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总是喜欢编织用梦想和希望织成的摇篮,企图躲在里面,蒙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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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同学聚会,小志的变化是最让我们瞠目结舌的。
大学里的他,说是计算机专业,课能逃就逃,据舍友反应,他的生活轨迹就是餐厅和草坪,热爱吉他,餐厅弹,草坪弹。
他说自己喜欢大冰,更向往大冰书里的皇后镇,他说他的梦想,就是背上吉他,去往属于他自己的皇后镇,至于挂科,只是梦想的成长付出的代价而已嘛。
朋友,老师都说过他,他也当做是我们不理解他,还记得当时我们俩的对话:
“哥,你向往大冰书里的,那你就没看冰叔的观点吗,浪迹天涯可以,可朝九晚五也不能缺啊。”
“哦,我知道了”
.........
追求梦想的他光荣被退学了,这个人的消息,好像也没有了,直到最近聚会,我们都好奇的问他皇后镇去了没,他说,他梦里的皇后镇,只是一个执念而已。
走了之后,他的故事是这样的。
因为没有什么文凭,想来他也没想过这点,刚开始在地铁里,大街上卖唱,国内对这个行业没有太大热情,发现卖唱根本就解决不了问题,剩下的日子,就更忙碌了,发传单,做服务员,洗车,在一年的摸爬滚打中,别说去皇后镇了,他连这一座城都还没出去。
后来他告诉我们,让他彻底改变的,是他洗车回来的那个下午,在廉价的出租屋里,天气闷热于是坐在地上的他,看着被他荒弃了不知多久的吉他,他想弹,可是身体的劳累让他放弃了这个念头,就是这个时候吧,他终于明白,如果没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支撑自己的梦想,自己一切的所谓坚持追梦,只不过是笑话。
故事到后来,就很平常了,向剧情该发展的那样,先是靠着自己的一点存款和父母的支持,他开了一家音乐餐厅,按说剩下的剧情应该是,成功的他终于拿起了自己的吉他,去了自己做梦都想去的皇后镇,然而,在桌上喝的醉醺醺的他是这么说的:
不去了,皇后镇这个地方,我在梦里走了百遍,现在的我,能够拿起吉他,就很心满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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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很无聊,剧情很枯燥。
可对于小志自己,
也许想到以前,也会后悔吧,
后悔在大学,都还没知道java是什么。
对于经济能力来说,他是成功的,‘
可对于本该青春的四年,
他还是后悔的。
不然,为什么在聚餐结束的时候,那么声嘶力竭,希望时间可以重来一次呢,重来一次,先把吉他当成兴趣爱好,在喜欢的女孩面前弹一首,度过这没羞没臊的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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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这种东西,你觉得它重它轻都可以,只是希望你别让梦想,压垮了你,压垮了你对它本有的热情。
在你羽翼未丰的时候,梦想,还是先当成兴趣爱好吧,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