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写作者
(岩竹呓语·八二)
不论你是谁,我都只能暂且称之为“作者”,一个用文字起舞的人。因为在世人眼中的样子,不决定于你也不决定于我,而在大家的心中。你自视甚高,是因为自尊的需要,我五体投地的佩服,是因为我引你为灵犀相通;而世人的评价也终究是个人观点的融合,深究去也无非是读者有心灵参与的感悟。作品之所以能够流芳百世,就在于它应合了后人求知、消遣或阅读欣赏的需要,人们期望从中得到思想和心灵的滋养。所以,写作虽是个人的事儿,可一旦上了报刊、出了书,就不是个人的事儿,而事关他人了。作为作者,不得不为读者考虑。如果仅仅是自悦的写作,如日记笔记之类,那就自娱自乐好了,不必示之于人。
如果你出书且认为自己的书有价值,那千万不要送人,更不要利用关系或者托人去成捆强卖!因为你想送给的人未必需要、更未必喜欢你的书。而凭“脸气”卖书,可能到被白蚁啃完时也没有解捆,或者不定哪天被当废纸卖了还没有人看。作为作者,你认为自己的书是心血的结晶,十分珍惜。但当你强求人家买书,或者自以为欣慰地送书给人家,人家表面上笑呵呵地接受或应承,但人家未必情愿,也许只是抹不开面子罢了!当你知道你的书人家没有读,或者干脆埋没于灰尘之中,你做何感想?是不是觉得很受伤?我听说过一个事儿,说的是我市一位高级干部,自己爱好写作而且出了一些书,也有人称之为“文学家”、“小说家”的。但是他的书却要靠关系卖出,到处央人托己,书是卖出去了,却弄得别人不耐烦,见面时虽然嘻嘻哈哈,却害怕他再提起卖书之事儿,背后落下不少闲话。在他自以为是、志得意满的时候,他何曾想到人家是怎么议论他的。我以为,这样的作家不当也罢!
其实,书不需要“自己”找读者,而应该让读者找它。书也是有生命的,它只能被心息相通的人搜寻它、发现它。除了报刊刊登的文章之外,作品最恰当的存身之处,就是书店!喜欢读书或希望借书籍为自己灵魂解困的人,最喜欢去的地方自然是书店。你心仪的、费尽心思写成的书,也只有在书店才能“遇到”知音!你真在乎自己的心血之结晶,请把它放在书店里去,让它在茫茫人海中和知音相遇。如果你想蒙羞或伤心,那就把它送给那不喜欢它的熟人或者一些单位的当权者!
当然,你只是为了卖钱,或者捞取浮名,那则另当别论。只不过这样的话,当你拿钱之时也正是蒙羞之期,甚至有失掉人格之虞!孰轻孰重,掂量在己!别看现在一些所谓的畅销书,它只是应合了浮华世界的消遣需要,并没有多少价值,在历史的车轮碾压过后,它们将不复存在。只有那些经得起后人眼光审视、挑选的书,才是有价值的,就像文化史上流传下来的那些著作一样。
从某种意义上说,写作真的是自己的事儿。只是因为人们心灵深处的相通,才使书籍成为人们竞相传阅的作品。同时,写作也是艰苦卓绝的差使,非有坚强的毅力不能胜任,且常常要在别人喝咖啡的时间埋头用功,自觉地和浮华的世界保持一定的距离。所以,甘于写作的人必需耐得住寂寞,就像鲁迅先生说的,“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世上识文断字的人何其多,埋头写作的人也绝对不在少数,可是能够留下作品、获得美名的人又是何等地少啊!我们一旦掀开历史的“盖头”,就会发现数不尽的文人墨客都湮灭无闻了,他们喑哑的灵魂都用来高举那屈指可数的著名作家了。
农人都是怀着希望去耕耘的,但收成如何不光看自己的辛劳,还要看天气和时令如何,正所谓“尽人事,听天命”。写作就类似于耕耘,我们虽然在写作时就难免要想望着读者蜂拥而至,但是否有读者、读者多少却常常是难以预料的。这不光要看作品是否符合当代人的口味,更要看能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所以,诚心诚意的写作者,应该是不考虑这些的。他需要用心的,是对世事的观察和思考,对作品的打磨和锤炼。尤其重要的是,作者必需要有达观的心态,“尽人事,听天命”。人事在自己尽,天命在他人给。
当然,能够坚持写作就已经够可敬了,如果作品能够在当世或后世与知音们相遇,那将是莫大的安慰。作品能否成为人们沙里淘到的金子,除了作者自己的努力之外,还需要幸运之神的“临幸”。不过,作为写作者自己,能够把自己的所观所悟、所思所想写出来,融化心中的块垒,让自己释怀,就已经快意如“把酒临风”了。
愿所有辛勤的写作者们,都怀有“莫道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雄心壮志,都能够冲破坚守寂寞的屋子。致敬所有为写作努力的人们,更祝愿你们成为历史天幕上的文曲星!
201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