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是《论成本》第三讲,也是总讲。前两讲主要对成本是什么做了详细解释,今天用三个问题总结下这整一期的成本话题。
还借用那句话:“学好成本就等于学好了经济学的一半”。
那什么是经济学呢?
经济学是一门研究个人如何致富、国家如何富强的学问。
很多学问研究的是“事与愿符”的规律,而经济学研究的是“事与愿违”的规律。
因此,研究经济学的意义不仅要让你看到容易看到的事情,而且要让你清楚不容易看到的真相。
我并非大言不惭地随意评论经济学,我只是把已有的经济学概念掺杂个人思考汇编成文讲给你听。
听罢你觉得适用并有一定的道理,可以在你之后的工作、生活中做选择时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经济学并不是一种实打实的物质,它比不上一个包子让你吃了立马就摆脱了饥饿感来得实在,但它能让你在一些重大抉择上进行正确的抉择。
牛顿说:世界是运动的。
经济学不是一种现实的存在,而是一种对规律运行的领域认知。
现实有真假,认知无对错。
因此才有了那么多经济学家百家争鸣的名场面。
你无需对我个人身份、地位持有怀疑的态度,你只需对我所说的话持怀疑态度。
最后,欢迎批评指正。
01
你的成本由谁决定?
有些人就说了,我的成本当然由我自己决定啊,这件事我选择干不干,那这件事的成本就有没有啊!
当然,你说得没错。
但是,你理解错了我的问题,你回答的是针对未有成本前的这件事的决定权,而不是你决定了干这件事后的成本,而我的问题是后者。
先举个例子。
你家在一处有名的景区内有一处老宅,因为祖传的桂花糕手艺,所以在景区内卖桂花糕。
因为景区每天川流不息,所以你的生意特别好,又因为这处地产是祖传的,所以你不像其他商家一样需要给别人付房租。
所以你经常给人说,你开这家店的成本很低。
这时,你就错了。
再次说成本是放弃了的最大代价,你除了卖桂花糕还可以办民宿、盖民间博物馆或者人工景区。
对于你来说,不卖桂花糕换办民宿或其他选择中的最大收益才是你此时卖桂花糕的成本。
而这些收益,或者说你卖桂花糕的成本不是由你决定的,而是由别人决定的。
说得具体点,这处景区包括但不限于房租、物料费、票价都不是你或个人方决定,而是由别人对这处景区的整体认知决定。
说个不难理解的现象,贫穷的地方昙花一现的富饶胜地的收益也比不上一线城市寒酸角落的地皮价格高。
即成本由社会的认知决定,或成本由别人决定。
02
商品的价格由什么决定?
上一个问题讲了你的成本由别人决定,延伸到了同类商品价格高低的话题,给的答案是由社会的认知决定。
每一个感性的理念背后必定有一个理性的逻辑支持,这是我自己学习概念学的一个信条。
那这个社会认知的感性理念背后由什么理性的逻辑支撑呢?即商品的价格由什么决定?
有两种说法,一种是成本决定论,另一种是供需决定论。
相信第一种的人说商品的价格由具体构建这件商品的原材料成本决定,例子:布匹。
这件布用好绸缎做的,我就卖得贵,用普通料子做的,我就卖的便宜。
这对么?这其实不对。
举个例子。
由于你的经济原因,你不得不把自己最喜欢的一辆自行车卖了,因为你相信成本决定论,所以你决定给这辆车自行车刷一些昂贵的漆、挂一些名贵的首饰,心想构成这驾自行车的成本越高,卖的肯定就越贵。
但事实是:最终的成交价格并不是以简单的成本叠加构成。
再看第二种供需决定论,即认为商品的价格由商品的供需关系决定。
举个我自身的例子。
第一次坐飞机,因为“毫无经验”,入了一家机场的面馆要了一份面。
在结账时我瞠目结舌,为什么价格这么贵?
老板回答:因为这家商铺的房租贵,所以面就卖的贵。
我仿佛恍然大悟,马上付了钱。
这时,我又错了,那我错在哪呢?
其实错在分析因果的思维顺序上。
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是房租贵了,所以面的价格才贵,认为前是因,后是果。
但真正的是前是果,后是因,即面卖的贵,所以房租才贵。
其实不是老板在骗我,他其实也受了惯性思维的影响,而是这个社会在骗我,是社会构成的假象在误导我。
我再回头发现这个机场只有这一家面馆,又回忆之前在外面吃饭时,发现当一些饭店扎堆经营时,他们之间的同类商品价格基本是一致的,这碗面你卖10块我也卖10块,你涨成20一碗肯定会被顾客怼死。
这时,我发现,好像商品供应得越多时,价格越低和越趋于平稳。
但我再次反问自己:机场的房租确实贵啊,这难道不是事实吗?
这是事实,但这里面的因果关系应该是这样:
面馆老板因为要投标中这个商铺做面馆,因此他与许多商家进行了竞争,从开始竞争到最后获得经营权的过程中花费了巨大成本,最后才开了这家面馆。
所以,面卖得贵无可厚非。再说,乘客下了飞机就可以吃一碗面,比起赶到市区再吃成本变小了,这里面是有需求的。
到此,我明白了供需关系决定商品的价格。
返回去看,那家面馆商铺的房东说,你每天卖这么多,而且还卖这么贵,那我的房租肯定不能跟外面普通商铺的价格一样啊,所以,房租我要涨。
这时我又发现:商品的价格决定资源成本。
03
如何解决社会成本问题?
最后讲这一期中最后一个成本名词:社会成本。
什么是社会成本?
社会成本是指按全社会各个生产部门汇总起来的总成本,也可以指某一种产品的社会平均成本。
上面解释高度概括无法聚焦我们暂且不谈,在此我们讲一种偏社会矛盾性的成本问题。
解释不透,先看两个最引人唏嘘的例子。
有一辆火车在轨道上飞快地行驶,旁边有一个麦场,麦场上放了一堆麦草。
那天正午温度很高,火车行驶的很快,车轮与轨道的强力摩擦产生了火星,火星飞到了麦草上引燃了麦草。
你觉得,火车经营者该不该给麦草主人赔偿?
再一个。
你想开一个养鸡场,你想着为了不影响其他人的生活,你决定到一处偏远的山区开。
养鸡养得很顺利。
但不久,那块偏远的山区被政府设立为开发区,随即地产开发商纷纷进场,很快商业区、住宅区在你的养鸡场旁边拔地而起。
你起先不在意,但越往后这些住宅区和商业区的居民向有关部门投诉:你养鸡产生的鸡粪的恶臭味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并要求你立刻搬走。
你很苦恼,明明是你先来的,为什么要迁就他们?
两方协商未果,一度告到了法官那里,和他们一起的还有火车经营者和麦场的主人。
麦场主人认为是火车发出的火星燃着了麦草,火车方应该赔偿,而火车方认为,火车每天都在这块轨道上经过,也有摩擦起火星的情况,为什么要因为你晒了一次麦草导致的意外就要赔偿你。
那法官是怎么解决的呢?或者在法律上是怎么解决的呢?
法律是明文性的制度规范,法官肯定会按照法律坚决执行,但在分析案件时或许会参考经济学的规律。
那在经济学上是谁解决了这类社会矛盾类的成本问题呢?
是罗纳德·哈里·科斯。
科斯认为上述问题中,两方是互相伤害的。而不是单一的火车方因为燃着了麦草,就一定要给麦场主人赔偿;而养鸡场主人为了不影响其他人就一定要搬走。
而他的主张是谁避免损失的成本低,谁就要负主要责任。
这个负主要责任不是指后续赔偿的一种具体表现,而是避免发生矛盾(损失)的一种前期态度。前者是法律既定事实的解决流程,后者是经济矛盾问题避免发生的思维方式,前者参考后者,但不一定执行后者。
那科斯的这句话怎么理解呢?
对于火车,为了避免点燃麦草,就得在火车与麦场之间加一堵墙;对于麦场主人,为了避免点燃麦草,可以去离火车更远的另一个麦场晒。
前者避免损失的成本大于后者,因此后者(麦场主人)负主要责任。
养鸡场主人为了不影响别人的生活,选择搬离这个伤心的地方;住宅区的居民为了不让鸡粪味影响到自己,选择去其他地方住,但后来的人也会有同样的问题,那只能推倒这块住宅区。
显然前者避免损失的成本小于后者,因此前者(养鸡场主人)负主要责任。
那如果不是住宅区,而是来了一位旅游者在养鸡场旁边搭了个帐篷,同样的问题那负主要责任的对象或许就要颠倒了。
这是科斯定律的第一种延伸。
科斯定律的第二种说法:在交易费用足够低的情况下,谁利用资源产生的效益最大,资源就归谁。
看两个问题。
你认为每个人的隐私该不该在关键时候被警方直接调查?
你认为政府在关键时候该不该强制性地让那些钉子户搬离老楼区?
对于这两个问题,众说纷纭。显示,每种说法背后代表了他们自身的立场,即这样做,对他们有利。
但科斯是站着社会层面上说的,而不是站在以个人利益的立场上去分析。
所以,这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该”,虽然有人不认同,但目前中国社会确实是这样做的。
你认为你个人隐私重要,但你这两天因为驾车撞伤了人正逃窜,你还要要求因为个人隐私权警察不能查你吗?那警方怎么对受害者交代?
所以,你的隐私权在关键时候不属于你,属于其他人。即警方利用隐私权获得的效益更大,所以他有拥有权。
有些钉子户认为,我离开了老楼区,我搬去新地方住,我不适应,我心情不太好,没有老地方的风水佳。
但这只是负面感受,负面感受不是成本,因为你没有放弃掉最大代价。
或许你因为搬离了住处接孩子不方便,来回路费比之前多了,有了这之类的损失。
但这些损失比不上政府不在这开发商业区失去的社会收益。
政府能更好地利用这些资源产生最大效益,因此,这块地的拥有权在关键时候属于政府。
况且,政府已经给了相应的拆迁费,所以为了社会的大发展,我们就安心地迁吧。
最后总结下这一整期的核心内容。
1. 成本是放弃掉的最大代价
2. 你的成本由别人决定
3. 商品的价格由供需关系决定
4. 科斯定理:谁避免损失的成本低,谁就负主要责任;谁利用资源产生的收益高,资源就归谁。
再次说到,经济学思维肯定有时候比不上一个包子来得实在,但它确实能在关键时候帮你一把。
希望我说的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