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过那座山》四、南下北上

高凌云重新回到了清溪村,这个承载着他童年美好回忆的家乡。

清溪村被群山环绕,有一条小溪蜿蜒曲折地穿过村庄。溪水清澈透明,能一眼望见溪底的沙石,小黄鱼在水中畅快地游弋,不时跃出水面,捕食那飞过的蚊子。

村旁有一片广阔的古楠木林,面积足有十几公顷。其中最高的古楠木树龄已超过六百多年,粗壮的树干仿佛在诉说着岁月的沧桑。林子里还夹杂着几棵红豆杉,枝头那鲜艳的红豆娇艳欲滴,宛如宝石般璀璨。

清晨的阳光柔和地洒在山梁上,鸟儿在翠绿的树枝间跳跃,欢快地啼鸣着,随后又振翅飞向高远的天空。

晨曦之中,山地里两个修长的影子时而映在菜地上,时而映在山坡上,时而又与树木的影子相互重叠。

这影子的主人正是高凌云和从小一同长大的张彩燕。

张彩燕的命运颇为坎坷,在她很小的时候,母亲因意外不幸离世,而父亲又身患肺痨,失去了从事体力劳动的能力,她还要供养一个比自己小三岁的妹妹,所以张彩燕小学尚未读完便无奈辍学。她一直羡慕像凌云这般能够升入高年级,学习更多知识的同学。

高凌云与张彩燕是邻居,自小就一起上学放学。他见彩燕家中没有男劳动力,每逢假期和周末,总会主动帮忙做些地里的农活。

起初年纪尚小,旁人并不在意。可等到凌云读高中以后,两人时常在一起,人们便觉得他们宛如一对情侣。每当他们并肩走在前面,后面就会有小孩小声地叫嚷着:“凌云彩燕!彩燕凌云!凌云彩燕!彩燕凌云!……”

“凌云哥,来,坐下休息会儿。”彩云把锄头柄放平在树荫下说道。

凌云闻声走过去,在彩燕身旁坐了下来。

两人的呼吸声显得格外急促,彼此都清晰可闻。

“凌云哥,我们的同学刘发东、郑晓晖都去深圳谋求发展了,你是不是也有出去闯荡一番的想法啊?凌云哥,你读书好,人又善良,要是做生意的话,一定比他们强得多。可你要是也出去了,那我就没人能陪我说话啦。凌云哥,你最擅长讲故事了,要不现在就给我讲一个听听,我可喜欢听你讲故事了。”

听着彩燕的话,凌云陷入了深深的思索。发东和晓晖这两位同学与凌云一路从小学走到临峰中学。这俩同学不像凌云那般热爱读书,高一下学期就辍学前往深圳。凌云与他们许久未曾联系,就连在 QQ 上也没怎么交流过。

然而,凌云压根没有南下做生意的念头。他自幼喜爱看书,喜欢写作。虽说读的是理科,可他所写的散文诗经常被校刊转载,还被学生会用作黑板报的素材。临峰中学的校长对他更是格外赏识,不仅给他私人电话,允许他随时联系,还特地送给他一套二十四史精装本。

这些都成为凌云中学时期的荣耀,也为他未来踏上文学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心理基础。

“凌云哥,你听到我说话了吗?”

“嗯,嗯。”凌云从沉思中回过神来,他刚才并未听清彩燕所言,“什么?”

“凌云哥,我明白你迟早会离开我。他们都走了,你肯定也不想一直困在这山沟沟里。你就像一条蛟龙,理应入海遨游。”

“什么蛟龙,你凌云哥可不是那样的人。”凌云虽然嘴上这么对彩燕说,但他内心确实不想长久地留在家里。他渴望去到一个有利于文学创作的地方,他的目标并非南下深圳,而是北上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北京。他不是一条蛟龙,却是一只大雁,他的志向决定了他要飞向高空,在广阔无垠的蓝天中自由翱翔。

就在他俩交谈之际,突然,山下的路上响起了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两人伸长脖子,探头向前望去,只见一队人马正沿着村庄往另一个村庄的道路前行。走在最前面的一个人打着红雨伞,伞下躲着两个身着红装的女子。

“花花,肯定是花花!”彩燕愤愤不平地说道,“前段时间,花花和同村的男友肖亮好上了,被花花的家人发现,肖亮被花花的家人狠狠地打了一顿。肖亮本想带着花花远走高飞,却被人察觉,肖亮逃走了,却留下了身怀有孕的花花。花花的父亲收了人家十八万礼金,将花花强行嫁给邻村一个患有羊癫疯的四十多岁男人,今天就是花花出嫁的日子。”

凌云听闻,怒不可遏,从地上捡起一块土块,用尽全身力气向前扔了出去。

这世间,有着太多太多的无奈!

……

夕阳给楠木林披上了一层红艳艳的靓妆,天空宛如刚从煅烧炉中取出一般,血红血红的。

凌云和彩燕结束了一天的劳作,来到了楠木林,背靠着一棵高大的红豆杉树,静静地站在那里。忙碌了一整天的他们,此刻都渴望向对方倾诉心中的想法,以此驱散一天的疲惫。

凌云仰望着天空,满含深情地朗诵起来:

“独立寒秋,湘江北去,橘子洲头。

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漫江碧透,百舸争流。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

怅寥廓,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携来百侣曾游。忆往昔峥嵘岁月稠。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

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凌云哥,什么是‘粪土当年万户侯’呀?”

“就是把万户侯当作粪土一样去看待、去鄙视呀。”

“我明白了,凌云哥对那些富豪也丝毫不放在眼里呢,你就像雄鹰,小鸡还笑话老鹰不对呢。”

“哈!哈!哈!”彩燕的话让凌云不禁开怀大笑,“是‘昆鸡长笑老鹰非’呀,哈哈!彩燕,你什么时候也学会作诗了?”

“还不是天天听你朗诵记下来的嘛。我哪有读过‘小鸡长笑老鹰非’呀?是昆鸡不是小鸡啊?”

“当然不是了!昆鸡是一种鸟,黄白色,长颈赤嘴呢,你想毛主席能写像小鸡这样通俗的话语吗?”

两人交谈间,不知不觉暮色已然降临。山村的夜晚总是来得特别快,刚刚太阳还挂在山头,没一会儿就落到山的那一边去了。夜晚显得格外昏暗,尤其是在没有月光的夜晚,又处在树荫遮蔽之处时,更是如此。

“凌云哥,你别笑了,笑得人家都不好意思了。”说着,彩燕脸一红,一下子扑到了凌云的怀里,“我怕,凌云哥,我怕黑。”

“怕什么呀?有我在呢,你怕什么?”凌云搂着彩燕,察觉到她的身子在微微发抖。

山村的夜晚气温下降得格外明显,凌云也分不清彩燕这是冻着了,还是心里害怕所致。

彩燕是个命运多舛的可怜孩子,在她九岁那年,母亲就离世了,而父亲又身患肺痨病,身体每况愈下。她既要上学读书,又要照顾比她小三岁的妹妹,每天放学后,她总是急匆匆地赶回家做饭,生活的重担早早地就压在了她稚嫩的肩膀上。

有一回,上午的最后一堂课是音乐课,下课的钟声已然敲响,可同学们老是唱不好歌曲中的一句,老师便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地教,这可急坏了彩燕,她心里惦记着家里的事儿,急得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最后忍不住哭了出来。想到彩燕这些年的不易,凌云心疼不已,他把彩燕紧紧地搂在了怀里,想用自己的怀抱,给彩燕带去一丝温暖与安慰。

“在凌云哥的怀里,我就不害怕了。”彩燕微微抬头,仰望着凌云的眼睛,尽管夜色中看到的只是两个黑乎乎的眼窝,但她能真切地感觉到凌云双眼之中满含的爱意,那爱意仿佛能驱散她心底所有的恐惧与忧愁。

……

“快去!快去!彩燕他爸又吐血了!”邻居的阿婆一路小跑着,边跑边大声呼喊,在巷子的另一头正好碰上了凌云,“凌云快去呀,彩燕爸大口大口地吐血了。”

凌云一听,脸色骤变,心急如焚,三步并作两步,飞也似的奔向彩燕家。等他赶到时,彩燕家里已经挤满了街坊邻居,凌云赶忙拨开人群,挤到前面一看,只见地上吐了一大滩血,那刺目的红色让人心惊。“快!快叫个车送医院!”凌云焦急地喊道。

除了彩燕、凌云,司机还让另外两人跟着一起上了车,一行人急匆匆地往医院赶去。

到了医院,医生迅速对彩燕父亲进行了检查,随后神色凝重地说,病人因为失血过多,已经陷入了严重休克状态,必须马上输血,同时让家属先去交一下医疗费。凌云接过缴费单一看,上面赫然写着两万元,几个人赶忙掏空了口袋,东拼西凑也才凑了一万六千多元,还差将近四千元,这可把大家给难住了。凌云咬了咬牙,拿出了家里祖传的金手镯,说道:“我去把这个当了,凑足医疗费。”彩燕见状,急忙伸手拦住凌云,眼中满是焦急与不舍:“凌云哥,这可是你家祖祖辈辈传下来的传家宝呀,你不能把它给当了呀,咱们再想想别的办法吧?”“现在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呀!救人要紧呐!”说完,凌云头也不回地向医院外面跑去,彩燕在后面大声呼喊,可他根本顾不上,一转眼就没了踪影。

好在经过一番抢救,病床上彩燕的父亲总算脱离了危险,静静地躺在那里,只是身体还十分虚弱。医生特意叮嘱,要多给病人吃些瘦肉排骨汤补补身体。于是,凌云每天都会到餐馆买一罐排骨汤,带到医院给彩燕的父亲调养身体。在大家的悉心照料下,彩燕父亲的身体恢复得很快,没多久就出院了。

这天,凌云、彩燕正并肩走在公路上。“凌云哥,这次真的太感谢你救了我爸爸。”彩燕满是感激地说道。

“碰到这种事儿,谁都会出手相助的……”凌云笑着回应道。

两人正说着话,突然听到身后传来小车的喇叭声,转身一看,只见小车的车窗缓缓摇了下来,探出一个脑袋,这人正是郑晓辉,而开车的是刘发东。

“凌云、彩燕!”坐在车上的刘发东、郑晓辉冲着路边的凌云、彩燕大声喊道,“晚上到家里来喝茶呀,好久没见了呢。”

山村的夜晚本就没太多消遣的去处,吃完晚饭,发东就和晓辉沿着村庄那熟悉的小道慢悠悠地逛了一圈,这时候天还没黑透,两人又接着逛了一圈,天色这才慢慢暗了下来。随后,他俩来到发东家,在茶桌前坐下,开始悠然自得地泡起茶来。没一会儿,就听到门口有人扯着嗓子喊道:“发东!”话音刚落,走进来两个人,原来是他们的初中同学刘奇和高鹏。发东赶忙热情地招呼,给他们看座,又倒上茶水。“凌云他们怎么还没来呀,给他们打个电话问问呗。”发东看着晓辉说道。晓辉听了,便拿出手机,可因为太久没有联系了,一时竟想不起凌云的电话号码,他下意识地看了刘奇、高鹏一眼。“13800……”高鹏马上报出了凌云的电话,晓辉依着高鹏所说的号码,按下了拨号键。电话很快接通了,电话那头传来凌云的声音:“您好!我是凌云。”“凌云啊,我是晓辉,我们已经在发东家里了,你俩过来一起泡茶呀,把彩燕也叫上,赶紧的,马上就来啊。”“好!好!好!”凌云挂断电话,立刻直奔彩燕家。此时彩燕刚洗完碗筷,把家里的家务事收拾妥当,在凌云的催促下,她赶忙解下围裙,两人便一同出门了,走到大门口的时候,彩燕朝着屋内大声喊道:“爸爸,我和凌云哥去同学家喝茶了。”说完,顺手把门带上。

当凌云和彩燕走进发东家时,发东等人纷纷热情地站起来,稍稍调整了一下座位,然后依次坐下,彩燕挨着凌云坐着,凌云则与发东相对而坐。

“大家喝茶。”发东一边说着,一边给大家的茶杯里倒满了茶。

“这次回来呀,一是想见见咱们这些老同学,这一晃,都两年多没见了呢。二是我叔叔他患有老年痴呆症,一个人在家我实在放心不下,怕他出什么事儿,就想着把他接到身边照顾,还有我妈妈也一起接过去。”发东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茶,缓缓说道。

“这几年都是你妈妈在照顾着你叔叔,她自己年纪也大了,确实是把他们接到身边照顾更好些。”彩燕接过话茬说道。

发东的叔叔一直单身,膝下无子女,靠着政府每月几百元的救济金维持生活,又患有老年痴呆症,生活根本无法自理,这些年全靠发东妈妈悉心照料,发东的父母去世得早,他自己也是独自一人在家生活,个中艰辛只有自己知道。

“发东,你这两年在深圳过得咋样呀?”凌云关切地问道。

“在老同学面前,我也不藏着掖着了,实不相瞒,刚开始那几年可太艰难了。”发东说着,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思绪也随之飘回到了初到深圳时的那段艰辛岁月。

发东、晓辉俩人高中没读完就毅然决然地去了深圳闯荡,可由于文化程度不高,找工作时四处碰壁。口袋里的钱一点点地花光了,到最后所剩无几,足足一个月的时间,都没能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那一个月里,他们不是蜷缩在地下车库过夜,就是躲到涵洞里勉强栖身。因为没赚到钱,所以根本不敢乱花钱,每天就靠着泡面充饥,日子过得苦不堪言。直到有一天,在一家公司面试的时候,幸运地碰到了老乡,在老乡的帮助下,才好不容易被招进了公司。发东从最基础的分检螺丝工作做起,一路历经千辛万苦,一步步做到了车间主任的职位,而晓辉也凭借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名质检员。

一年后,他俩离开了原来的工厂,和来深圳的发东的表哥一起开办了一家医疗器械生产厂,经过用心经营,生意还算不错,今年也稍有盈余了。

凌云回到家里,躺在床上却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觉,显然是受到了发东和晓辉当晚聊天内容的影响,内心受到了很大的触动。他索性爬起床来,坐在桌前,拿起笔写了起来。

第二天早晨,天还蒙蒙亮,凌云就早早地来到了楠木林,他站在那里,放开嗓子大声朗读起来:

“雄鹰在高高的蓝天飞翔,

她要追赶太阳、追逐光明,

她是蓝天的骄子,

翅膀象闪电一样在大阳下闪光………”

“凌云哥,你又在作诗了?太好了!太美了!”随着一阵热烈的掌声响起,传来的是彩燕那满是赞叹的声音。

“凌云哥,你是不是受到发东他们昨天晚上聊天的影响,也想出去闯闯呀?我知道你的志向,咱们家乡这片天对于你来说,确实不够广阔,不是你尽情翱翔的那片蓝天呢。”

凌云拉着彩燕在树下的石板上坐下,望着天空,久久没有说话,他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

“凌云哥,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和发东他们一起走吧。”

“不!我不会去深圳。”

“凌云哥你不走吗?”

“不!我要走,我要去北京!”凌云的语气无比坚定,眼神中透着一股决然。

“凌云哥,你去北京又没有亲人朋友,你住哪儿呀?吃什么呢?”彩燕一脸担忧地问道。

“发东他们刚到深圳的时候不也人生地不熟吗?现在不也混得挺好的,凭什么我就不能出去闯一闯呢?”凌云目光炯炯地说道。

“那你什么时候走呀,我去送你。”

“明天就走!”

当天晚上,凌云向刘奇借了一千元,又向高鹏借了六百元。

第二天,凌云拎着一个简单的行囊,在彩燕的陪同下,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在村庄通往外界的道路上。

溪畔上的柳条在微风的轻轻吹拂下,不停地摇曳飞扬,仿佛是在挽留凌云,又仿佛是在与他依依作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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