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婉认识马朝阳那年,才大二,是最好的年纪。
那时候春婉刚跟初恋分了手,心里总是空落落,大抵是想要个精神寄托,马朝阳是她见的第一个网友。
那座城市总是充满了诱惑,春婉在农村里念了十几年书,一心向往着城市里的繁华,和爱情的美好。
可是当她考上了大学,来到陌生的城市里,因为父母给的那点微薄的生活费,和自己唯唯诺诺的性子,很少能有真正融入城市的机会。
而她的初恋,那个木讷的男孩子,跟她是高中同学,恰巧两个人考进了同一所学校,男生家境还不如春婉,两个人在一起,除了吃食堂,就是去图书馆。
春婉看着同宿舍的女孩儿们,换了一个又一个她说不上名字来的名牌包,而她只有那个,二十块钱从夜市买来的布袋子;人家化妆品堆了一桌子,每天早上都会化好美美的妆,而她抽屉里只有一瓶大宝……
有时候她会旁敲侧击地,向初恋表达自己的羡慕,那个男孩子只会抽一口烟,说人家有钱,咱们不能比。
有一次月底的时候,两个人的生活费都所剩无几,男生给她买了大份的土豆粉,春婉吃了无数次,她皱眉拿筷子挑拨着土豆粉,问他要吃什么。
男生不好意思地笑笑,“我们吃一份吧?你也吃不完。”
春婉想到了室友男朋友,经常晚上给室友送夜宵,有时候是小龙虾,有时候是寿司,每天都不重样。
春婉厌恶地白了男生一眼,“你自己吃吧,我不饿!”
从那以后,春婉的态度日渐冷了下去,男生又是内向寡言的性格,后来这段感情就不了了之了。
分手之后没几天,春婉就答应了那个网友,马朝阳的见面。
她自从萌生出,跟初恋分手的念头来的时候,就开始在网上跟人聊天,陌生人之间,什么都能说,反正谁也不认识谁,春婉乐在其中。
马朝阳是本地人,说是工作好几年了,话里话外的意思,他家里有点小钱,毕业就给他买了车。
春婉很羡慕别的女生,能坐在男朋友的副驾驶上,有一种宣告主权的意思。
每当她回家,发小去接她的时候,总会坐在她男朋友副驾驶上,春婉就会很羡慕,想着将来她的男朋友买了车,一定要告诉他,副驾驶除了她,谁都不准坐。
所以,马朝阳说开车来接她去兜风的时候,春婉几乎没有犹豫地就答应了。
春婉小心翼翼地打开了右侧的车门,问马朝阳,能坐吗,马朝阳转过身来,“当然可以啊,快上来!”
车子驶进了夜晚的车流中,街上车水马龙,春婉坐在副驾驶上,手里握着安全带,她第一次觉得,原来这个城市的夜晚这么美。
马朝阳长相一般,甚至有些丑,但对春婉倒很好,很多时候都会听从春婉的意见,比如吃什么,去哪儿玩。
春婉不想让他觉得自己无知,于是请室友吃零食,假装是朋友要来找她玩,让室友帮忙推荐值得去的地方或者餐馆。
相处久了,春婉潜意识里开始把自己当成了“城里人”,她熟知大闸蟹在什么季节最肥美,哪个店里的衣服更适合自己,虽然还是承担不起价格,反正有马朝阳。
春婉夜不归宿的时候越来越多,衣柜里的衣服也越堆越多,马朝阳从来不说爱她,春婉以为,他大概是不擅长表达吧。
马朝阳生日那天,春婉邀请了几个室友去参加聚会,马朝阳那边也有几个生意伙伴在,大都是油头粉面,有几个人见到她们,甚至还露出了猥琐的笑。
酒过了三旬,春婉的室友们都被灌得差不多了,马朝阳的几个朋友,一人架着一个姑娘,三三两两地准备散了。
春婉怕出什么意外,说朝阳,还是我们把我室友送回去吧,别麻烦你的朋友了。
马朝阳挥了挥手,没事儿,我这些朋友都信得过,你今儿去我那陪我吧,我朋友会把她们好好送回去的。
春婉咬了咬嘴唇,“不如给她们叫车吧,都喝酒了还开车,太危险了。”
这时候,马朝阳的一个朋友笑眯眯地拍了一下春婉,“哥几个都是这片的土著人,这么点酒不算啥!”
春婉还在犹豫着,听到有个室友喊了一声,扭头一看,是小薇,小薇醉醺醺地说不想走,那个男人却一直往外拽她,小薇吃痛才喊了一声。
包间里昏暗的灯光下,男人们色眯眯的眼神黏在姑娘年轻的身体上,春婉一下子回过了神,甩开了马朝阳的手,从那些男人的手里,把室友一个个拉了回来。
众人兴致缺缺,马朝阳似乎很不高兴,满脸阴鸷。
从那天以后,马朝阳没再联系过春婉,春婉偷偷跑去他家把自己的东西都搬了出来,收拾了一大箱化妆品,都是马朝阳买给她的。
走之前春婉给马朝阳发了条短信,说把钥匙放在玄关了,马朝阳就回了一个嗯。
春婉拖着箱子,回头看了一眼,就走了。
毕业之后春婉被父亲喊回了老家,在县城超市里找了一份收银员的工作,每个月工资都交到家里,日子没有任何改变。
久而久之的,春婉厌倦了那样的生活,每天机械地重复着一样的动作,她怀念上大学的那座城市,怀念那种自由的生活,甚至怀念马朝阳带给她的生活。
月底结了工资,春婉没跟家里打招呼,背了一个包就跑了,又回到了老地方。
春婉爸爸打电话来,吼她怎么还不寄钱来,她弟弟的学费又该交了,春婉正在找房子,“为什么每次都找我要钱!我自己不要生活的吗!我辞职了,等找到工作再说吧!”那头还没来得及回话,春婉就关了机。
再遇到马朝阳,是春婉意料中的事,她就住在大学城附近,这个城市这样小,而春婉对那个车牌号,早就烂熟于心。
车子停在一家快餐店门口,春婉没多想就走了进去,马朝阳果然在,她佯装没看见他,径直去取餐,然后在他的对角线位置坐了下来。
没过一会儿马朝阳就走过来了,施施然坐在春婉对面,春婉做了一个吃惊的表情,马朝阳先笑了,“好久不见。”
不过一年的时间,马朝阳买了房,春婉再一次动了心,她想留在这座城市,不想再回那个灰头土脸的小镇去了。
两个人很快就结了婚,春婉找了一份普通的工作,马朝阳工作应酬很多。但春婉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不用太深爱,感情嘛,维持婚姻就足够了。
春婉很是想得开,可事实还是超乎了她的掌控。
马朝阳有两部手机,春婉一直知道,没在意过,有一天马朝阳很晚回来,喝的烂醉,春婉给他换衣服的时候,那部工作用的手机从口袋里滑了出来。
鬼使神差地,春婉用马朝阳的指纹开了锁,他出门之前的聊天记录还没来得及删,对话框开着,他跟一个叫王哥的人说,这次带了三个学生妹,质量上乘。
王哥说每个人给他600-800,马朝阳回了一个尴尬的小表情,说不要为难他,那三个女生是他费了好大劲约出来的,至少一个人1k,他还要给姑娘们买礼物。
春婉看的发抖,接着就想到,当年她带着室友,去参加马朝阳的生日聚会的时候,出现的那些面孔,后来却没怎么出现过了,马朝阳结婚他们都没来。
春婉自嘲,当年竟然还差点当上妈妈桑。
她狠狠推了一把马朝阳,问他为什么跟自己结婚,马朝阳嘟嘟囔囔,你跟萌萌很像,很像……
春婉怔了怔,以前听他说过,有个朋友的女朋友因为工作调动,两个人异地,后来女的劈了腿,还怀了孩子,马朝阳那个朋友对女孩说,只要你肯把孩子打了,我还要你。
“多痴情啊我那兄弟。”春婉记得马朝阳说这话是声音都哽咽了,但是以为是性情,如今,有了另一层意思。
春婉又翻了翻手机,在相册里看到一张照片,时间很久了,马朝阳跟另一个女生坐在餐桌前,笑眯眯的,那个女生,眉眼之间跟春婉有很多相似。
手机慢慢滑了下来,春婉看了看这个家,装修风格完全不是自己喜欢的,可能,是萌萌喜欢的吧。
春婉在沙发上坐了一夜,凌晨去了派出所,把手机交给了警察,做完了笔录,她打了个车回家。
马朝阳还在睡,她轻手轻脚地收拾了行李,临走看了一眼墙上的婚纱照,笑里都是苦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