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学校与家庭
第一节 学校与家庭的关系
一、历史变迁
家庭是最基本的和最古老的社会组织,它的出现是人类文明时代开始的重要标志。传统社会的家庭功能包括生产和消费、情感支持、儿童社会化、宗教及教育功能等。而在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家庭的功能和结构均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其生产功能被企业所取代,宗教等信仰功能由社会团体承担,正式教育功能则主要由学校来负责。
在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期里,教育主要发生在家庭。在生产力极低的原始社会,没有专业的教育机构和专职从事教育的人员,教育并没有从社会生活中分化出来成为专门的组织。而到了奴隶社会,随着生产力和剩余产品的出现,社会上出现了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于是,出现了专门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产生了学校教育。
近代机器大工业取代了男耕女织的生产方式,使得人们走出家庭,离开乡土,迁往城市,进入工厂,从事高度分工合作的社会化大生产。家庭丧失了生产组织的功能,也不再是学习传授劳动知识技能的场所。此时培养大批合格劳动者的责任就落到了学校身上,向平民子女开放的公共学校便应运而生了。
二、家校合作的提出与发展
近代学校建立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要让父母摆脱看护子女和教育的负担,以便安心地离家劳动。除了孩子早期发展在父母的教育管理下,家庭的教育功能更多地随着学校教育的普及而萎缩,家庭与学校之间相互分离的关系维持了相当长的时期。对于学校来说,教育意味着专职的、有计划地进行知识技能的传授。学校凭借其专职性获得了专业性权威,作为非正式教育场所的家庭则失去了(或者说是主动放弃了)在子女教育上的主体地位。
21世纪以来,多数国家都将教育改革作为国家发展成败的重要标志,掀起了巨大的学校改革浪潮。随着各国学校教育项目、计划的大量引入和推广,家长们参与到学校教育的机会和程度都显著提升,家庭和学校在学生教育领域内进行着密切的合作,学校和家庭之间正积极建立起一种新型的合作伙伴关系。
三、家校合作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系统的组织管理,家校合作低效
由于学校管理者对家校合作工作缺乏深入研究及有效的探讨,仅限于感性的认识,因而开展具体的家校合作活动往往流于表面,家校合作的内容及模式难于适应学校现状及凸显时代特色。
(二)沟通渠道单一,家校合作内容缺乏深度
目前中小学家校合作普遍是停留在传统意义上的沟通与交流,并没有对学生的学习及发展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探讨及合作,家校合作联系的途径应是丰富多样的,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状况以及学生、家庭、学校各自不同的特点选择和制订相应可行的活动开展途径与沟通交流渠道等。
(三)学校组织较为封闭,对社会资源的整合与利用不足
从目前中小学开展家校合作的实际情形来看,学校缺乏开放的、系统的关系思维,只是将自己看作一个独立的教育个体,没有真正意识到学校、家庭和学生均属于社区的一部分,而社区中的商业组织、邻里关系、各类团体及重要人士与学校的发展是息息相关的;社区的准则规范、资源、服务和活动,可使家庭、学校和小区团结凝聚,亦可使之分崩离析。
(四)家校主体地位不平等,家校合作缺乏互动
在家校合作中,教师与家长之间应是平等协作的伙伴关系:除了教师可以主动发起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外,家长作为主体的一部分应充分地参与家校合作,包括主动与教师沟通以及对教师主动沟通积极回应等;教师与家长之间相互交流、相互配合,家长与教师之间可以自由表达观点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