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司法部关于印发《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的通知。
法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 第三条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学术观点:杨立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文精释与实案全析(下)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和扶养人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在遗赠扶养协议中,需要他人扶养并愿将自己的合法财产全部或部分遗赠给扶养人的为遗赠人,也称为受扶养人;对遗赠人尽扶养义务并接受遗赠的人为扶养人。接受扶养的遗赠人只能是自然人,而承担扶养义务的扶养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有关组织。作为扶养人的自然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遗赠扶养协议属于继承制度,它既不同于遗赠,也不同于一般的遗产处理,更不是单纯的合同问题,而是一种独立的继承制度。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是:(1)遗赠扶养协议为双方法律行为,须有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2)遗赠扶养协议为诺成法律行为,自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时起即发生效力。(3)遗赠扶养协议为要式法律行为,应采用书面形式。(4)遗赠扶养协议为双务有偿法律行为,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也有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5)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效力优先性。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遗嘱继承并存时,应当优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以下效力。 (1)对扶养人的效力:扶养人对遗赠人负有生养死葬义务;扶养人有取得遗赠财产的权利。扶养人不尽或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的,其依协议约定的取得财产的权利将会丧失或部分丧失。 (2)对遗赠人的效力:遗赠人有权要求扶养人履行扶养义务,并负有于其死亡后使协议中约定的财产能够为扶养人取得的义务,不得将遗产转让他人。(3)对第三人的效力:遗赠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均不得主张取得该财产;在遗赠扶养协议存续期间遗赠人将遗产转让他人的,扶养人可以行使不当得利请求权;遗产受到损害的,扶养人可以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