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能结婚吗?律师告诉我们,根据法律规定,结婚需要男女双方真实意思表达,否则结婚无效。据此,智障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员,不能自我表达意见,故结婚是违法的!
日前一个智障女结婚的视频引起社会热议,河南某地一个20岁的智障女,嫁给了一位55岁的老光棍,是是非非各方争论不休。不少律师义正言辞,发表了上述观点。这让当地民政部门慌了神,怎么办?过去,对这种特殊情况,本是一种很无奈的选择,于法无处、于情合理,婚姻登记处办得多了。只有双方监护人许可,还没听说结婚成为问题。但经网络一炒,就得依法办理,的确违规啊,证是不能发了。
律师有错吗?没错。民政部门呢?也没错。但网友却不乐意了,打开评论区,观点一边倒,“不让结婚,键盘侠以后来养”。对这种情况,人们更多是叹息生活的无奈,对其结婚的理解支持,这就是社会,就是人生的本来面目。智障人的生命也是生命,他们的父母为其付出了无数心血,但父母总有老去的一天,以后咋办呢?视频中女孩的父亲说出了答案,“给你找个吃饭的地方就行了”,这也是类似情况下多数父母的想法。很明显,法律的调节作用失效啦。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强调依法治国,好像法律是万能的,能够调整生活中的一切。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很多事法律的作用是苍白的,甚至无法触及的。如果说生活是一个圆圈,那么法律占据了圆周的十分之七,还有十分之二留给道德,最后一份连道德规范都无法调节,这就是生活传统、民间习俗等。
法律是社会公众利益妥协的最大公约数,但之所以在某些情况下,出现法律规定与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发生分歧,在于法律规定制定时征求意见的社会公众范围有所遗漏,这种情况下需要及时对法律进行完善补充。
公平地对待每个生命,让其能够健康地活下去,这是社会大众基本的价值观念,也应是法律应有的初心和使命。
智障女人也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让他们平静地生活下去吧,少一点高高在上,多一点换位思考,舍身处地想想生活的无奈,力所能及为他们做点事,至少不要去口诛笔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