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清晰的改革目标,其中一条就是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彰显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的战略清醒、战略定力、战略自信,是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的必然要求。在新时代的征程上,反腐败斗争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基层作为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更是反腐败斗争的前沿阵地。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对于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虽然全面从严治党一直在路上,但是基层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地方和部门,腐败现象仍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破坏了党的形象。因此,我们必须紧抓权钱交易这个腐败的本质特征,练就识破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火眼金睛”,,认清形势,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
一要注重源头治理,加强制度建设。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要针对基层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完善相关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同时,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不成为“稻草人”、“纸老虎”。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形成震慑效应。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对腐败问题零容忍、严查处。要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让基层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要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三要深化基层治理创新,提升反腐败斗争的效能。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要结合基层实际,创新治理方式和方法,提升基层治理的现代化水平。比如,可以利用小微权力平台,建立基层反腐败信息库,实现线索的快速收集、处理和反馈;依托“吃茶话事”、百姓说理亭等载体,推动基层民主监督制度的完善,让群众更多地参与到反腐败斗争中来。
基层反腐败斗争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各基层党委和党组织要加强对基层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社会各界也要积极关注和支持基层反腐败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腐败的良好氛围。
作为基层工作人员,我深知自己肩负的使命和责任。我会树牢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事业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自律底线,大力支持基层反腐败斗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我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的积极努力下,在全社会人民群众的共同见证下,基层反腐败斗争一定能够取得新的更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