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七十三 2024-02-29 21:03 广东
艺术和审美(欣赏)是人类生活中最美好、最有益的层面之一。
哲学经常被归结为“真”、“善”、“美”。
一、什么是艺术?
艺术的目的一开始是娱乐性(描绘美),但到了后来逐渐沦为宗教、政治服务的教化工具(激发情感、表达情感)。
传统的西方艺术的目标是描绘美。
传统艺术被认为是通过某种媒介(绘画、雕塑)对现实的模仿,并且艺术展现给我们的是理想而非现实:艺术品是对现实的模仿和超越(说“艺术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应该就是这个意思)。所描绘的美既可能是艺术品的题材(如俊男美女),也可能是描绘本身(即技法的高超)。
艺术描绘的不仅仅是表现事物的外在,还包括刻画人物的内在情感。
当摄影、电影出现后,艺术家开始怀疑传统绘画的意义。但绘画早已开始关注并不直接展现的东西,如画中人物的内心世界,越来越涉及对主观体验的沉思。
可以说,传统的艺术都是激发正面情绪的,体现了“人们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到后来,艺术的本质是基本的情感表达和激发,在伦理和宗教(洗脑)中经常扮演重要的角色。(这也是为什么要搞文工团,用艺术作为宣传工具了。)
到了中世纪,艺术关注的是表现,其首要目的是表达和激发情感(信仰),而不是精确地再现。
到了现代,哲学甚至认为,艺术可以不再是美的。(只要能为洗脑这个目的服务,美不美也没有关系了。为了洗脑,不惜用艺术来激起恐惧、厌恶等负面情绪。)
音乐、文学、戏剧关注的也是激发情感,人们通过代入去体会特定情境之下的情感(或者释放某种欲望)。例如观看恐怖片。
到了现代,艺术甚至逐渐庸俗化,充斥着暴力、淫亵、怪诞,迎合人们摆脱日益常见的空虚、乏味的愿望,而纯粹的美却越来越少了。
尼采认为,艺术的真理不仅是情感表达,也不仅是对世界的再现,而是比二者之和更多。
二、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
美并不要求所描绘的题材是真实的……但美的规律是客观、实在的。
小说和故事常常是虚构的,绘画的内容也常常是想象出来的。
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都同意美是客观的,美或者存在于艺术品中,或者存在于艺术品“背后”的一个客观领域中。
柏拉图认为,具体事物的美不过是抽象的美学规律在其中显现自身。我的理解是,柏拉图是说这个抽象的美学规律是客观上真实存在的“理式”。
约翰·济慈认为,美本身就是一种真理,甚至是终极真理。认为艺术揭示了世界的某种深层的实在(我的理解是“抽象”的美的规律),甚至是科学和哲学所无法阐明的实在。
我认为,美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
一方面,美的东西在“质”的方面需要符合美学规律。
另一方面,在“度”的方面不同的个人又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偏好”(品味),这个度上的标准是主观的。举个例子,不同的人对美女身材的胖瘦存在“偏好”,但一定是围绕健康匀称的身材正态分布,极少会有人认为200公斤的肥女或者30公斤骨瘦如柴的女人是美的。
美学的规律有哪些?(我自己的总结)
正面情感原则:让人感到健康、舒适、安全、平和、喜爱、幽默,等。让人恐惧、厌恶等负面情感的必定是不美的。
符合某种自然的视觉规律:符合对称、黄金分割率、规则、有条理。
结构合理:在戏剧领域,亚里斯多德的形式和结构的分析也帮助我们把握如何让戏剧“动人”的规律。
幽默、可笑:
亚里斯多德说,笑话某人是受到了他的劣等(以及自己相应的优越)的促动。(对笑话的解释本身通常并不好笑)
弗洛伊德提出,笑表达了宽慰,受压抑的想法或欲望通过稍微改变形式而得到了释放(因此,在通俗戏剧中充满着大量的荤段子和浮夸的语言)。
有时,笑本质上是一种同感。
三、品味是否有好坏之分?什么样的品味会被认为是好的品味?
现代美学理论则审美的标准(品味)也是主观的。
大卫·休谟认为艺术欣赏完全是一件主观的事情,每个人都会有各自的“偏好”(品味)。
你也许会上一门课去学习有过哪些艺术品,了解它们产生的背景、制作技法、象征意义,但你是否喜欢它们(偏好)却不是能够教授的。
“美存在于观察者眼中,品味问题无法争论”。——也就是说,品味没有对错,只有“公众”的主观的认同(好的),还是不认同(坏的)
什么是“好”的品味?
好的品味基于“无功利的”理智反应(理性),而不是情感反应(感性)。
倘若你因欣赏塞尚画的一盘水果而激起了食欲想要吃一个水果,这不是审美反应。
康德认为,是良好的内心结构(理智)决定了好的品味(这是玄学了)。这也许是人们热衷于装逼的心理原因吧。
我认为,“基于情感反应的品味“不等于坏的品味。
人们不认可感性的品味只是因为感应的东西不太容易说得“头头是道”,不符合“理性”。
事实上,在诸如品酒的圈子里除了吹嘘酒庄的历史,能够沟通的就只有感觉了,而且这也难不倒品酒师,“通感”的运用已是司空见惯。
我认为,是美学规律让人们误以为审美存在客观的标准。
其实,只要是符合美的一般规律,就都是美的,在这方面是需要“理智”的。
但是,在“度”的把握上就不是那么容易把握了,只能通过调查的方式来了解人们心中的“度”的中间值是什么,并姑且认为这就是“最大众”的“度”,这才是科学的态度,大家(真心)认为的美才是真的美(注意,是“美”,不是“好”)。
然而,大部分的所谓“品味”不过是故弄玄虚,制造一种“理智”的假象。
动机:始作俑者要么是受商业利益驱使而行骗,要么是因为虚荣而故作高深(“装逼”)。而这些所谓“品味”的追随者(韭菜),或者是因为虚荣不懂装懂,要么干脆就是交智商税的傻逼。
四、美与“善”的关系是什么?
艺术教育有助于引导积极向上的追求。
艺术不仅具有娱乐性,还具有教化作用。艺术和美学应该成为每个儿童教育的重要部分。
孔子认为欣赏音乐有益于德行。(引导人们去追求美好的东西。)
弗里德里希·席勒认为,欣赏艺术能够使人变得更好,有助于我们与他人和谐共处。
叔本华认为,艺术能够让我们进入“忘我”的境界,暂时摆脱欲望和野心的纠葛,(成为一个高尚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哈哈哈)。
尼采甚至认为,应该用美学价值(“美”和“丑”)来代替道德价值(“善”和“恶”),艺术是我们与世界的亲密联系和对生活的热爱。
音乐具有抚慰和唤起情感的作用,能够强烈地影响人格。
五、如何进行美的教育?
柏拉图认为,应该从特殊到一般,从具体事物到抽象的事物,逐步把握美的规律:
第一步:从爱某一个美的形体开始,培养对美的感觉(美在哪里?);——这里的形体应该是指人体
第二步:了解更多形体的美,并融会贯通,抽象出(同一类事物)美的规律;
第三步:超越形体的美,关注更多种类事物的美(如更多种类的动物、植物、日用品等等),抽象出跨种类的事物的美的规律;
第四步:将关注的对象超越物质的限制,欣赏心灵的美,并将心灵的美的重要性置于形体的美之上;
第五步:关注行为和制度的美;
第六步:关注学问、知识的美。
我认为,良好的艺术教育,还是应该回归到传统的艺术目标,那就是脱离政治性、伦理性的教化目的,回归到描绘美好的东西。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