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艳玲
我们是三个孩子,我最大,中间是弟弟,底下是妹妹。
前几天,妹妹告诉妈妈,弟弟离婚了。妈妈哭得很伤心。妹妹问她:要是我离婚了,姐姐离婚了,你也会这么难过吗?妈妈说:姐姐离婚不难过,妹妹离婚也不难过,就弟弟离婚难过。
以前只觉得她重男轻女,她不承认。现在终于承认了,却是这样一种承认法。
我想起2006年。那年我怀孕了,已经订了婚。妈妈说我是未婚先孕,丢人,不肯来看我。生孩子那天,她只是打了个电话,在电话里威胁婆婆:你要是敢对我女儿不好,我就怎么怎么样。说些没用的话。直到我生完女儿,她才让我抱着孩子去看她。
后来我孩子两岁,弟弟的女朋友也怀孕了,也是未婚先孕。妈妈二话不说,放下手里的生意就跑回老家照顾她。照顾期间,她自己生了病。我们把从老家接回来,她从楼上摔下来,需要钱治疗。我二话没说,从银行卡里取了3万。妹妹给了1万——她辞职了,没什么钱,我就多给一点。
前前后后花了十几万,后来报销了90%,也就花了几万块。剩下的报销款,她给弟弟买房了。那笔钱,再也没提过还我。当时在病床上,她哭得稀里哗啦,说:要是花太多钱,你弟媳妇会跟弟弟离婚的。那时候他们还没办婚礼,但我看她那样,就说:这钱不要了,给你们吧。
后来弟弟买房,她又给了两三万。我买房的时候,问她借了两万五。过了几年,爸爸喝醉酒半夜打电话骂我,我说明天再说,他骂个不停。我把钱转给他,第二天跟妈妈说,她说:你别跟你爸一般见识,他就那样。
他就那样。这三个字,她永远这么说。
这次弟弟离婚,妹妹把消息告诉她,她哭着怨妹妹:你不该把这层窗户纸捅破,捅破了,谁都不好过。
我听着这些话,心里对母爱最后一点幻想,都停留在小时候了。
小时候有一次,妈妈说:谁先洗好脚,我先抱谁。我赶紧洗,弟弟不洗。等我快洗完,弟弟跑过来——那天刚下过雨,他脚上带着泥,往我盆里涮了两下。然后妈妈就抱他了。我不干,扒着妈妈的胳膊要把弟弟拽下来,把她的胳膊都扒脱臼了。弟弟哇哇大哭。妈妈反手就是一巴掌。
那是我人生第一次挨打。因为不公平。
后来我才明白,妈妈不是不爱我们。只是她的爱,是有顺序的。弟弟是传宗接代的,是根。女儿是蒲公英,是油菜籽,迟早要飞到别人家去。弟弟是她的心,我们只是心的边角料。她爱弟弟,爱得理直气壮;爱我们,爱得若有若无。
你问她,她永远不会承认。但这些事,一件一件,都摆在这里。
她说过,如果弟弟能再找到老婆,她就来这个城市;如果找不到,她再也不来——让我们姐妹俩好自为之。
听她说这些话,我忽然就释然了。不是因为不爱,而是终于看清了爱的形状。从此以后,不再向她求证,也不再向自己隐瞒。
就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