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的婚嫁宴会上经常有这么一些人,他们的俗名叫“陪客”。
“陪客”本身也是客人,酒量偏大,能说会道,颇受主家青睐。饮酒应该是主要事务,好日子总是要喝酒的,更何况受主家精心指使。来,先饮后敬,气势汹汹,力争必须把饭局搞起来,伴随着一阵阵高潮般的欢声笑语,陪酒工作应该说相对成功了——主家高兴!客人高兴!自己也高兴呗!大家的最终满意才是终极目标,“陪客”喝呀,喝呀,不就是一杯酒吗,没啥了不起。接下来“陪客”醉了,不说是一蹋糊涂,反正真醉了。饭局圆满成功,主家太高兴了,客人也很高兴。看着“陪客”滑稽的表演,没有人不哈哈大笑。让人费解的是:真那么爱喝酒?喜欢醉?不是的,形势所需哟!现在行政管理中的某些特殊职业,受上级指使,自己先大刀阔斧干起来,带动大家干,然后无论谁都乐意了,自己差点累死。
累倒没啥,反而让众人见笑了!