地去解决问题。我的亲朋好友,也总是第一时间把关爱送到我的手里。
也有好消息在等着我们,虽然病毒猖獗,但是好心态和自身强大的免疫力可以与之抗衡。我先生在湖北的朋友已经好转,希望他尽快出院。
这段时间仍是疫情高发期,大家一定要引起重视,但也不要太过恐慌,在我们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坚持待在家里,调整好心态,把宝贵的时间用在有价值的事情上。
文/何婉仪
2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