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人死后要叶落归根?
为什么总说中国是人情社会?
为什么“各人自扫门前雪”的私德观念根深蒂固?
这些问题或许会从阅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中,得到解疑释惑。
《乡土中国》,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宏观角度,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结构的经典著作。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在乡村振兴的时代征程中,愿《乡土中国》给予我们前进的智慧和力量。
01 时 代 背 景
抗日战争结束后,中国农村广袤的乡土家园,百废待兴。
在这一背景下,中国知识分子们饱含着深沉的家国情怀,纷纷投入到关系国家未来前途命运的时代洪流之中。
当年的费孝通,一名年轻有为、学贯中西的西南联大教授,通过实地调查撰写了大量有价值的论著,作为给学生们系统讲授“乡村社会学”这门课程的材料,其中的14篇总结出版为《乡土中国》。
费老把中国广袤的农村社会称为乡土中国或乡土社会,但这并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对中国传统农村社会体系的总结与凝练。
《乡土中国》是从社会学的角度,探讨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的时代命题。
02 乡 土 社 会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生活隔离、往来疏少。
传统乡土社会是具有地方局限性的,过去大部分中国人的常态就是终老故土。
就像以前农村很多文盲,一方面是由于学习识字不方便,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对于生老病死都在村寨的人来说,“识字”对于他们都社交、劳作、生活、娱乐并没有太大帮助。
不像城市里,如果不识字,可能连吃饭、买药的店铺都找不到。
在乡土社会里,法律是没有存在意义的。
因为,这里是一个“熟人”社会,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人们从熟悉中得到信任,得到了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
现代,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里,熟人社会的传统习俗已经难以约束彼此。
就像在农村,家里有人敲门,你问:“谁呀”?
门外十有八九会大声回答一个字:“我!”
这是因为熟人社会的听音辨人。
如果在城市,你这样回答,基本上不会有人开门。
于是,在现代社会学概念里,我们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
尽管现代科技飞速发展,传统礼俗社会和现代法理社会之间的碰撞,仍然时时刻刻在影响我们的生活,让我们持续纠结于“找熟人”还是“找法官”。
03 差 序 格 局
俗话说:“一表三千里,一堂五百年。”
这句话,用来形容表亲、堂亲这些亲戚的人数之多、范围之大。
就像《红楼梦》里贾府的大观园,可以住着贾宝玉的堂兄贾琏、堂嫂王熙凤,也住着姑表林黛玉、姨表薛宝钗。
说明传统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是一个极富伸缩性的网络。
所以,费老提出了“差序格局”的概念:在中国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每个网都是以“自己”为中心,划分出远近亲疏有差异顺序的人际关系格局。
就像把石头投入水中,产生的水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
自内而外的亲疏远近,构成了人际关系的差序格局。
这个富于伸缩人际圈的大小,会因中心势力的大小而变化。
而西方社会的人际关系,则像农村捆柴一样,每个人就像一根柴,一定是属于某一捆,也就是属于某个团体,也就是“团体格局”。
比如“家人”,在西方社会里,没有特别强调的话就是指“妻子和孩子”;
在中国社会里,这一概念就变得伸缩自如,叔伯姑舅姨侄外甥,都称得上或称不上家人。
我们明白了乡土社会中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差序格局,也就明白了社会中“私”的问题,因为这是依靠一根根私人关系搭建而成的社会关系网。
在这种以己外推的人际网中,“忠、孝、悌、信”等维系这种私人关系的道德因素就格外重要。
在长期劣币逐良币效应下,公德心逐渐被自私心驱走。
“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成了流传千年的道德习惯。
不过,数千年以来,封建统治阶级推崇的孔孟的“仁爱忠孝”、佛教的“向善舍己”等道德观念,有效补充了“团体道德”的缺乏。
今天,我们要重振文明乡风,如何利用村规民约、志愿服务等现代理念实现克“私德”而扬“公德”的目的,也是我们绕不开的话题。
04 礼 治 秩 序
相较于现代的“法治”社会,很多人说过去农村是“人治”社会,这是不准确的。
法治,是“人依法而治”。
法律,需要人去执行。
所以,费老说,中国乡土社会是“礼治”。
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
礼和法的区别,在于维持这种规范的力量。
法,依靠国家强制力执行;礼,依靠乡土社会传统执行。
礼,并不是只是文质彬彬的“礼仪”,礼也可以杀人,也可以“野蛮”。
封建帝王死后,一些妃子、宫女要陪葬,这是“礼”;
古代女子和丈夫以外的人发生关系,被浸猪笼,也是“礼”……
礼,大多时候并不是靠外在的强制力推行,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感,使人铭记在心。
礼治是传统,是乡土社会的特色,是在长期时代变迁中逐渐形成的,是这个社会历史维持的秩序。
中国长期处于乡土社会的蜕变过程中,原有的封建礼治还长期根深蒂固于广大民间。
如果不从思想观念和社会结构上进行变革,一味地推行法律和法庭下乡,结果是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先发生了。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
尽管《乡土中国》是一部70多多年前的“老书”,在飞速发展的时代面前有些略显老态。
但是,常学常新、常悟常新,费孝通先生对乡土社会独特而深刻的见解,将为我们理解中国农村、推进乡村振兴源源不断的智慧源泉。
这或许就是《乡土中国》的时代价值所在,也是我们重读此书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