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写作”

我们为什么写作?

从人本身出发,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赚钱,二是自娱自乐。


从“一”的目的出发,所以有了作家。当然,像鲁迅,老舍他们那个时候的人,写作也许并不是为了赚钱。

从“二”的目的出发,所以有了写日记的人。当然,我们往往会在写日记的过程中不知不觉锻炼了自己的文笔,再加上现在的写作平台多,发文章的人也多,(简单点说,就是信息爆棚的新媒体时代,无用信息也特别多)我们在别人的文字中逐渐了解到有时候随便写写也可以赚钱,于是最初只是写日记的我们,也难免最后不会成为为了赚钱而写文的人。


前几天在“句读”里看到一句话:“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也没有工作,于是就标榜自己为作家。”顿时错愕,不觉深思,发现自己现在就颇有点这种意味。但我还是喜欢这样评价自己:“最初只是一个写日记的,现在还是一个写日记的。”

算是自谦吧,本来写作水平也不高,也有自知之明。我的写作,纯粹是出于一种喜欢,最初是记录生活,调节情绪;喜欢分享,而分享又往往给我们带来快乐。所以我的写作属于第二种:自娱自乐。

一切事物皆来源于生活,而我们可以让所做之事高于生活。所以靠写作赚钱的人,一定要有第二项事业。说“事业”可能有点严重了,第二个技能,第二个工作,或许更合适。


写作有什么用?

从写作本身出发,写作有两个作用:一是传达信息,二是表达观点或情感。


而传达信息的方式多种多样,层出不穷。语言,文字,图像等。

用语言传达信息,最简单的就是说话,沟通交流,用文字就是写作,用图像就是绘画。当然,各种方式互相结合效果最佳。

我们的大脑会本能地倾向于选择简单的东西,人是社会性动物,所以我们传递信息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沟通交流。


如果写作是为了传达信息,就要写得简单明了。看过一些人的文章,也写了一定量的文章,我们就会发现其实大多数人写文章,都写了很多口水话,也就是本来可以直接说出来的,甚至都不需要写出来让人知道的话。

当然,我们可以说正是有了这些“口水话”,才让信息有了说服力和可信度,而这些文章也往往偏向于情感型文章。


其实任何文章都要带有一些人的情感,才能传递出一些温暖。如果想让别人阅读我们的文章,要么传达有价值的信息,要么表达出能引起读者共鸣的情感。

我想很少有人喜欢看那些冷冰冰的文章吧,不买手机,相机,电脑等科技数码产品,大多数人不会去看科技数码文,这类文章简单易学,枯燥无味,至少不是我的风格。当我把它们硬写成情感文,说理文,与主题显得格格不入时,丝毫没有快乐之感,最终果断放弃了。

对于一个真正热爱文字也热爱写作的人来说,千万不要违背了自己的初心,哪怕是靠写作赚钱,也要有所保留。当我们喜欢的事情变成了一种目的,还想长久地坚持下去,往往就不那么容易了,总会或多或少地变了味道,热爱将不再是热爱,快乐也因此而减少。


最近读了一些朴实无华的文字,更有了一种回归旧时光的感觉,也因此而更喜欢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更喜欢老舍的《四世同堂》。我们是不是会在某个瞬间,或者某个时间段,突然就爱上了那些文学作品,那些经典名著,而很少再喜欢现在的新媒体写作。

至少我自己是这样的吧,不知从何时起,很少再看一些碎片文章,微信里订阅号上的红点永远都在,不知道有了几百条未读。现在更喜欢的是整片时间阅读,阅读整本书,读的多是一些古典文学,名著,西方文学,英文原著等,似乎那才是读书,才有读书的味道。


所以无论是读书还是写作,都要问问自己为什么读书?为什么写作?

为了传达信息就不要写得拉拉杂杂文不切题,清晰明了,准确无误,是传达信息的根本,比如商业文案。

为了表达情感就要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感受,才能写出能引起共鸣的文章。不能自说自话,陷入自己的情感。要知道,大多数人并不关心我们普通人的生活。


当然,我们也可以说自己就是个写日记的,这真的是为自己的拙劣文笔找的很好的一个借口。

不过,日记往往都是给自己看的,但是也有人愿意分享,尤其是在网上。发发说说,晒晒生活,闹闹心,小小炫耀一下,也未尝不可。


但是,只要是想让别人看的文章,哪怕是写日记,也要让别人知道你写的是什么内容,表达的是什么情感。如果情感太复杂,或者太丰富;如果内容太疏散,写的事情太多,最好还是分成几篇文章来写,或者发说说。这样既可以记录下自己当时的感受,也可以让读者清楚地知道我们写的什么事,传的什么情。

无论是写文章也好,也日记也罢,也不分文笔优劣,不分内容如何,首先愉悦的还是我们自己,别人感觉如何倒是其次。所以如果我们喜欢写文章,那就好好写,用心写。


如果是为了传达信息,我觉得我们普通人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不用写作来传达信息或许更好,而用图文结合的方式更有趣,也更简单,直观。

比如做读书笔记,画思维导图,只写关键字词,随时添加想法,也理清逻辑,层层相依,可以做到散而不乱。不仅自己在做的过程中很快乐,而且也能更清楚地把信息传达出去,同时还有助于自己对信息的理解和吸收,可谓一举多得,实在快乐。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215,794评论 6 498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92,050评论 3 391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61,587评论 0 351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7,861评论 1 290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6,901评论 6 388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0,898评论 1 295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39,832评论 3 416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8,617评论 0 271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45,077评论 1 308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7,349评论 2 331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9,483评论 1 345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5,199评论 5 341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40,824评论 3 325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1,442评论 0 21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2,632评论 1 268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7,474评论 2 368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4,393评论 2 352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