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第一篇小说《永远的麻花辫》,诞生有感。
八月份,断断续续写了一篇一万字的小说“《永远的麻花辫》续集”。分了七小章进行的。断断续续,前四章就写了十几天,快开学了,再不结尾更没时间写了,于是26号夜里,8点多躺床上开始到接近12点,写完了后面三章。
第二天我给原著作者留言,说:“续集写好了。”原著作者很快就回复“写得不错”,还把我的文章收藏在了她的作品集里。第二天我收到了简书伯乐的消息,她告诉我文章可再重新调整字间距,检查一下错别字,周一重点推《永远的麻花辫》!
我好像中奖了!觉得不可思议,本来只是断断续续的完成,真的没想到会有人看,会有人持认可票是!我对自己没啥信心,因为是是第一次尝试,第一次写小说。
被认可的感觉真好!
最近三天,看着麻花辫这篇文章被推到好文,我又开心又害怕,怕推的越高,接受众人审视收到的议论也就越多。好在评论都是喜欢的,可能吐槽的不屑于搭理我。
最近三天,麻花辫被阅读3188次!点赞187次,评论62次,我做梦也不敢想。没被推的其他文章,阅读量最多不超过100!
这就是伯乐的作用啊!
如果没被伯乐看中,这篇文章还默默的躺在我的小屋里,她只是我每日更文的一个素材而已。
当日没什么写的,我就写写续集。被伯乐一发现,一推荐,看着大家写得赞美之词,其实我真的没有墨水,真的愧对这些赞美,前途漫漫,任重道远。
不禁由简书伯乐想到了千里马和伯乐,虽然我还称不上千里马,但伯乐都是相通的。人在很多时候,没有平台,没有人铺路,想步入成功真的特别难。而一旦有了舞台,就要想尽办法拼命展示,也许一辈子就这一次机会,化茧成蝶,一生一次,抓住就成功,错过就是一辈子。
我所写的麻花辫,没有什么技巧和手法,就是凭借喜爱,简简单单。
第一次看到麻花辫这篇文章,真的被深深的打动了。故事里小秋和作者之间的感情,让我特别容易代入。仿佛我就是小秋,仿佛我就是山子,仿佛我就是二傻子,我喜欢里面的每一个人。
作者对前途的执着,对感情的犹豫,对朋友的重视,让我敬佩。他不是一个为了感情放弃前途的人,也不是一个薄情之人,作者在未来和感情中忍受,让人心疼。
山子,开朗热情,对朋友充满义气,一旦发现对方优点,立马可以成为哥们,这也是可爱的一面。
小秋,文中的女主人公,一个活泼可爱,对感情坚定,敢于追求所爱的大胆让我羡慕。可最终也是放手心爱的人,让他去追梦。
二傻子,一个好兄弟。一直在三个主人翁中穿行,他是润滑剂,又是粘合剂,没有二傻子,可能我早和他们脱轨。
如果不是作者在文章的最后写下那句,欢迎大家来续写,我可能不会尝试写小说。
其实当开始着笔的时候,我觉得非常的艰难,因为从来没有写过。对于文章中的很多东西,我写的时候是反反复复去看麻花辫这篇文章,至少20遍以上。当我每写一点,我就会返回去文章中找一找,看是不是能够前后照应,是不是能够在原著的基础上,让原著中的某个点变成某个悬念,让我的这篇续写和原著能够前后照应,不至于是两篇文章相互的脱轨。
比如说,写到手里还一直留着那个纸条,纸条上有什么内容。
比如写到,10年后第一次见小秋,小秋的表情和初中时第一次回头看作者的表情是一样的。
比如写作者上大学选的专业,也是和小秋有关,其实关于这个专业我真的是一点都不懂,然后我就开始在网上搜集,关于和煤有关的、和煤矿有关的专业。然后在网上查阅一些资料,大学4年这个专业可以干嘛以及这个专业暑假怎么实习,这个专业未来可以有什么样的发展方向等等,这些都是我查阅的资料。
我对这方面并不懂,所以我觉得这个一万字的短篇小说,真的让我成长了不少。让我明白想完成一部创作是多么的不容易,为了尽量的贴合原著,我反反复复的去读麻花辫这篇文章,每一遍都让我朝着小秋和作者走进一步。每一次读文本,这种感情都深一刻。我觉得麻花辫已经融入我的骨血。
其实想一想,学习,读书,都是这个道理。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当遇到不懂的文章不懂的题干时,多读文章,反复读,反复读,你一定能从作者文中发现你想要的答案。今天学习了第一课《沁园春雪》让我不由得想起诗歌教学其实就是应该反复读,和作者对话。
明天,加油。
1665字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