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听风小住筑之后没多久,阿龙便遇到了所谓的“贵人”,幸运的进到了一家外企做ERP软件销售。再没多久,大志、小明、Lisa和薇儿相继回到X市,几个好友又重新相聚,并即将开始一段新的职场旅程。
由于第二天大家都要开始上班初体验,大志提议去曾叔面馆小聚,五人刚进店里,便看到了早就在店里已经一瓶白酒下肚,满面红光的浪哥。
“曾叔好,浪哥好!”几人热情打招呼。
“哎呀,几个大学生,好久不见,赶紧过来拿凳子坐。”浪哥示意几人坐到自己这桌。虽然戴着个眼睛,但其实浪哥并不近视,极佳的视力甚至堪比非洲马赛人。一米七多点的身材保养的很好,浑身上下几乎没用一丝赘肉,一头灰白长发掩盖下的脸上总是挂着笑容,一身黑夹克配灰牛仔仿佛一年到头从未换过。唯一可惜的是他只有一只耳朵,另外一只据说是在边境跟毒贩的遭遇战中被打没了。
此刻店里没有其他客人,坐在浪哥对面的曾叔依旧是老样子,钢针般的短发已经白了一半,一双原本应该炯炯有神的虎目这些年似乎被油烟掩盖了光彩。曾叔比浪哥要高半个头,虽然耳朵完好,但是黢黑的脸上还是依稀可见一些疤痕。俩人据说都曾在某边防部队服过役,退伍后没用回老家,而是在X市落脚开始了平淡的新生活。
“你们来了我就可以脱身了,呵呵。”曾叔站起身笑着说,“这个酒鬼坐在这里一下午了还不肯走,你们陪他聊会儿,我去给你们弄菜。今天准备吃点什么?”
“刚过完年,肚子里的油水太多,曾叔能否给俺们几个搞几道清淡小菜刮刮油呢?”大志说。
“对,就弄几个素菜算了。芹菜花生米不能少,下酒菜。”阿龙转向Lisa和薇儿,“剩下的两位女生来点吧。”
就这样,几个人要了花生米、四季豆、青椒土豆丝、糖醋莲白、蚕豆炒腊肉外加一个紫菜蛋花汤外加几瓶啤酒,接着便和浪哥天南海北聊了起来。
“浪哥,过年你没回老家么?”薇儿问。
“老家?”浪哥笑着摇摇头,“我没回老家已经好多年了。那地方,就算我认识它,它也未必还认识我。在这一点上说实话我真的羡慕你们,累了倦了还有个能避风遮雨,心里头想起来就一阵温暖的地方。”
“算了,人们都羡慕别人有的东西,其实你羡慕的东西在别人那里也许并没有那么好。”小明给每人倒了一杯啤酒,然后从浪哥那重新拿起白酒给自己倒了一杯,“浪哥,今天我陪你喝白酒。”
“不是小明你TM看不起谁呢?你陪浪哥喝白的,让我跟大志跟俩女生喝啤酒?”阿龙说完就要抢小明手里的酒瓶。
“论喝酒,我还真有资格看不起你。”小明翻了个白眼毫不留情地说,“你说从咱们认识到现在,你有一次是能在喝完之后比我后倒下的吗?”
“行了,喝酒又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能耐?比谁先得酒精肝吗?”浪哥说完把小明手里的酒瓶抢了过去,“你们明天就该正式上班了,别喝酒误事。再说了,我这瓶酒老好了,我自己都不够喝的,哪儿舍得再分给你们几个。”
“浪哥啊浪哥,您这都快成大作家了,怎么一点酒还这么抠门。”Lisa撅着嘴笑。
“就是就是,浪哥,你的雇佣兵小说都上大杂志了,出版成畅销书指日可待啊。”薇儿两眼放光,“到时候可不许说不认识我们呦!”
大志忙举起啤酒杯朝浪哥说道:“浪大作家,小弟敬您一杯,以后多多关照。对了,等会儿记得先给我们每人签个名,以后咱也就是有名人朋友的人了,哈哈。”
“对对对,浪大作家,当了名人可不能忘了俺们这帮。”阿龙跟着举杯。
“啥名人,那就是个人名,嘿嘿。”浪哥说完举起酒杯跟大家碰了碰,“这酒杯祝你们几个大学生日后前途似锦,事业蒸蒸日上。”
没过多久忙活完了的曾叔也被邀请做了下来,几个人兴致高昂的推杯换盏聊着天。
“哎,你们听说没有,前不久这边刚发生了一起凶杀案,好像是一个小孩儿心被挖走了,太恐怖了。”大志说。
“只是挖了心吗?如果这样很可能是那些贩卖人体器官的杂碎们干的。”小明咬牙切齿地说。
“有可能,但也说不准。”阿龙说。
“为啥这么说?你莫非知道什么内情?”
“死的那小孩儿我见过,虽说当时感觉挺没家教的,但发生这种事还是有点挺让人难受的。”阿龙说完给大家讲了下自己刚毕业离开学校后亲历的一件事。
那是一个夜黑风高的凌晨,阿龙在郊外花四百块钱租下的套一小屋里刚刚入睡不久,突然被门外一阵杂乱的吵闹声给惊醒了。后来阿龙出门查看,这才发现原来是隔壁楼上和楼下的邻居打了起来,原因就是楼上的小孩儿在屋里跑闹,楼下上来理论,双方一言不合就开打了。那个小孩儿估计八九岁的样子,看着爸妈跟别人打架打得热闹,自个儿跟个没事人一样,还骑着滑滑车在屋里一通乱窜,时不时哈哈大笑,真不知道是脑子出了问题还是本来就有什么精神疾病。最后警察来了,就在调节的时候,那孩子竟然朝他们吐口水,而且嘴里还嚷着“旺财来了”。这下可把那俩警察气坏了,但是能怎么样呢?人家只是个孩子,哪怕是个熊孩子那也是个孩子。
第二天一大早,阿龙破天荒的起了个大早要去跑步,刚到楼下邻居门口,便看到昨晚那个小孩儿把一袋儿淋着“汤水”的东西摔到地上,瞬间一股恶臭直冲鼻子。不仅如此,小孩儿看到有人发现,竟然还朝阿龙做了个挑衅的鬼脸。阿龙顿时气从从胸中起,火自七窍冒,单手抓住想要逃回家里的小孩儿扔到刚刚洒到地上的那一滩污物上,使劲儿的摩擦了好几次这才作罢离开。刚下了一层楼,他便听到炸了锅的楼道,充斥着孩子的哭声和大人的怒吼,紧接着又是一阵噼里啪啦的打斗……
“还有一次中午我在街上碰到了那家人。他们估计是刚刚购物出来,拎着大包小包,然后走着走着就走到一个街头卖唱的艺人跟前。然后你们猜发生什么事了?那小孩儿上去一脚就把乞丐身前那个放钱的小铁盆给踢飞了,然后大笑着就跑了。完了他爹妈还跟着他一起跑一起笑!当时我看那个街头卖唱的眼神,真的像要杀了那熊孩子一样。”
“这种熊孩子估计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有这种下场。”Lisa微微叹了口气说道。
“是啊,虽然确实是个让人讨厌的熊孩子,但如果是谁仅仅因为这类事就杀人,还把心肝儿肺都挖了,那也有点过于残忍了。”阿龙叹了口气。
“那天是我报的警。”浪哥突然说,“说实话,刚见到那小孩儿的尸体的时候着实吓了一跳,太惨了。肚子被割开,里边除了肠子几乎都空了。”
“浪哥,你不是当过兵上过战场吗?我还以为你们对死人这种事早就习以为常见怪不惊了。”小明有些疑惑地说。
“说实话,在战场上看到的死人和在凶案现场看到的死人,那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个,怎么说呢,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就是你在狗场里看到一片狗屎和在自家小区或者路边看到一坨狗屎的区别。再说了,这么多年第一次见到这种场景,还是会很不舒服,甚至会勾起以前的一些回忆。”
“浪哥不愧是你,比喻都这么有画面感。”薇儿说,“咱们还是聊聊你的小说吧。不是我说,你更新的有点慢啊,能不能先给我们剧透点过过瘾?”
“就是,上次刊登的那篇讲到了BT雇佣兵刚刚组建,接下来该干啥了?从世界各地招募精英加入吗?”大志追问。
浪哥看了看曾叔,对方也看着他。
“大志,你还记得我曾经说过的那个跟你一样对各种东西都充满好奇和研究欲望的人吗?”
“记得,你说的那个专门喜欢研究屎壳郎滚蛋,蚂蚁搬家的怪人嘛。”阿龙笑着插话。
浪哥看着从窗户外透射进来的夕阳,再循着它望向血染的云朵,迷着眼睛满脸笑意的说:“他确实是个怪人,但也是个有趣的人,也是BT雇佣兵招募的第一个人,更重要的是,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讲,他是孤军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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