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是用来怀念的

故乡应该是童年时候的模样才够亲近。

恍惚间,诧异时间竟然过去三十多年,其间飞逝的除了时间除了梦想还有什么?

七岁的我,扎着羊角辫、背着母亲手工缝制的黄书包,小学六年就这样起早贪黑来回走六七里地去上学。

那个时候柏油马路一到夏天会出油,踩上去会吱拉响,马路两边的杨柳一到春天开始垂柳,一边走一边伸手扯那柳条。马路两旁的民居全是木房子。冬天下学到家时候已经天黑,母亲早已将饭热在锅里。

现在想起来那个时段的故乡是最美的,清秀的山、清澈的水、沉静的木房子、干净的马路,没有浮躁的小县城偏远而安静地立在城市的最角落。

要感谢早逝的父亲,在我才刚识够几百字的时候给我订阅<儿童文学>,让我可以在放学路上一边走一边看,新同学对我的形容就是"背个黄书包边走路边看书"。小学乃至初中,作文常被当作范文上墙或课堂念读,一度梦想做作家,然而成年后早将这些放弃,营营役役的生活磨平了哪些东西?

青春期通常都是不知天高地厚的。

那个时候的故乡经历着变化,杂乱的交通、毫无规划的水泥房子在不断冒出来,仿佛一个乡村姑娘努力要变成城市姑娘,身上是时鲜服装、却忘了脚上还是沾着泥巴的雨鞋,不伦不类。

那个时候的我是浮躁的、清高的、矛盾的,一边嫌弃着故乡,一边又在北漂的日子里想念着故乡。

因为那里有日渐苍老的母亲、有体己的闺蜜、有那个年龄认为痛彻心扉的、无疾而终的初恋。

青春就这样在放弃一些东西、想念一些东西、抓住一些东西中矛盾着、纠结着渡过来。

现在的故乡及目之处皆是节鳞比次的高楼大厦、穿梭其间的车辆、繁华的商业 、闪烁的霓虹灯,故乡越来越都市化,也越来越陌生与冷漠。

想念童年时候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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