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常常在思考我们到底为什么工作,工作的意义又在哪?
工作将近三年,我已经开始迷茫了。我不知道工作究竟有什么意义,为了赚钱?为了更美好的未来生活?为了家庭?还是为了自己?
马洛斯将人的需求分为五级:生理需求(为了生存而必须的食物、衣服等),安全需求(为了自我生命的保障),归属和爱的需求(与其他人建立亲密的关系),尊重需求(自尊和希望受到别人尊重),自我实现需求(为了自我价值的实现)。
工作之后,生理、安全、归属和爱(可能对公司并没有归属感)、尊重等方面都能得到满足,唯独自我实现的需求让我对我的工作产生了迷茫。
我做这份工作让我产生自我价值实现了吗?答案是并没有。反而,做着这份工作让我不断忍受着痛苦和折磨,焦虑和压力。有人可能会说,工作就是这样,使人痛苦,可你不得不去接受它——为了生活。
可是为什么工作会感受到痛苦呢?我觉得说到底,在如今的社会中,人已不再是人,是已经沦为被工资异化的物而已。按照马克思的理论来解释我的痛苦就是,我的劳动并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被迫的强制劳动。当然,并没有人强迫着我让我非签劳动合同不可,被迫是有多方面因素的。受社会文化的影响,受家庭因素的影响等等。
为了“生活”,我们必须出卖自己的劳动,这种异化的劳动也造就了我们痛苦。有的人不觉痛苦,是因为他已经被异化的千疮百孔,渐渐在这种异化的劳动中麻木罢了。相反,在简书这样写文章的我的劳动才是我自己真正的劳动,是不受任何被迫的出于自我意愿的劳动,是一种主观能动的劳动。
裸辞,是我最近常常想到的,而且我也准备付诸行动。我想让自己先从这种被异化的劳动中短暂的解脱出来,给自己一段时间去审视自己,去寻找自己。
漫漫阳关道,乌云遮碧霄。
挥手拨云去,终现彩虹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